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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葬是人生最後一次生活儀禮﹐是表示人生最終歸宿的程序。因此﹐最為隆重、莊嚴、肅穆﹐但也極其繁瑣復雜。子女必須“當大事”﹐根據自己現有經濟條件盡最大的努力讓老人安息。這是自周朝以來就已形成的習俗﹐家家無不遵循這一約定俗成的儀禮。這主要是基於封建社會的孝道。從積極的意義上講﹐“慎終追遠”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固有美德。如果拋開這一層意義﹐從廣義上講﹐喪葬儀禮﹐體現了人類的尊嚴與自我尊重。人類對自己的同類(包括親人)不能象對待家畜動物那樣“死了﹐死了﹐一埋拉倒”。尤其是對有業績的死者﹐用葬禮的形式進行表彰﹐這不僅是讓死者享受哀榮的問題﹐而是借此教育後代﹐學習死者的品德、操守、繼承死者的遺志﹐實現其未竟的理想。 當然﹐舊時的喪禮﹐人們偏重於從精神上慰籍亡靈﹐關心死者到另一境界的遭遇、安危﹐以及祈求其對後人、家宅的護庇﹐充分反映了後代對先亡者的情感和意願。 喪禮歷來為人們所重視的原因﹐還在於封建社會的法權問題。例如﹕後人要繼承死者的財產就必須“備極優隆”地發送死者。在一定情況下﹐瞻養不如發送更具有繼承效力﹐過去越是擁有土地、房產、買賣商店以及其它財物的﹐生前就越不需要其子女或親屬瞻養。因此﹐在這種情況下﹐瞻養不能成為繼承財產的條件。在某種程度上其法定繼承人或遺囑繼承人對其死後的發送和禮節(如打幡、摔盆)倒成了唯一條件﹐盡管是不成文的民間傳統習俗。有時發送亡人的費用開支﹐並不一定是由繼承人自己掏腰包﹐而是從死者的遺產中取出一部分。 這樣繼承人為何“泛著河水不洗船”﹖如果喪禮隆重﹐既能體現了自己的“孝道”﹐慰藉了亡靈﹐同時又炫耀了門庭﹐一舉三得﹐何樂而不為之。 再者﹐兄弟分家固然要看對老人生前是否盡到瞻養義務。在很大程度上還要看在發送老人時破費多寡。多破費者多分﹔少破費者少分﹔不破費者不分。因此﹐在發送老人上兄弟幾個互相比賽﹐拼命花錢﹐所以就出現了像傳統相聲《錫蠟扦》那樣的治喪情況。 老北京的民間治喪形式(喪葬儀禮)和全國其它地方一樣﹐是個原始觀念和封建觀念的混合體﹔是佛、道兩教的宗教儀式和純民俗的綜合形式。這種形式大體上是從晚清傳統下來的。當時北京人主要是滿、漢兩族。除了信仰伊斯蘭教的回民和少數信奉天主教和基督教的以外﹐都公認這個傳統的儀禮﹐有的漢人、滿人並不信佛﹐也不信道﹐但家裡一旦落了喪事﹐馬上就信起神、佛來﹐毫無例外地遵照佛、道兩教的儀禮﹐也是公認的和市面上流通的傳統儀禮辦理。 封建時代(包括民初)厚葬成風﹐尤其是官宦士紳﹐豪商富戶的喪禮﹐未免過於繁文縟節。一些富戶居然有的老人在晚年置辦所謂“壽產”﹐即買些房屋、地畝、俟死後出售﹐所得價款即全部用來治喪。一些中、小門戶亦自不量力﹐爭相效仿。有的貧戶甚至采取典賣家產、借貸等辦法大辦喪事。這樣﹐不但給社會的財力、人力造成無謂的浪費﹐同時也給家庭和個人帶來負擔。 對於上述這種社會現象﹐自有它發生、發展與消亡的歷史過程。 因此﹐凡屬北京地區產生、流行過的喪俗﹐大體上均予如實收錄﹐意供研究者參考。 發引 1、 辭靈 伴宿送庫的次日必須發引﹐俗稱出殯。即將靈棺從家裡抬到墳地去埋葬。 出殯之前﹐喪家照例要舉行辭靈儀式﹐包括“搛罐”和“掃材”。 搛罐是在家停靈期間的最後一次總祭奠。冷葷熱炒均可為供﹐大至成桌的祭席。由家族當中德高望重的長者奠酒主祭﹐孝屬和近親們依次叩首﹐並搛一箸子魚肉、菜肴﹐填往“□食罐”(通常是半尺來高的掛釉瓦瓶﹐舊時磚瓦舖有售)﹐搛罐過程中﹐筷子不準放下﹐最後孝子搛一筷子﹐即用一蘋果將罐口堵上﹐再由孝子將一個小烙餅或燒餅﹐轉圈咬去四周﹐放於罐口﹐然後用紅布包好﹐以花紅線紮緊﹐擺在靈前﹐以備出殯時讓大兒媳婦抱著﹐也有由老婆或承重孫媳抱著的﹐下葬時埋在棺材前頭。 嫌罐以後﹐多將所用筷子折斷﹐全體舉哀。至此﹐全部祭禮結束了﹐馬上撤去“堂罩”﹐有影者﹐將影背過去﹐撤供。棚內所懸掛的花圈、挽聯、匾額、祭幛一律摘下﹐除大棚、月台不動外﹐余者均行拆除。 出殯前﹐還要由槓房的人把棺材前端稍微抬起﹐孝子將一個銅錢墊在棺下。同時用新笤帚、簸箕﹐掃掃棺蓋上的浮土﹐傾 於炕席底下﹐謂之“掃材起棺”(取“捎財起官”之意)。最後﹐在孝子大喊“爸(媽)﹐躲釘﹗”聲中﹐全體大聲哀號﹐將棺蓋上的楔子釘好。 2、出堂 一般人家出殯多在上午八、九點鐘。所謂“辰時發引”。富戶大殯則在上午十點左右﹐所謂“巳時發引”。富戶預備酒席者﹐多於上午八點開席﹐十點結束。 出殯前﹐照例由槓頭──打響尺的向本家大爺或提調請示﹕“什麼時刻發引﹖”喪主即以“辰刻發引”或“巳時發引”對答。槓頭應問﹕哪些花圈須掛在官罩上、前後順序如何﹖然後向本家要出“出殯執照”。這時本家和近親們應主動給槓夫們一些賞錢﹐謂之“加錢兒”。如本家不再等送殯的親友﹐槓夫則馬上到門外敲起響尺“叫齊兒”﹐招呼槓夫到靈堂去“圈活繩”﹐準備起靈。 起靈前﹐有參靈儀式。本家孝屬依次跪於靈前的月台上。如是漢人﹐長子打幡(幡的形式是﹕上端一彩色荷葉狀的雲頭﹐謂之“雲幡寶蓋”﹐下垂三條白紙或白綢﹐連在中間一蓮花座上﹐座下為四條白紙或白綢。用一糊著金鉤龍鳳的白蠟竿子或裹了彩紙的秫秸挑著)。次子抱靈牌(其牌狀如小龕﹐中貼一白紙蓮座的牌位﹐上書亡人名諱)。次子以下的孝屬均持白紙剪穗糊成的所謂“哭喪棒”。大兒媳婦或老婆、承重長孫媳抱著□食罐子。滿人則全部徒手。孝屬跪好後﹐即請鼓樂參靈﹐其順序為﹕一、官鼓大樂(即門吹兒)﹔二、清音鑼鼓(隻有漢人用此樂)﹔三、喪鼓鑼鼓﹔四、文場﹔五、西樂隊。 響器參靈後﹐槓頭即向本家發出“請起”的信號﹐隨之打一聲響尺﹐全體孝屬和親友高聲舉哀﹐靈棺即被槓夫們抬出靈堂﹐謂之“出堂”。 出堂時﹐不論喪家門口寬窄﹐是否有過道﹐高台階﹐槓夫們必須將靈棺四平八穩的抬出來﹐不允許有一絲一毫傾斜。這時﹐打幡、抱牌的孝子們照例都面對靈棺﹐退步而行﹐注目於全體槓夫。如果有狹窄的過道門﹐僅能容下靈棺﹐這時兩邊在中間的槓夫就必須摘肩﹐鑽到棺材底下用背馱著﹐謂之“跟趟”﹐走出過道後﹐馬上恢復上肩抬﹐在跟趟時兩頭的槓夫照例是用力將抬桿挑著。如果門內外有高台階﹐為保持靈棺的平衡﹐上台階時﹐前邊的槓夫必須下肩﹐用手捧著﹐下台階時﹐則須後邊槓夫下肩用手捧著。下肩行話謂之“摘肩”。 靈棺未出門前﹐吹鼓手們照例是用兩個大號吹著“鳴呼﹐鳴呼”的聲響﹐等靈棺一出門則一錘大鑼﹐鎖吶、雲鑼、堂鼓齊奏。 當年富戶出大殯時﹐往往講究讓官罩將門堵上﹐使靈棺不見陽光。官罩把靈棺接出之後﹐一直抬到大槓之前﹐靈棺不落在槓上﹐而是要求將槓抬起來找靈棺和官罩﹐行話謂之“底盤找活”。 3、起槓 如果喪居在胡同裡﹐必須用“小請”(俗稱小槓)抬到大街上才能換上大槓和大罩。貧戶則一直是小槓到底。 《道咸以來朝野雜記》裡說﹐前清時﹐皇家、王爺、貝勒用八十人大槓。一品大員用六十四人槓﹐次者四十八人﹐再次者三十二人……可見用槓是根據官品等級的。民國以後則無此限。北京民間對於用槓的說法是﹕一個人一挾﹔(指幼喪)﹔兩個人穿心槓﹔三個人牛頭槓﹔四個人一提拉(以上均指抬赤貧喪家的薄皮子材或無主亡人的裹匣子)﹔八個人小抬著 (此為最起碼的殯儀﹐此外則不能為禮)﹔十六、二十四個大亮牌兒(隻有“過棺罩片”﹐無官罩)﹔三十二個扣“幾了”﹔四十八個扣大罩﹔六十四個大換班。 其實﹐四十八個、六十四個都可以大換班。 有大換三班的﹐以六十四人為一班﹐三班計一百九十二人。也有換兩班的﹐計一百二十八人。大換三班時﹐一班槓夫穿綠駕衣﹔一班槓夫穿藍駕衣﹔一班槓夫穿白駕衣﹐以示區別。 凡屬盛大的殯儀﹐通常喪家都要求槓夫剃頭、洗澡、穿新駕衣、新靴子。新靴子甚至要拿到喪家、臨出堂前﹐當著本家的面才能穿上。 富戶出殯﹐換最後一次大槓、大罩為正式起槓。貧戶不換槓、換罩者﹐出門上了小槓就算正式起槓。起槓時﹐富戶燒“陰宅”(紙制房屋)一處或其它巨碼冥器﹔一般戶則隻燒一堆紙﹐多數喪家在這時連靈花、剩余的“亡人香”也一並焚化了。 亡人生前用的枕頭要拆開把裡邊的蕎麥皮倒出連同枕頭套一並棄置門外燒掉。 4、摔盆 起槓時﹐照例由槓頭喊道﹕“本家大爺﹐請盆子﹗”於是﹐跪在棺前打幡的長子(或亡人幼輩)將一個帶孔的瓦盆打碎﹐(父死用左手摔﹐母死用右手摔﹐摔不碎者忌摔二回)﹐謂之“摔盆兒”。長子摔了盆幾﹐全體孝屬便隨之舉哀。 摔盆乃是漢人的禮儀﹐滿人(旗籍)在清代﹐出殯起槓時﹐多用奠酒的禮儀﹐隻是後來被漢人同化了﹐才摔起盆來。 盆﹐正名應叫“陰陽盆”﹐俗稱“喪盆子”。但人們習慣於反面話正面說﹐謂之“吉祥盆”。 為什麼要摔盆﹖其說法不一。流傳較廣的說法是﹕陰間有位“王媽媽”﹐要強迫死者喝一碗“迷魂湯”﹐使其神智迷糊﹐以至不能超生。兒子準備這一有孔的瓦盆﹐可使“迷魂湯”漏掉﹐並打碎瓦盆﹐以免死者誤飲。還有的人說﹐人生不免要浪費一些水﹐如果閻王爺罰喝臟水時﹐用這個帶孔的瓦盆去舀﹐可使臟水漏掉。 舊時﹐死者的財產繼承人﹐必須給死者摔盆﹐摔盆的也一定要繼承死者的遺產。因此﹐死者無兒孫而侄子多的﹐就會出現爭搶打幡摔盆的現象﹐目的是為了爭遺產。 “吉祥盆”是一種瓦器﹐像個小碟﹐很薄﹐其直徑四寸左右。富戶到冥衣舖糊燒活時﹐就請其代買加工了。冥衣舖從磚瓦舖將這個瓦盆躉來﹐刷上大白粉﹐畫上蘭色的圓壽字或周圍畫上雲頭圖案﹐中心寫上“西方正路”字樣﹐儼然是個“青花”盤子。並且將一塊沙板磚兩頭糊上白紙﹐外面糊上藍紙﹐成為一套書的形狀﹐上貼金邊紅簽﹐寫著《金剛經》。兩頭白地用筆畫上三條線﹐遠望如同三本書﹐象征著“人生一世如三秋”﹐又謂之“連升三級”。摔盆時﹐就在這塊磚上摔。 貧戶則直接到磚瓦舖“請”個“吉祥盆”﹐既不抹﹐也不畫。出殯時﹐隨便找一塊磚﹐甚至是塊半頭磚就行了。有的弄一塊新磚用大燒紙一包就很不錯了。 有些老年人認為﹐摔盆的這塊磚是功德磚﹐吉祥磚﹐大有妙用。說是用它來給小男孩壓書﹐這個孩子當必“一品文章錦繡成”﹐可望“三元及第”﹔若給小女孩壓活(指刺繡、衣服、鞋帽之類的手工活)當必心靈手巧﹐大有神助。如果給女孩坐著﹐謂之“開生磚”﹐可保這個女孩一生富貴、子孫滿堂。如果無後嗣者﹐將這塊磚拾來壓在炕席底下就能有“獲麟”之禧。種種傳說﹐不一而足。因此﹐有的瞧出殯的老太太往往要撿回這塊摔盆的磚。 有些客居北京的外鄉人﹐他們死人出殯時﹐也講究摔盆﹐但不用上述的小瓦盆﹐而是多種形式﹐因地而異。有的摔個大花綠盆﹔有的摔個大沙鍋﹔還有的摔治喪期間用來燒紙的大瓦盆。 摔盆必須在正式起槓時舉行。貧戶出殯﹐出門上小槓時即摔了盆。大殯在最後換槓換罩時才摔盆。長子摔了盆即被攙了起來﹐隨著一聲響尺﹐靈棺也就被槓夫抬起來了。接著便高高揚起了紙錢﹐謂之灑“買路錢”。 5、揚紙錢 舊京出殯揚紙錢的風俗﹐始自晚清。《舊都文物略》﹕《雜事備》載﹕“舁殯出門﹐預上秫秸紮架﹐廣方數尺﹐遍粘紙錢﹐臨起槓時﹐舉火焚架﹐繃弓一斷﹐噴出無數紙錢﹐借風空沖雲際﹐謂之‘買路錢’。近以火患預防﹐乃手持大疊紙錢﹐沿途扔之﹐其高騫數丈﹐散若蝴蝶﹐蹁躚回旋﹐紛然徐下”。 紙錢通常是用白報紙砸成的(隻有“丘”滿三年以上的靈柩啟靈時才用花紅紙錢。據說﹐袁世凱出殯時揚的是金紙錢)﹐圓形﹐直徑三寸余﹐中有方孔﹐用繩子穿成一串。過去紙店有售。 老北京出殯的在孝子頭前﹐專設一揚紙錢者﹐其人身背大串紙錢﹐手裡拿著一疊紙錢﹐邊走邊搓﹐以便使紙錢鬆散﹐防止整疊上去﹐整疊下來。起槓時﹐遇有路祭時﹐經過十字路口﹐河沿、橋樑、井台、祠廟、城門以及下葬時﹐均要高高揚起紙錢。幹這行的得有臂力﹐還得有一定的技巧﹐講究揚上天空四、五丈高﹐散開時﹐漫天皆白﹐幾有遮天蓋日之勢﹐半個小時落不下來。 清末民初﹐有個揚紙錢的能手﹐因頰上有一綹黑須﹐所以得綽號“一撮毛”﹐專門應大殯揚紙錢的活。他揚紙錢向來有三個條件﹕一、紙錢不多不揚﹐至少要求本家準備幾百斤紙錢﹐用大排子車拉著。他自己帶著幾個徒弟﹐照例由徒弟們將紙錢揉搓好了﹐由他往空中揚。然後﹐又讓事前組織好的一幫窮孩子們﹐跟在儀仗兩旁﹐去撿拾散落下來的紙錢﹐轉賣給辦喪事的人家﹐他從中取利。二、要求起槓換罩地點要在十字路的風口上(如舊時的虎坊橋京華印書局大樓旁)。這樣﹐紙錢可以借風勢四散飄揚﹐經久不落。三、要求本家在起槓換罩﹐路祭時﹐焚化巨碼冥器﹐如起槓時最好燒一所四合房﹐大火一起﹐趁著火勢﹐來上幾把紙錢﹐能超過城門樓子。當年有些大宅門富家子弟耗財買臉﹐居然與一撮毛打賭﹐說“您能揚過××樓﹐我賞您一所小房”。因此﹐每有一次大殯﹐一撮毛均滿載而歸。 一般人家出殯是請不起一撮毛的﹐同時也不能找一個專門揚紙錢的。那時﹐無論大小殯儀﹐都雇一個人挎著放有燒紙、冥鈔的筐子﹐手裡拿著香火﹐以便路過十字路口、井台、祠廟等處燒點紙﹐打發“外祟”。於是﹐這個揚紙錢的差使就讓他一人兼了。貧戶也要揚紙錢﹐不過隻是象征性的。到了1948年﹐整個社會窮了﹐人們更窮﹐出殯的不再往空中揚紙錢而是往地下扔紙錢了﹐其錢直徑不過二寸而已﹐乃是從大燒紙上替下來的。 6、喊“加錢兒” 起槓後﹐開始走動之前﹐槓頭(打響尺的)照例要高聲喊“加錢兒”。這乃是槓房行業多年來形成的制度。據民間傳說﹐抬槓的不給喊“加錢兒”﹐死者下輩子就要托生個啞叭。所以喪主和喪家近親們必須在正式槓價以外﹐再給槓夫加幾個賞錢。 加錢兒的喊法南、北城還不太一致。但通常槓頭轉過身來﹐面向全體槓夫﹐道白一句﹕“四角答碴﹗”(有的隻白“跟□﹗”)然後便拉開長聲﹐唱道﹕“四角跟快﹐後尾答碴﹗本家老爺賞錢××吊﹗本家×姑奶奶賞錢××吊﹗本家大舅老爺賞錢××吊﹗”每喊一句﹐所有槓夫回答一句﹕“暖﹗××吊﹗”逐一公布本家和近親們給賞的名單。 槓房為了討好本家﹐使賞錢的人高興﹐歷來喊“加錢兒”都是一頂十﹐給一吊錢喊十吊錢﹔給十吊錢喊一百吊錢。這是成例。 後來貨幣計價單位改成了“元”﹐但槓房仍沿襲舊制喊“吊”。這是因為喊多少元﹐多少毛不好上口﹐讓人聽了也不合轍。 “加錢兒”不但起槓要喊﹐沿途遇上路祭桌、路祭棚、茶桌或十字路口槓□們換肩時﹐都要喊一遍﹐到了墳地﹐槓頭為討好本家﹐仍要再喊一遍。大槓人多﹐喊起來聲勢浩大﹐顯著殯葬隊伍威武﹐客觀上起著給自家槓房闖牌子的作用。 7、出殯行列 出殯行列包括鼓樂(俗稱“響器”)鬆活、紙活、花圈、挽聯、執事、僧道、孝屬、執紼親友、靈棺以及送殯的車轎。總的說來﹐貧富相差甚為懸殊。其行列有綿亙數裡之長的﹐有不足二、三十米長的。 清代﹐出殯用的儀仗執事是根據滿、漢、臣民、官品、職稱(滿人還分內外八旗)來決定。什麼人用什麼樣的儀仗執事﹐不得亂用。民國以後﹐無所限制﹐有錢人家講排場﹐擺闊氣﹐可以隨意使用。所以這個時期的出殯行列﹐往往滿漢執事雜出其間﹐形式亦日趨紛雜。 滿人(旗人)分為八旗﹐即正黃、正紅、正蘭、正白。此四色旗鋃邊的叫做“鋃”﹐即鋃黃、鋃紅、鋃蘭、鋃白。遇有喪葬典禮時﹐必須用自家所屬的旗﹐進行標志。通常出殯行列為﹕ 一、按照各旗的旗色標志﹐死後先立幡架子﹐掛上本旗的“幡”﹐其形式和演傳統戲時舉的大□旗相似﹐中間繡一條大龍﹐插在幡架子中間。出殯時﹐由十六人﹐或二十四人﹐或三十二人抬著在前面導行。 二、門□一對﹔即舊時滿軍當中的大旗。 三、標槍旗子﹐也稱“曲律”(滿語譯音)由八桿至二十四桿。 以上均按自家所在的旗﹐決定顏色。大體形式亦如傳統戲中﹐大將出場時﹐有八個小兵打著的豎旗一樣。 四、功名牌﹐紅色﹐正面寫有死者生前﹐曾獲得的功名和曾任的官職﹐以三、四品官職為例﹐如“大名知府”、“兩湖道台”、“戍午舉人”、“庚申進士”。背後則寫著槓房字號﹐如“交道口裕恆”等字樣。 五、金執事七對﹐即﹕金兵符、金臥瓜、金立瓜、金月斧、金天鐙、金拳、金掌。 六、飛熊、飛虎、飛魚旗若幹對。 七、虎頭圖案的“肅靜”、“回避”牌四對。 八、刀、槍、劍、戟、鞭、□、錘、抓等古代兵器儀仗若幹。 九、四人抬影亭一座﹐內懸死者放大的影像。 十、四人抬引魂轎一乘﹐綠轎圍子﹐黑紗簾內供死者靈牌。 十一、映日傘兩把。 十二、大扇兩把。 十三、鷹﹕由二人拴架。意為“金毛童子”、“銀毛童子”。 十四、狗﹐由一人牽引﹐意為二郎神之“嚎天犬”。 十五、駱駝﹐由二人牽引。舊傳“哼、哈二將”﹐即《封神榜》裡所說的陳琦(哼)、鄭倫(哈)﹐因為他倆都是騎駱駝的。 十六、劊子手﹐兩人身穿號衣﹐手提屠刀、鎖練。 十七、大清國旗﹐三角大“龍”旗。 十八、大傘兩柄﹐各由二人“拉幌”。 十九、功名牌﹐上書皇上最高賞賜﹐如“晉封光祿大夫”、“御賜黃馬褂”等等。 二十、大黃傘蓋一柄﹐二人“拉幌”。 二十一、大黃彩亭一座﹐內供死者生前皇上所賞賜的各種物件。 二十二、官鼓大樂一班﹐通常為九人﹕一對大號、四面堂鼓、一對鎖吶、一面九音鑼。 二十三、小拿﹐即用小孩八對至二十四對﹐身穿孝服﹐每人挎一木質方盤﹐內放死者生前所愛之物﹐如文房四寶、古玩器皿(爐、瓶、罐、煙壺、核桃之類)有的被仿制成紙活冥器﹐有的則直接托真東西。有的到墳地當成殉葬物埋在墓穴裡﹐有的不埋﹐還要拿回來。“小拿”們邊走邊喊﹐左排喊“啊”﹐右排喊“唉”﹐以助喪主舉哀﹐俗謂“助哭”。 二十四、喪主﹐全部徒手﹐無打幡、抱牌之說。 二十五、靈棺﹐以三十二人、四十八人或六十四人抬﹐扣上官罩。 二十六、送殯的車轎﹐多為女眷們所乘坐。 漢人出殯行列通常為﹕ 一、開道鑼﹐走在最前邊開路。 二、紙糊的“引路王”一對﹕“打道鬼”一個﹐各高一、兩丈﹐身披鎧甲﹐頭如鬥﹐戴盔﹐作金剛怒目狀﹐腳下裝有木輪﹐可以推著走。 三、銘旌﹐乃系一種幡形的長亭﹐中央用紅綢金字﹐寫上死者官銜、歷史、生平事跡。題銘旌者須是名人。銘旌高約兩丈、寬三、四尺﹐用八人、十六人、二十四人、乃至三十二人抬。四角還要有拉纖繩的。 四、香幡、筒幢﹐四對、八對、十二對不等。香幡是用白緞作底﹐繪各種不同圖案﹐再用特制的線香鋃上去﹐這是從冥衣舖中訂做出來的細活。但通常隻用彩緞繡花的筒幡﹐狀如經棚裡掛的經幢。 五、金執事﹐即金臥瓜、金立瓜、金鉞斧、金天鐙、金拳、金掌、金兵符。 六、清道、飛虎、飛龍、飛鳳、飛熊、飛豹、飛魚、飛鰲、粉棍、格漏、鳴鑼等不同圖案的大旗﹐共十一對。 七、五半堂或三半堂執事。每半堂有緞子繡花大傘六柄﹐繡花片幡六把。(五半堂即各三十把﹔三半堂即各十八把)。 八、四人抬影亭一座﹐內懸死者放大影像。 九、四人抬引魂轎一乘﹐內供死者牌位。 十、影亭、魂轎之間用三把紅緞繡花大傘間開﹐謂之“座傘”。每把“座傘”均用二人用黃綢子帶“拉幌”。 十一、官鼓大樂一班(同滿人)。 十二、清音鑼鼓(細樂)九名﹐二人抬一小鼓﹐四人吹笛﹐一人打小鑼﹐一人手打皮鼓指揮。 十三、番(喇嘛)、道(道士)、禪(和尚)。 十四、孝子、孝孫﹐大殯講究有帷幄﹐即支一白布帳子﹐雇人舉著﹐人在裡面﹐外人看不見。夏天則雇人舉一白布涼棚﹐以遮烈日。 十五、大槓﹐三十二人、四十八人﹐乃至六十四人不等。槓用紅色油漆塗成﹐通常用紅緞寸蟒或紅緞繡花官罩﹐罩架的上面四角﹐用四個龍頭獸口﹐謂之“吞口”﹐吞口下掛有四個編織的花穗﹐謂之“綹穗”﹔還有四人用手拉著黃綢子﹐謂之“拉幌”﹔罩架頂中央有個木制的金色大“火燄”﹔官罩周圍有四人用竹竿打著四桿方旗﹐謂之“撥旗”﹐該旗有紅的、蘭的兩種顏色﹐俱書槓房字號﹐如“日升槓房”、“合成槓房”等。隨著大槓四角行走﹐路上空間遇有障礙物即由這四人用撥旗撥除。另有四人背了高約二、三尺高的凳子各一﹐金漆雕刻。如果靈棺中途停留﹐即將此木凳放好﹐把靈棺墊起來。 槓前除孝屬外﹐送殯的親友都可執紼。即用白布兩條﹐一頭結在槓上﹐一頭拉到前邊﹐由親友們並排拉著走。執紼人身穿孝衣或戴白花。 十六、“後擁”﹐即將若幹幹戈鉞斧執事用黃絛子連系成一排﹐由人舉著。 十七、送殯的車馬、轎子。 執事頭分大、小頭目﹐他們都身穿肥大的紅鑼衣﹐頭戴高筒的紅鑼帽﹐手持大鑼。行進中﹐大頭目手執小旗﹐上書﹕“催壓執事”來壓陣。小頭目都在儀仗執事隊伍中﹐來回巡視﹐鳴鑼指揮﹐使之前後左右﹐步調一致。打執事的都必須按鑼聲快慢行動。北京有句老話﹐叫做“在家不聽父母話﹐出門但聽一聲鑼”。打一聲是開步走﹐打亂槌是停下來。走開時要有一定的間隔距離﹐前後對正﹐左右看齊﹐不準亂走﹐否則就會受到頭目的打罵。 無論滿漢﹐大殯當中都有鬆活、紙活、花圈、□聯、匾額﹐這一般都放在前邊或夾雜執事的中間。民國以後﹐滿漢響器、執事混雜﹐出大殯的光講排場、闊氣﹐不太注意自己民族傳統習慣。民間特大殯葬行列的順序大致為﹕ 一、□聯﹐雇人用竹竿舉著﹐有的一人舉上聯﹐一人舉下聯﹐並排而行﹔遇有人少而□聯多時﹐就一人舉一付﹐前邊正面一聯﹐後邊背面又一聯。□聯數目不限。從一對至數十對乃至百對不止﹐名人送的□聯放在最前邊。 二、匾額﹐一般都是從冥衣舖裱糊出的紙匾﹐出殯時將匾額放在彩亭裡﹐一亭放一額﹐每亭由二人抬著行進。 三、花圈、名人、近親送的花圈一般都掛在官罩的四角上﹔一般人送的花圈、花籃則雇人舉著。 四、紙活﹕ 1 、開路王一對﹐打道鬼一個﹔ 2 、噴錢獸﹔ 3 、金童玉女(金童執幡﹐玉女提爐)﹔ 4 、靈人﹐廚子、老媽兒、使喚丫頭、使喚小子各一﹔ 5 、尺頭桌子(綢緞衣料、金山銀山、文房四寶、古玩陳設﹐均擺在這種尺頭桌子上)若幹抬﹔ 6 、四季花盆若幹對﹔ 7 、其它紙活﹐如筵席、戲出等(戲出通常是糊些《三娘教子》﹐等表達父母養育之恩的戲劇。) 五、鬆活﹕ 1 、鬆獅子﹔ 2 、鬆亭蓋﹔ 3 、鬆駱駝﹔ 4 、鬆狗﹔ 5 、鬆紮和合二仙﹔ 6 、鬆紮鶴鹿同春﹔ 7 、鬆紮八仙人﹔ 8 、鬆紮二十四孝等等。 六、執事﹕北京喪禮執事分幹三件、三半堂、五半堂、一堂、三堂、五堂等六種。 一般喪家多用三半堂的執事﹐其第一半堂內的執事有﹕ 1 、大雪柳十二名(穿孝)﹔ 2 、座傘一柄(拉幌)﹔ 3 、八抬魂轎一乘﹔ 4 、座傘一柄(拉幌)﹔ 5 、八抬影亭一座(穿孝)﹔ 6 、座傘一柄(拉幌)﹔ 7 、金立瓜、金鉞斧、金天鐙、金拳各一對﹔ 8 、綠扇一對﹔ 9 、幡傘十二件。 第二半堂內執事有﹕ 1 、三尖刀、斬馬刀、青龍刀、象鼻刀、金輪槍、金縷槍、金傘槍、金蓋槍各一對﹔ 2 、幡傘十二件。 第三半堂內執事有﹕ 1 、飛鳳旗、飛龍旗、飛虎旗、清道旗各一對﹔ 2 、回避牌、肅靜牌各一對﹔ 3 、催壓鑼兩對﹔ 4 、幡傘十二件。 五半堂執事較三半堂執事增加三分之二。一堂為半堂的二倍﹐三堂為三半堂的二倍﹐“縉紳”之家用之﹐五堂為五半堂的二倍。 七、響器﹕ 1 、官鼓大樂﹔ 2 、清音鑼鼓﹔ 3 、文場﹔ 4 、西樂隊﹔ 5 、喪鼓鑼鼓。 八、僧道﹕ 1 、番(喇嘛)黃袍﹔ 2 、尼(姑子)灰袍、披袈裟﹔ 3 、道(道士)蘭袍、披法衣﹔ 4 、男、女居士(優婆塞、優婆夷)青袍、搭縵衣﹔ 5 、禪(和尚)青袍、披袈裟。一般都不敲打法器。 九、送殯的親友。 十、孝屬。 十一、大槓抬著靈棺﹐一般都扣上紅緞繡花官罩。 十二、“後擁”。 十三、送殯的車輛﹐多系四輪馬車﹐個別的用汽車。前清時多用轎子(隻限已婚女眷)和轎車﹐均須紮上蘭白兩色的彩子。其排列順序為﹕ 1 、孝屬車﹔2 、帳房車﹔3 、來賓車。 至於貧戶的出殯行列則很簡單。赤貧者僅用八名槓夫﹐一個槓頭將薄皮子材一抬而已。老北京人用“八個人﹐一桿尺﹐五個和尚一堆紙”來形容極貧戶的發喪者。比之稍好些的不過也隻是有幾個吹鼓手(小戶雇一班怯吹兒﹐北京人謂之“得兒拉嗚”﹗)匊J氳那子閹婧螅□6粼謚屑洌□蟊呤前爍齷蚴□□齦芊蛺□帕楣住9撞納細哺親乓幻嫘寤u摹骯□漬制□薄A楣濁昂笤□乓渙礁黿□酌撬偷幕ㄈΓ□梢桓齟┬5母芡反蜃畔斐□耙□□蟊哂幸渙攪舅穆致沓禱蛉肆Τ擔a把蟪怠薄Ⅰ叭□殖怠保╦□潘烷氳吶□□? 稍微富裕戶則加上由小孩們敲打的“喪鼓鑼鼓”﹐該行業稱之為“小人行”。所謂喪鼓﹐即四個或八個小孩﹐頭戴假髫髻。身穿印花白衣﹐舉著直徑約一尺多的小繡花傘﹐身後背一小鼓﹐由另一小孩敲打﹐隻有一領隊的成人打著大鐃。至於鑼鼓則比較喧鬧﹐通常是由四個小孩抬著一個彩子棚﹐頭前二人抬一面“令”字大旗、旗桿是躺臥式的﹐前雕龍頭﹐後雕龍尾﹐緊跟有單皮、堂鼓、大、小鑼、□鍋等。 用喪鼓鑼鼓者﹐同時多用一些簡易的執事──片幡(蘭緞子繡荷花的幡)、雪柳(用若幹細竹篾裹上白穗﹐插於竹筒﹐使之下垂)﹐有兩對片幡兩對雪柳的﹐謂之“四花四柳”﹔有四對片幡四對雪柳的﹐謂之“八花八柳”﹐再多的還有“十六花柳”。 以上的響器、執事﹐加上官鼓大樂﹐即謂之“幹三件兒”﹐乃是最起碼的執事。這種出殯行列在二、三十年代在北京市面上是常見的。 送殯行列一般到了城門口﹐或過了“小關”﹐槓夫即由六十四人減為三十二人﹐甚至減為二十四人﹐以便加快行進﹐及早到達塋地。此時執事均撤銷﹐響器隻留官鼓大樂一班﹐和尚一班。鬆活、紙活亦焚化一部分。一般朋情送殯者多於此處鞠躬告退。如有與亡人生前為莫逆之交﹐執意要親送塋地者﹐本家孝屬也要勸阻致謝。 8、茶桌和路祭棚 過去老北京的舖戶﹐住家的為了人情交往﹐都有為親友死喪出殯時擺茶桌的習慣。有的茶桌是自發的﹐有的是受喪家邀請的﹐還有的是喪家親友特約的。 擺茶桌是為了供給送殯的孝子和親友們飲水的﹐但主要的還是禮節性的﹐對亡人以示悼念﹐對家屬以示慰問。 擺茶桌者﹐通常是得知喪家出殯的確切日期和經由路線後﹐即於事先在門前擺一張八仙桌﹐掛上白地蘭花或蘭圓壽字圖案的桌圍子﹐上設茶壺、茶碗、茶盤。聽到響器(大殯看到執事)後﹐即將茶沏好﹐等到靈棺走過時﹐便將茶具親自端到孝子面前﹐孝子不論喝與不喝﹐都必須下跪﹐表示答謝。有的喪家還要給一張謝帖﹐封一個紅紙包﹐內裝幾個錢﹐以示回敬。 有的舖戶、住戶﹐集體或個人﹐還要舉行路祭﹐規模小的隻用一張供桌﹐擺上鮮花供品﹐等靈棺通過時﹐抬到靈前叩祭。如有僧、道送殯的﹐主祭人還要給僧、道們一些“襯錢”﹐請他們念經。規模大的則要在沿途要沖路旁搭個“路祭棚”。 路祭棚往往是死者生前友好一人或數人發起集資搭設的﹔也有的是由籌備治喪的人事先出頭聯絡﹐煩請各界友好出資搭設的。借以表示死者生前的社會地位和對死者的哀思。還有的是本家出錢搭的﹐故意搭在換槓換罩的地點﹐以便結合盛大的路祭﹐正式起槓。 路祭棚大小不同﹐平棚、起脊棚不等。一般說來﹐氣派都很大﹐棚外紮有素彩牌樓﹐左右列有從槓房賃來的幡傘執事。棚內設祭堂﹐正中有舖著虎皮的太師椅一把﹐前置祭席、餑餑桌子、酒饌香燭等供品﹐兩列懸掛著花圈、□聯。當靈棺槓列經過時﹐即將亡人影像從影亭裡“請”出來﹐捧進棚內﹐放在太師椅上﹐由番、道、禪等“品咒”﹐再由主祭人等奠酒叩祭﹐孝子答禮。大槓靈棺停於棚外﹐祭後再“請”影上轎(影亭)然後始能啟行。 9 、下葬 府第宅門﹐縉紳富戶的墓地照例是預先修好的﹐墓前盡管有祭堂和其它房屋﹐還要臨時搭上席棚﹐以備送殯的親友們休息、吃飯之用。 一般門戶﹐未出殯之前就將坑打好了﹐靈棺被抬到墳地後﹐槓頭的響尺橫打﹐槓夫們一齊摘肩落地﹐然後由做活的將靈棺抬到坑口下葬。槓業行活謂之“登坑下葬抖繩散”。 按舊時規矩﹐墓穴要靠山臨水﹐埋的方向和在家停靈的方向相反﹐在家停靈時﹐棺材頭朝南﹐埋的時候棺材要頭朝北。 下葬時﹐首先由陰陽先生用羅盤測出“山向”﹐到下葬 “吉時”﹐即由槓夫按“山向”用大繩將靈棺緩緩系入穴內。此是最莊嚴的時刻﹐孝子跪靈﹐鼓樂大作。 下葬後﹐擺上供品﹐僧眾高聲唪誦《往生咒》、《大悲咒》、《金剛般若波羅密多心經》。隨後由做活的下坑﹐使棺材後尾與坑幫離開﹐上來之後﹐即向本家稟報﹕“老太爺(老太夫人)的寶材已腳登實啦﹗”至此﹐喪家便將大部花圈、□聯、紙活、紙錢點火焚化(一般鬆活不焚﹐繼續陳列)趁著火勢﹐將所有剩余的紙錢盡數高高揚起。同時﹐由做活的槓夫或看墳的用鐵銑撮一銑土﹐讓孝屬以及送殯的親友們每人抓上一把﹐由長子領先往坑裡揚灑﹐並高聲舉哀。隨後即由做活的槓夫們用銑往坑內掩土﹐堆成墳頭。還要孝子打來的引魂幡插在上邊(一般隻留幡桿)﹐最後﹐孝屬及親友們便依次叩首﹐遂告禮成。 禮成後﹐孝子一一向送殯的親友們叩頭道謝。一般情況至此就都脫了孝袍子回去了。如是府第宅門﹐當然另有排場﹐喪家要在墓地臨時搭的席棚裡﹐擺上酒席﹐以“謝席”的方式向送殯的親友們致謝。 10、葬後瑣禮 喪棚是個不吉利的象征﹐因此﹐出殯後一定要立即拆除。舊京棚舖照例是﹐靈棺出堂後﹐馬上織組人工拆棚﹐席箔、杉搞全部運走﹐不留痕跡﹐等本家送殯回來時﹐一切都復舊如初。 孝子送殯回來﹐不能直接進入家門﹐照例在預先準備好的水盆沿上磨三下刀﹐照一下鏡子﹐說是避免帶回“妖邪”。同時吃一塊冰糖、表示今後生活不苦。講究的還要會同陰陽先生舉行凈宅儀式。 孝子回到家首先要接影、懸影。出殯時﹐用影亭將亡人影像抬了去﹐舉行完儀式﹐還要抬回來﹐謂之“回影”。有的則是由喪家自己帶回來。影亭回到門口時﹐孝子要跪接先亡遺像﹐捧到祠堂或正堂懸掛起來﹐少不得又要燒香秉燭﹐上供叩首。 出殯後﹐喪家有忌門三天的成例。即不接待親友來訪﹐住在這裡的親友們也必須三天後再走。其實就是為了讓孝子們休息兩天。 三天時﹐孝子要到墳地培土、致祭﹐謂之“暖墓”﹐俗稱“圓墳”。一般都擺些燒餅、醬肉當做供品。並且用秫秸或幡桿做個門形的架子。稱為“墓門”﹐插在墳前﹐說是讓亡人的魂靈好從此出入。同時將下葬時留下來的引魂幡、鬆活、紙活等一並焚化。 此後﹐孝子們便分別到協助治喪或出份子的親友們家中去磕頭﹐謂之“踵謝”﹐俗稱“道乏”。對於關系較遠的朋友﹐則隻發出謝帖。至此﹐一棚喪事才暫告一段落。 倒頭 1、 易簀 在舊北京﹐人們多住四合院或三合院瓦房﹐每三間的兩側謂之“裡間”﹐北房算做正房﹐除有裡間外還通向耳房﹐謂之“套間”。這裡間和套間都有磚炕。那時﹐人生了病都是躺在這種炕上休養﹐請個中醫大夫來家診治﹐很少有到醫院就診或住院治療的。一旦病情惡化﹐不堪救藥﹐大夫就囑咐家屬“準備後事”。因此﹐這後事也就都在這裡間、套間準備。 家屬首先要到棺材舖賃一個小床﹐叫做“太平床”﹐也叫“吉祥板”。有的家主隻是將門板卸下來﹐臨時搭個小床﹐謂之“搭床”。 病人尚未嚥氣之先﹐就得從炕上移到太平床(吉祥板)或搭床上﹐文言叫“易簀”﹐意思是換床。說是不能叫死人背著炕走﹐否則不吉祥。其實是怕後人在這舖炕上睡覺時思想上□扭。易簀(換床)時﹐有的子女還要鄭莊其事的說﹕“沖一沖就許好啦﹗”不過是自我安慰間撚 2、小殮 趁病人還沒嚥氣﹐首先要將壽衣給他穿好﹐否則就叫做沒穿去﹐等於赤身裸體地到陰間去了。實際上﹐僅僅是人未死時﹐屍骨不僵﹐便於給他穿戴而已。 壽衣﹐俗稱“裝裹”﹐即裝老的衣裳﹐有的生前就預備好了。通常有人到了老年﹐選擇逢有閏月(舊歷)的年頭做好壽衣的講究。有用清裝壽衣的﹐即清朝官宦的打扮﹐男的棉袍補褂、頂翎﹔女的蟒袍、霞帔。用者多系滿人或清朝官宦﹐有的則用明裝壽衣﹐即明朝的打扮﹐用者多系漢人。一般人家主要是棉襖、棉褲、棉長袍(不論什麼季節死﹐一律穿棉的)。鞋﹐必須是布底﹐做出蓮花圖案﹐表示腳登蓮台(蓮台是佛的座位)﹐成為“正果”了。絕對不用皮貨﹐說是亡人如果穿皮衣、皮鞋或皮底鞋﹐下輩子就托生牲口了。同時內衣不釘紐扣﹐隻縫飄帶﹐因為“鈕子”與“扭子”諧音。至於衣料﹐除緞子外﹐余者不忌﹐因為“緞子”與“斷子”諧音﹐故不用。衣服面子一般用春綢、湖縐﹐不能用夏季衣料。件數必須是單數。 那時民間很重視衾物﹐少則三舖三蓋﹐多則九舖九蓋(一律用單數)。而貼身一層必須舖黃蓋白﹐取“舖金蓋銀”之意。最後蓋上黃料印有紅色梵文經咒的“陀羅經被”(清代必須經皇帝允許﹐民國以後則無所限)﹐被上壓一面鏡子和一個秤鉈。 如果死者上邊沒有長輩就停放在堂屋正中﹐否則隻能停放在偏房。停好後﹐靈床前設一臨時供桌﹐上面擺著從家伙舖賃來的銅質塔形的“長明燈”(俗稱“悶燈”)﹐裡邊用棉花芯蘸油燃點﹐不準熄滅﹐說是給亡人到陰間照亮的。同時﹐擺一碗“倒頭飯”﹐上插三根秫秸棍﹐每根棍頂尖上插一個面球﹐謂之“打狗棒”﹐說是亡人到陰間經過惡狗村時用來打狗的。還有所謂“打狗餅”。為了防止“詐屍”還要用卷麻或繩索(滿人用紅線繩﹐漢人用素繩)將亡人雙腳捆上﹐謂之“絆腳絲”。還要防止貓、狗進入停靈的屋內。一切辦妥後﹐小殮儀式就結束了。全宅孝屬便跪在靈床前高聲舉哀﹐燒化紙錢﹐謂之燒“倒頭”紙。並將用棉紙捻成的“燈花兒”﹐從靈床前一直擺到大門外﹐一一燃點﹐謂之點“引路燈”。有錢人家為給亡人免罪安魂﹐請來和尚、道士在靈床前誦念“倒頭經”﹐隨後將事先用彩紙糊好的轎車或轎子在門前舉火焚化﹐謂之燒“倒頭車”、“倒頭轎”。 如系滿人﹐這時門前即豎起高約三丈的紅幡。如系漢人﹐門外則掛起“挑錢紙”。即用一根裹了白紙的秫秸棍﹐挑上白紙錢﹐其張數要與亡人歲數相等﹐掛的位置是男左女右。 另外﹐老北京人在城外有祖塋的﹐在人倒頭後﹐就要派人下去通知塋地看墳的即刻組織人工打坑。 3、報喪 大殮(裝棺材)前﹐喪家要給至親好友送信﹐請他們來“探喪”﹐即瞻謁遺容。官宦宅門﹐紳商富戶一般都用“本家門房”名義﹐臨時發出“口報”﹐也叫“報喪條子”﹐略謂“本家某老爺(或某大人﹐或本家某夫人)慟於夏歷某年某月某日某時壽終正寢(男曰正寢﹐女曰內寢)。謹擇於某日某時大殮﹐某日接三。特此訃告。”下款是某街某胡同某宅門房某人報稟。將收口報人的姓名寫在紅紙條上﹐再貼在口報上端發出。口報不是正式訃聞(這時訃聞尚未印出)是為通知至親好友來參加大殮的﹐後來變成通知參加接三的信了。 口報(報喪條子)也是有錢人家通知關系較為疏遠的親友的辦法。一般沒門房下人﹐或者關系較近的親戚﹐則須孝子孝孫親自去通知﹐叫做報喪。報喪的孝子有時來不及做孝衣﹐隻戴個孝帽子﹐腰上系一根孝帶子﹐到了人家不能進去﹐拍門等人家出來﹐出來的人無論是自己的長輩﹐抑或晚輩﹐都要磕個喪頭﹐說一聲誰死了﹐什麼時候入殮﹐即可告辭。所謂喪頭比正式磕頭簡窗慼撐惟壁鏷劓釓晼慼摯h懍耍□揮謎□焦虯蕁? 喪家門口也要貼出用白紙書寫的報喪條子“某宅喪事”、“恕報不周”﹐並將所擇定的喪事禮儀日程一並公布出來﹐例如﹕“謹擇於 歷×月×日接三”、“謹擇於夏歷×月×日首七禪經”、“謹擇於 歷×月×日番、道、禪經伴宿送庫”、 “謹擇於 歷×月×日辰刻發引”。 與此同時﹐喪家所有門聯、門心、室內春條、以及盆景、帽鏡、穿衣鏡等擺設均須貼上白紙﹐原則上不能露紅。室內像片即應翻過去放置。以示哀挽。 4、開殃榜與領執照 舊時俗以死者安葬為陰宅﹐墳塋房屋為陽宅。人們以為墳地“風水”的好壞關系到後輩家運的興衰﹐所以有請陰陽家為之避兇趨吉的必要。以給人看“風水”為業的謂之“陰陽生”﹐尊稱“陰陽先生”。他們各有堂號 如“一善堂”、“七政堂”等﹐門前寫著“地理風水陰陽二宅”的字樣。 過去死了人都要找陰陽先生來驗視死者﹐並請其開具“殃榜”。陰陽生受到喪家的口頭請求後﹐首先讓喪家將印有自家堂號的黃紙條子拿回去﹐貼在門口﹐以資辨認。陰陽生根據多年經驗﹐為慎重起見﹐總是讓來人先回去﹐自己卻按兵不動﹐甚至等到喪家二次來請﹐才肯出馬﹐因怕人未死就﹐本家犯忌諱。及至出馬﹐找到貼有自己堂號的喪家﹐還要大喊﹕“瞧狗﹐您哪﹗”這是陰陽生的慣用語﹐故此老北京人謂陰陽生為“狗陰陽”﹐其中不無貶義。 陰陽生進宅後﹐首先向死者行禮﹐然後驗視死者的面部和手指甲﹐問明死者的生死年月日時﹐略加用手指推算﹐即用白紙墨筆﹐開具“殃榜”﹐也叫“殃書”。榜內開列有﹐擇於×月×日×時入殮﹐人殮時忌何屬相﹐例如忌馬﹐則屬馬者棺殮時不得在側﹐否則有種種災殃發生﹐但“親丁不忌”。何時“出殃”﹐所謂出殃﹐又叫“回煞”﹐說是死人魂魄什麼時候回來﹐又說是死人的怨氣什麼時候出來等等。當回煞時﹐死人的屋子裡和停棺材的地方﹐人都得避開﹐如果被沖了的話﹐要得黑白臉的病。就連植物被沖了也得枯死﹐所以從前養石榴樹的人家﹐樹上就系一根紅布條﹐為的是“避煞”。此外﹐還有某月×日×時安葬等等。又說停靈幾日犯“火期”(火災)幾日犯重喪(再死人)。此種不經之談﹐當時官廳雖然明明知道﹐但未加取締。民國十七年(1928年)國民軍北伐以前﹐北洋政府警察廳利用其能親視死者的條件﹐對其營業便予特許。喪家到官廳申報死亡﹐請領抬埋執照時﹐必須出具“殃榜”始為合法(認為正常死亡﹐無自殺、他殺等情)﹐才能由衛生局發給“出殯執照”。 其文曰﹕ “查×××現年×歲﹐原籍系×市、×縣人﹐因患××病﹐醫治無效﹐於×年×月×日身故。經檢驗審查無誤﹐準於×年×月×日經由××門至××安葬﹐仰城關驗証放行。須至執照者。此証。 右給    收執。 5、成服 所謂“成服”即穿孝、戴孝。舊時穿孝、戴孝必須遵守從古代傳統下來的禮儀﹐不準逾制和擅自更改﹐謂之“遵禮成服”。那時家裡落了喪事﹐所有家庭成員均按自身與死者的關系﹐即刻遵禮成服。 由於北京是多民族的聚集之地﹐且各個歷史時期的風俗習慣不盡相同﹐所以“成服”的形式亦不盡相同。從民族上有滿漢之分﹔從地方上有南禮、北禮之分﹔從時代上有明、清、民國之分﹐因此極為紛雜。但經過互相融合﹐大同小異﹐仍有固定規律可循。 一般說來﹐男女孝屬均身穿粗白布長袍﹐謂之“孝袍子”。子女孝衣不縫底襟。腰間系上麻繩或麻縷﹐謂之“披麻戴孝”。隻有姑爺﹐穿漂白布的孝袍子(不戴孝帽)。漢人大都戴口袋頂的孝帽﹐上邊釘有小銅錢﹐還有棉花球。長子釘一個﹐次子釘兩個﹐三子釘三個﹐余者類肭遉棯嚙o駁腦諦19弊由隙□□耷穎□□鋃□桓觶□嗡鋃□礁觶□嗾呃嗤啤V廝鎰穎蒼諦19弊由隙□勖耷穎□□廝鋃□桓觶□沃廝鋃□礁觶□嗾呃嗤啤D俠襉19弊佑謾叭□汗淞保□彌衿□齔桑□媳嘰□床劑薄V劣諑□酥淮髑嗖及贅澩竦拿蓖貳E□□且話閌鍬榛o□罰慌□□7錙□蠐冒撞即□釉□罰□蟊咿搶□艸□? 孫子、孫女均在孝袍的肩膀上釘一塊紅布﹐重孫子、重孫女則釘兩塊紅布﹐謂之“釘紅兒”。外孫子、外孫女均在孝袍的肩膀上釘一塊蘭布。如果死的祖父(外祖父)釘在左肩﹔如果死的祖母(外祖母)則釘在右肩。 漢人無論男女﹐一律將青布鞋蒙上白布﹐如雙親均已去世﹐則可蒙嚴﹐如有一親健在﹐則不蒙嚴﹐露著黑色後跟。孫子、孫女則蒙紅後跟。滿人不蒙白鞋﹐一律穿青布鞋。 6、選材和轉空 有錢人家﹐生前早就置辦了棺材﹐內裝一不倒翁﹐前邊貼上紅紙壽字﹐寄存於材廠或廟裡﹐稱為“壽材”。通常每年上一道漆﹐擱幾十年就上幾十道漆﹐以便使之結實防腐。一般人家則是病人垂危或倒頭之後才到棺材舖看壽材。 做棺材的木匠﹐在老北京單是一行﹐謂之“斜木”行﹐專做所謂“輕重壽材”。棺材尺碼有所謂四、五、六與五、六、七和放大樣等區別。所謂四、五、六是底四寸厚﹐兩幫各五寸厚﹐蓋六寸厚﹔五、六、七以此類推。 棺材質量不一﹐最上品有茵沉的﹐大都是封建帝王所用﹔其次是金絲楠的﹐花銀元時﹐每口大約價值數千元之多﹐大都是封建王侯之輩使用。一般官宦、紳商富戶用口“杉木十三元”的棺材就算不錯了﹐這乃是較為高級的棺材﹐是用十三根杉木拼成的﹐底四根﹐蓋三根﹐兩幫各三根。價值銀元二、三百元不等。較好的還有黃柏、紅柏、鬆木的。其次有椴木、河柳、大葉楊、小葉楊、桑木、栗子木的不等﹐其中河柳的較結實﹐耐潮。每口由銀元三十元至七、八十元不等。凡是講究的﹐外邊都塗了黑漆﹐用金色在兩幫上畫了“二十四孝”或“八仙慶壽”等圖案﹐一般隻在棺材頭裡畫上一個圓壽字﹐周圍有五隻蝙蝠﹐謂之“頭頂五福捧壽”﹐後邊畫上蓮花。謂之“腳□蓮花”。 滿人過去還講究用一種特制的“大蘆葫”材﹐比普通棺材尺碼要大﹐成為六棱形﹐在大蓋的前邊做一大葫蘆﹐往前探著﹐上有合頁﹐可以折疊。(三、四十年代已不多見) 喪家將棺材從材廠(棺材舖)往家裡抬﹐謂之“轉空”。照例由槓房找八名槓快﹐身穿綠駕衣﹐頭戴淺碟式的小黑氈帽﹐上頭插一支沖天錐式的紅翎子﹐抬著一付小紅槓將棺材高搭起來﹐不蓋“過棺”罩片﹐由槓頭打著“響尺”送往喪家。 棺材到了喪家﹐不能空著進門﹐照例由喪家給裝上金銀財寶、五谷雜糧、煤炭等物﹐才能往進抬﹐謂之“不進空財”(“材”與“財”諧音)。 7、大殮 大殮稱為“入木”﹐即將亡人安置棺中﹐這時亡人的孫男弟女等孝屬都要在側﹐謂之“親視含殮”。 殮前即應搭好靈棚﹐有的因時間緊促﹐來不及搭棚﹐就先搭個布帳棚。總之﹐停屍、停棺均不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說是避免日精月華。 入殮的形式不一﹐有置棺於靈棚正中入殮的﹔有在堂屋正中人殮的。同時﹐還有所謂“高殮”、“低殮”之分。高殮即將棺材放在“交木”(從棺材舖賃來的長凳)上﹐多系富戶﹐而且還得有佛、道信仰的﹐謂“離地三尺即成神”。一般多是低殮﹐即將棺材放在地下。 喪家首先用大燒紙包鋸末子﹐亡人享年多少歲就包多少包﹐墊在棺底。然後﹐上頭舖一層水紅色的布﹐擺上七枚小銅錢﹐作北鬥七星狀(據說“南鬥主生﹐北鬥主死”)謂之“墊背錢”。 入殮時﹐首先將亡人拌腳絲扯下來﹐然後由長子或承重孫抱頭﹐其它子孫們在兩情撰尿遄潮T煲歡擔□諍埃骸鞍鄭□瑁□□□□n永玻 逼狡轎任鵲胤湃牘啄淞U饈保□紗油鋈鬆硐旅□黽該鍛□□>菟擔□饌□□□『4髟諫砩峽梢員芐埃□輝置徊『醚□睢? 棺材裡還可以放殉葬物﹐多是亡人生前喜愛的東西﹐如煙袋、煙壺兒、核桃、手杖之類。然後將所有空當都填滿棉花和鋸末子紙包﹐並將“打狗棒”放入亡人袖口裡。若無殉葬物﹐至少也要在亡人手裡擱一個小元寶或一塊銀元﹐也有放一塊手絹的﹐說是不能讓亡人空手走。嘴裡要含一顆穿有紅線的珠子﹐窮人家則含個茶葉包﹐這對孝子來說﹐叫做“親視含殮”。女人頭上不梳大頭﹐挽個髻﹐戴個“觀音兜”﹐插個九連環(通常由已出嫁的女兒給打)。躺在蓮花枕上﹐講究的還要有放腳的腳蹬子﹐也是蓮花形的。遺體放好後﹐即舉行“開光”儀式﹐由長子用筷子挾著濕棉球﹐擦拭亡人的眼圈﹐口裡念道﹕“凈凈眼﹐眼觀六路”﹐再擦拭亡人的耳朵﹐又念道﹕“凈凈耳﹐耳聽八方”﹔再擦拭亡人的嘴﹐又念道﹕“凈凈口﹐越吃越有。”最後﹐從衾單上撒下一小塊布為之擦臉﹐隨後用小鏡子一照﹐轉身為之摔碎。 全體孝屬一一向棺內探視﹐瞻謁遺容﹐轉身大哭﹐謂之舉哀﹐表示作最後的訣別。之後﹐槓房的人即將“子蓋”插上﹐再將大蓋蓋上﹐大蓋上有三個木楔﹐(不能用雙數)﹐先釘上一個﹐留著兩個﹐等出殯掃靈時再全部釘死﹐怕是有尚未趕回來的親屬﹐要求瞻謁遺容。在釘木楔時﹐長子即跪於地下大喊著﹕“親人躲釘﹗”至此﹐大□儀式就結束了。 8、喪棚 靈棚是喪棚(白棚)中的主棚。舊京人家落了喪事﹐不論舉動大小﹐有的盡管不預備酒席招待來吊親友(俗稱不辦事)﹐隻要舉行最基本的喪禮﹐就必須搭個靈棚。 靈棚大體上有三種形式﹕一是窮人家僅搭個藍布或青布帳棚。二是通常用的平棚﹐即平頂席棚﹐棚頂四周圍上有白色的掛檐﹐上繪藍色花紋。玻璃窗上繪有藍色圓壽字。三是最講究的所謂“起脊”大棚。 清道光年間﹐楊靜亭的《都門紀略》雲﹕“京師搭蓋喪棚﹐工細絕倫﹐點綴有花木鳥獸之形﹐起脊大棚有瓦櫳、柁頭﹐穩獸□頭之別﹐以及照牆轅門﹐鐘鼓樓高插雲霄。”起脊棚遠望有如宮殿﹐十分壯觀。有起一條脊的﹐棚業的行話叫做“一殿”﹐上按四個獸頭﹔起兩條脊的叫“一殿一卷”﹐上按八個獸頭﹔起三條脊的叫“一殿兩卷”﹐上按十二個獸頭。獸頭皆按古代建築圖譜專門定制的﹐脊也有做花脊的﹐即用席做古錢形﹐狀如橫楣。所謂“殿”﹐即起脊宮殿頂的那一部分﹕“卷”﹐即有如北海公園團城上承光殿前邊出來的那一部分。舊時﹐富戶搭大起脊棚﹐將兩院搭在一起﹐後院是“殿”﹐前院是“卷”﹐實是一個大棚罩上兩個院子。 靈棚(不論起脊、平棚)內﹐通常都要搭經台。搭在房上的叫“經樓”﹐棚行謂之“經托子”。(高高托起的意思)這是僧、道念經做道場的地方。如果隻用一棚經﹐就在靈堂的對面房上搭一經台。如果是道場多﹐番(喇嘛)、道(道士)、禪(和尚)三棚經﹐那就連東西廂房上邊也搭上經台﹐成為三面台﹐形狀各異﹐喇嘛的經座系“寶蓋式”﹔道士的經座是“樓閣式”﹔和尚的經座則是“佛龕式”的。通常經台高約二、三丈﹐用杉篙為架﹐上舖木板﹐上下均用木梯。 經台居高臨下﹐不妨礙來賓吊祭出入。而經台搭在房上﹐不佔院子地方﹐以便於陳設紙活、祭席﹐給來賓設茶座、飯座。如果三面經台仍不夠用時﹐還可以在下邊再設一層高約半米的平台﹐舖上木板﹐圍以欄桿。此多系尼姑、道姑和居士誦經之處。 富戶講究的不但要在跨院搭上棚﹐以供來吊親友休息或廚灶炊事之用。而且還要在門前搭起“過街棚”和“過街牌坊”。 9ꄱ7樘? 裝殮既畢﹐當安放靈棺就位。如亡人上邊無長輩就將北房風門和兩邊隔扇卸掉﹐將靈棺停於正中﹐頭南腳北﹐下邊墊起“交木”。(北京歷來不興將棺木放於地下)謂之“正寢”。講究的人家還將棺木用繡花帳子圍起﹐稱為“堂罩”。未成令的小口或未扶正的姨太太則停靈於院中或偏停於正廳。把亡人的枕頭置於棺下﹐等出殯時燒掉。靈前一般是掛上白布雲頭幔帳﹐講究的則搭一座素彩牌樓﹐謂之“靈龕”﹐左右兩側均掛白布簾﹐為孝屬守靈的地方。照例是男左女右(按孝屬跪靈方向論)。 靈棺前邊放一尺以上的大幅遺像。靈前設供桌﹐掛素地繡花桌圍。桌上擺香爐、蠟扦(點白蠟﹐講究的是大白蠟燙著蘭字)﹐花筒一對﹐內插素色靈花﹐悶燈一盞。講究的供器多是景泰藍的﹐銅者次之。通常擺一堂供(五碗)﹐可多至三堂、五堂﹐供品不限、鮮果、糕點、冷葷熱炒均可。 特別講究的還要在靈前搭一月台﹐狀如舊式戲台﹐但比它略小﹐有頭號、二號、三號三種台。頭號台長寬各一丈八尺﹔二號台長寬各一丈二尺﹔三號台長寬各八尺。台的四角有綠色柱子四根﹐上繪金色花紋。頂上按有天花板﹐上繪仙鶴圖案﹐取意“駕鶴仙去”。頂的四沿圍以紅色欄桿﹐下有掛檐。台底下四周有紅漆欄桿﹐欄桿之下有“台裙”﹐白色黑紋或磚砌樣。三面台階﹐兩旁設有扶手欄桿。台舖地板﹐上舖地毯。供桌就置於台上(台後是棺材)。凡屬這種情況﹐多在正式供桌前﹐擺一小幾﹐上設檀香爐一尊﹐兩旁設檀香釘、檀香面(引香面)的小盤各一個﹐以便於來賓上香。(後邊正式供桌上的大型景泰藍香爐上邊有蓋﹐不能燒香﹐僅是擺擺樣子)﹐小幾四圍掛上蘭地繡片外﹐民國以來還壓一白緞條﹐上書“請行鞠躬禮”字樣。 月台兩側還要擺上紙活﹐通常為執幡提爐的童男童女﹔靈人兩對(一挎筐買祥′Y□櫻□歡瞬杈叩哪舋停□歡肆撐瑁□讕叩睦下瓚□□話粞檀□氖夠窖就罰□□ㄅ枇蕉裕□街□八募凈ㄅ琛保ㄍuN□檔□10苫a9鴰a8芍γ罰□? 月台下邊兩側﹐通常放紙糊的尺頭桌子四張﹐金山、銀山(小盆景形式)、綢緞尺頭各一對。還有的糊些文房四寶、古玩陳設﹐甚至是麻將牌、煙具等亡人生前心愛的物件。 月台前邊的兩根立柱上﹐習慣上都掛著姑爺們送的挽聯﹐下邊則放著近親們送的花圈、花籃。 10、停靈 根據佛教的說法﹐凡夫死後﹐除了罪大惡極的立即下地獄﹐善功極多的人立即升天而外﹐一般並不能立即轉生。未轉生的亡靈不是鬼﹐而是叫做“中有身”﹐或名﹕“中陰身”﹐即是在死後至轉生過程間的一種身體。中陰身的時間通常是四十九天﹐在這階段中等待轉生機緣的成熟﹐所以人死後的七個七期中﹐親友們若能為他做佛事﹐則有很大效用。若以亡者生前的財物供施佛教﹐救濟貧病﹐並且稱說這是為了某某亡人超生而做的功德﹐亡人即可因此投生於更好的去處。所以佛教主張超生亡靈﹐最好是在七七期中﹐如果過了七七之後﹐再做佛事當然還是有用﹐但那隻能增加他的福分﹐卻不能改變他已轉生的類別了。 按道教的說法﹐人之初生﹐以七日為臘。人之初死﹐以七日為忌。一臘而一魄成﹐故七七四十九日而七魄具矣﹔一忌而一魄散﹐故七七四十九日而七魄泯矣。(見《田藝蘅春雨逸晌》)所以做度亡道場最好在七七四十九日之內。 民間根據上述觀點﹐都在人死的四十九日(即七七)之內延請僧、道進行超渡。北京人亦不例外﹐根據自家經濟條件和社會地位﹐決定在家停放的日期。在家停放﹐必須做佛事、法事﹐不能幹停靈。停放的日子必須是單數(從倒頭之日起算﹐至發引)﹐說是怕“重喪”。 最少的為三天﹐此系赤貧者流。一般的是扃鵅慰推{□14盤歟□換□7虐□鱸攏蝗□叨□□惶歟晃迤呷□□逄歟簧踔療咂咚氖□盤□5諞桓觥捌摺蔽街□笆灼摺薄C俊捌摺倍家□焓攏□儼渙嗽□婦葡□□寫□襖吹躚淶那子選20罹□7塗狻? 有的因某種原因不在家裡辦事﹐而是抬往廟裡辦事﹐然後停靈暫厝﹐對於發引、安葬的具體日期不做最後決定。報喪時隻謂﹕“擇吉開吊﹐安葬祖塋”。 燒傘 據老人們傳說﹐亡人到“五七”(三十五天)時﹐要過五殿閻君的關。五殿閻君乃包公(即包文正)一轉﹐一生無女﹐因此﹐他很喜愛女兒和花朵﹐如果亡人若用插上花朵的傘蓋把身子遮擋起來﹐讓老包誤以為是少女﹐就可以順利地通過。所以﹐照例由姑奶奶(已出門子的女兒)出錢給糊一把大傘﹐並插上五朵石榴花﹐送到墳地焚化﹐謂之“燒傘”. 傘﹐是由冥衣舖糊出來的一把大圓寶蓋﹐紅地繡花圍子﹐下垂綠色的纓絡﹐插在一個漢白玉或虎皮石的座上﹐還要由一個童兒給扶傘。貧者糊傘不要石座和童兒﹐隻用粉地印白色圖案的蠟花紙糊一把傘而已。 喪家如果在家停靈三十五天﹐燒傘儀式則在發引之日下葬時舉行。如果在家四十九天的﹐燒傘儀式則結合“五七”送庫的儀式舉行。 一般說來﹐燒傘都是發引之後的事﹐所以必須單獨設位致祭。是日“姑奶奶”們親到娘家主持這一祭禮。通常是用三至五個裝著紙錢的素“包裹”(不印任何花紋圖案的)﹐在中間的蘭簽上寫著亡人名諱﹐供於正廳中央。通常多以三至五碗水餃(每碗五個)當做供品。隻有近親來祭﹐朋情則不再隨禮。 焚化儀式很簡單﹐隻是全宅孝屬上香致祭﹐依次叩首之後﹐將“包裹”請下﹐連同紙傘送至墳地焚化。後來為節約時間和精力或遇氣候不好﹐即在家門口或附近廣場焚化。焚化時﹐照例拿出三、五張大燒紙另行焚化﹐謂之“打發外祟﹐然後潑一碗凈水﹐女眷屆時多為之舉哀。 停靈暫厝的廟宇 過去老北京人都有世襲的祖塋﹐死了人即可埋到自家的祖塋裡。但有些外鄉人到北京來作官或經商﹐稱之為“客居”. 這些人有“公館”宅第﹐有一定的財產、人情交往﹐但不見得都要在京置辦塋地。這種門第一旦有了喪事﹐就要擇吉“扶柩回籍”安葬祖塋。有的由於時局、交通或其它某種原因﹐不能辦完喪事馬上回籍安葬的﹐就須找個廟宇停靈或“丘”起來(把坑內四壁砌上磚﹐棺木放下不沾土。上面砌一圓頂﹐謂之“丘”起來)。 另外﹐有的北京人家裡有塋地﹐但是出了“外喪鬼”﹐諸如病死於醫院或暴死於路途﹐按舊制不宜往回家抬的﹐為了循例舉行喪禮﹐必須找個廟宇﹐做暫短的停放。還有的因住處不太寬綽﹐不能遵禮如儀的治喪﹐如果借飯莊子地方﹐那就隻能設影堂辦事(舉行接三、送庫等儀式)卻不能把靈柩也抬了去﹔結果﹐還得在家裡停靈﹐外頭辦事﹐不但麻煩﹐而且也不成體統﹐所以﹐隻得到廟裡去辦。 清末﹐據不完全統計﹐北京有大小不等的寺廟共八百多座。它的主要經濟來源不外乎有﹕一、廟產、廟地(香火地)的租子﹔二、施主、信眾們的布施供養﹔三、廟會臨時攤販的租金和香客們的香資﹔四、獨立經營或合資經營磨房、油鹽店、雜貨舖、中藥店等買賣商號所得的利潤﹔此外﹐應佛事(道觀謂應法事)﹐就是有的人家死人請和尚、道士們拜懺念經、放燄口。再就是本文提到的停靈、承辦喪事。當時﹐這是一筆不小的收入。 本來﹐停靈暫厝﹐承辦喪事﹐自古以來﹐僧廟就有這項業務。尤其從清末以來﹐英法聯軍、八國聯軍進攻北京起﹐內憂外患﹐戰事一起接連一起﹐京師近畿一直不太平。客居京師的家裡死了人﹐一時不能落葉歸根﹐就必須停靈暫厝﹐這給各大寺院找來了好生意。因此﹐承辦停靈辦事的廟宇越來越多。 俗雲﹕“僧不捉妖﹐道不度亡”. 道士度亡是從元代才開始的﹐從某種意義上講﹐度亡是僧人的事。因此﹐應民間停靈暫厝、辦喪事的業務主要是一些佛教寺院﹐道觀次之。 起初﹐人們在廟裡停靈、辦事是有條件的﹐首先要遵守寺院中最基本的清規﹐例如﹕戒殺生﹐廟裡不得進葷﹐即招待來吊唁的親友不能用魚肉酒饌﹐隻能用素席。更不允許用佛、道兩教之外的宗教儀式治喪。但後來為擴大業務范圍﹐增加收入﹐越發開明起來﹐逐漸向新式的殯儀館方向發展﹐無所禁忌。 自上海出現了萬國、上天、樂園等殯儀館後﹐有的廟宇受到啟發﹐從中吸取了部分經驗﹐不但應漢、滿兩族人按當時市面風俗習慣﹐以佛、道兩教為基本形式的喪事﹐而且應其它宗教形式的喪事﹐采取來者不拒﹐不問信仰、禮俗﹐甚至是天主教、基督教也予承應。例如﹕一九四七年秋天﹐北平故宮博物院院長沈兼士病故﹐他是天主教教徒﹐結果在嘉興寺舉行“終傅式”。 能應停靈、辦事的廟宇﹐一般廟裡當家的管事的都在社會上交際很寬﹐上至王公大臣﹐下至紳商各界﹐都要有個往來和走動。因為這種業務不能用任何形式進行宣傳﹐隻能靠朋友們給介紹。 廟裡管事的(或稱了事的)與其它廟宇(同行)如各大喇嘛廟、各大道觀、尼姑庵等﹐都得保持經常聯系﹔與辦喪事有關的各行業也都得有某種互相合作的關系。他們要聯合一家至數家槓房、棚舖、彩子局、響器舖、家伙座舖、冥衣舖、各大飯莊子等。以便應了事﹐一呼即來。而上述這些行業也要主動靠上幾處停靈、辦事的廟宇﹐好有大宗買賣可做。 有的廟裡管事的應了喪事後﹐還要被本家請出來當“總提調”﹐所以必須對市面傳統、通用的喪禮特別內行﹐能做禮儀顧問﹐又會籌措、調動、安排、指揮全部治喪事務。過去﹐大家主辦喪事﹐很講排場﹐喪禮有它固定的形式和內容﹐錯一點也不行。因此﹐管事的根據死人的身份和本家具體要求﹐需要搭什麼樣棚﹐掛什麼樣的彩子﹐糊些什麼燒活﹐用什麼響器﹐用什麼席面﹐一切具體安排﹐心中必須有數。事無巨細﹐都得想到了。從總的方面﹐必須遵禮如儀﹐合乎程序﹐有條不紊﹐使本家、來賓、及廟裡三滿意。這樣﹐管事的自會財源茂盛。 一九四九年春﹐各廟停靈業務均奉令停止。對所有暫厝靈柩﹐一律由廟裡通知本家﹐限期起靈﹐否則按無主靈柩代為處理。遂後﹐嘉興寺、賢良寺、法源寺、陶然亭都辦起了殯儀館﹐承辦治喪業務(隻辦事﹐不停靈)。 現就筆者所知﹐將清末民初北京應停靈、辦喪事的廟宇情況﹐逐一概述如下﹕嘉興寺﹕明弘治十六年(1503 年)建。座落在地安門外西黃城根五福裡南口外(今改北海賓館)。二十至四十年代﹐方丈為方瑞、崇輝﹐交際極廣。該廟應佛事﹐禪念與帶音樂的均可﹐以應停靈暫厝、承辦喪事出名﹐是全市停靈、辦喪事最多的廟﹐平均每天均有三、五家辦事﹐經常是門前掛出幾個黑漆牌子﹐上用毛筆蘸大白寫著“王宅接三東院”、“李宅伴宿北院”、“趙宅開吊前院”……因此﹐一年到頭﹐棚架子不拆﹐門外花牌樓架子不拆﹐吹鼓手的大鼓鑼架不往回挑﹐甚至冥衣舖到廟裡就地做活。 管事的高闊亭﹐精明能幹﹐專門應酬該廟停靈、辦喪事的業務﹐經常任總提調﹐指揮喪禮﹐無論大小事﹐無不圓滿。他與地安門外西黃城根信成槓房、地安門外大街帽兒胡同廣合齋冥衣舖、護國寺前街永合齋於記冥衣舖、鼓樓西大街郭記家伙座舖、新街口夏記棚舖都有交往﹐隻要嘉興寺一有辦事的﹐準找他們。 嘉興寺後院有一塊“果園子”﹐但幾乎百分之九十用來“丘”靈柩。曾被慈禧太後立為“大阿哥”的溥□死後﹐就埋在這裡。其中﹐還有數座墳是外國人的。 一九四八年年底﹐平津戰役緊張階段﹐北平城內有死喪者﹐不能出城埋葬﹐無論貧富﹐大多數都在嘉興寺停靈或暫時“丘”在後院。一九五○年成為殯儀館。當時辦喪事的形式正處於新舊交替之際﹐新舊禮儀並存﹐互相借用。有的仍舉行接三、送庫儀式﹐於是高闊亭便主張送出大門﹐進五福裡﹐到後菜園子焚化紙活。多數則是家奠或公祭一下而已。 解放後﹐在嘉興寺殯儀館治喪的有不少名人。例如﹕攝政王載灃﹐畫家齊白石、書法家陸和九、輔仁大學校長陳垣﹐還有京劇名演員肖長華、梅蘭芳等。 拈花寺﹕座落在舊鼓樓大街北頭大石橋胡同。舊稱“千佛寺”. 明萬歷九年(1563年)孝定皇太後建﹐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奉□重修﹐賜名拈花寺。民初主持和尚全朗﹐三十年代以後退居﹐由量圓繼任。喜結交官府。該廟有停靈暫厝、承辦喪事的業務。北洋軍閥吳佩孚於一九四○年死後﹐即在此停靈﹐直到光復後﹐一九四六年十二月才葬於玉泉山北麓。 廣化寺﹕座落在鼓樓西大街鴨兒胡同。系元代名剎﹐明成化與萬歷年兩次重修﹔清道光與咸豐年間亦兩次重修。光緒二十年(1894年)重建。日偽時期﹐國畫宗師溥心□客居廣化寺﹐主持玉山方丈便請其出面倡導修葺該寺﹐博欣然允諾﹐遂請當時華北政務委員會委員長王揖唐、建設總署督辦殷同代為籌款﹐將古剎修葺一新。該廟了事的隆祥和尚與各界上層人物結交甚密﹐因此在該廟停靈暫厝、辦喪事的多系“大事”. 如北洋軍閥張宗昌被韓復□派人暗殺後﹐即在廣化寺停靈﹐還在停靈那天於此演出了一場“妻妾分家”的鬧劇。日偽時﹐國際間諜金璧輝之兄金璧東死了在此停靈﹐該廟方丈玉山親自出馬﹐在法會上“放正”(據說玉山出來“放正”僅此一回)。又如﹕日偽建設總署督辦殷同死後﹐首先在廣化寺停靈﹐之後才移靈於香山碧雲寺。 廣慈庵﹕在交道口前圓恩寺胡同。三、四十年代方丈為慧果﹐因俗家姓巴﹐人皆呼之為巴和尚﹐善於交際﹐性格幽默詼諧﹐不拘小節﹐北城紳商各界均與其有不同程度的交往﹐因此該廟停靈、辦喪事的業務興隆﹐東北城富戶多在此治喪。解放初﹐慧果洞察形勢﹐毅然將該廟改成小學校﹐自任校長。 九頂娘娘廟﹕在北新橋以北雍和宮大街路西。從該廟供奉的神像看﹐應為道教廟觀﹐但系佛教廟宇。三、四十年代時﹐方丈為新寶和尚﹐為人處世極誠懇﹐善於團結僧眾﹐與附近紳商各界均略有交往﹐廟雖不大﹐但停靈暫厝和辦喪事的極多。該廟專事培養吹奏梵樂的藝僧。因此﹐北方音樂佛事最為著名。 翊教寺﹕座落在西城北溝沿翊教寺街(今育教胡同)﹐是潭柘寺的下院。明成化八年(1472年)建﹐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重修。三、四十年代﹐方丈為德福和尚、管事的德珍﹐善於交際﹐專應停靈、辦喪事。該廟的觀燈(傳燈)□口很是出名。 隆長寺﹕在西城報子胡同﹐有停靈、辦喪事的業務﹐盡辦大事。日偽教育總長湯二和死後即在此治喪。 梓潼廟﹕又名文昌宮﹐在地安門外帽兒胡同。系明代所建﹐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重修。二、三十年代主持為法奎和尚。該廟有停靈、辦喪事業務。奉系陸軍十一軍軍長富雙英死後即在此停靈治喪。 佑勝寺﹕在德勝門甘石橋﹐三、四十年代主持為法林和尚﹐其大徒弟鍾砵專事料理停靈、辦喪事的業務。 柏林寺﹕在東城東北角﹐西面臨近雍和宮。始建於元代至正七年(1347年)。是昔日北京八大名剎之一。明、清兩代三次重修。雍正皇帝為其父康熙六十壽辰而擴建修葺。民初始對外承辦停靈暫厝。方丈福振﹐交際很寬﹐王府、“八大宅門”遺老遺少均與其有不同程度的往來。 廣惠寺﹕在宣武門外老牆根。有停靈暫厝承辦喪事的業務。民國十九年(193 0年)樑啟超死後曾在此開吊。 法源寺﹕在宣武門外教子胡同法源寺前街﹐是城內歷史最悠久的名剎﹐唐貞觀十九年(645 年)太宗李世民為超度征遼陣亡將士﹐下旨在此建寺﹐武後萬歲通天元年(696 年)寺成﹐賜名憫忠寺。明正統二年(1437年)重修易名崇福寺。清雍正十二年(1734年)再度重修﹐更名法源寺。該寺二、三十年代方丈為天文和尚﹐在佛教界有名望。為應酬齋主﹐承辦停靈暫厝業務。清末民初﹐在此治喪者極多﹐僅次於北城嘉興寺。一九五0年改為殯儀館。 長椿寺﹕在宣武門外下斜街﹐是明代萬歷時有名的七指和尚歸空的廟。二、三十年代﹐主持為深慈和尚﹐在佛教界有名望﹐因此該寺停靈、辦事業務極盛﹐上層人士在此治喪的很多。如清代末科狀元劉春霖、日偽華北政務委員會委員長朱琛等死後均在此治喪。 龍泉寺﹕在宣武門外黑窯廠以西半裡許﹐系京師古剎。因年久失修而倒毀。明成化年間﹐由僧人智林予以修復。清康熙年間再度重修。民初為百川長老主持﹐有停靈、辦喪事的業務。一九二六年八月﹐林白水在《社會日報》發表《官僚之運氣》一文﹐抨擊奉系軍閥﹐被殺害後即停靈於此。又﹐抗戰初期﹐國民黨將領趙登禹陣亡後即在此停靈。 崇效寺﹕在右安門內白紙坊﹐始建於唐貞觀元年(629 年)。宋末因罹兵火﹐成為廢墟。元至正初為好善者重修﹔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又為內官監太監修繕。該廟素有停靈、 辦喪事的業務。 鐵山寺﹕在前門外東珠市口三裡河。相傳明代正德年間宗洪(號鐵山)和尚募化所建。清末至解放前夕﹐應停靈暫厝﹐辦喪事的業務。南城紳商富戶遇有喪事在此辦理者極多。 大慈庵﹕在崇文門外東柳樹井﹐為嘉興寺的下院﹐南城工商業者在此停靈、辦喪事的極多。五十年代初﹐一半被辟為小學﹐另一半為寺院﹐仍有在此治喪辦事者。 賢良寺﹕原座落在東城王府井大街帥府胡同。雍正十二年(1734年)怡親王舍宅為寺﹐雍正賜名為賢良寺。二十年後移建幹冰盞胡同。三十年代後﹐方丈為聖泉和尚﹐交際很寬。東城紳商各界在此停靈、辦事的極多。一九五○年改為殯儀館。 興隆寺﹕在北長街路西﹐不但可以停靈、辦喪事﹐還可以寄存壽材(空棺)。 此外﹐還有德勝門外華嚴寺(三、四十年代方丈為本榮)﹔東直門外延壽寺(方丈為正和)﹔宣武門外黑窯廠三聖庵(尼僧廟)﹔東板橋華嚴寺(方丈為玉宗)﹔西直門外高樑橋廣通寺﹔自新路觀音院(亦稱過街樓)﹔東西南報房胡同北法華寺﹔崇文門外南法華寺﹔西直門內南小街彌勒院﹔朝陽門內南小街智化寺﹔宣武門外南橫街西口路北聖安寺﹔宣武門外下斜街長壽寺(石評梅死後在此停靈)﹔前門外延壽寺街延壽寺﹔廣渠門內夕照寺﹔宣武門外下斜街浙寺(李大釗被害後曾在此停靈)等都有停靈暫厝、辦喪事的業務。 遠郊的香山臥佛寺、碧雲寺也都有停靈暫厝的。例如﹕孫中山先生1925年病逝後﹐即在香山碧雲寺暫厝﹐現在仍有先生的“衣冠□”和紀念堂。另外﹐有的廟宇素來沒有停靈暫厝的業務﹐但與之有特殊關系的人亡故﹐有時破例在此治喪。如西城寶禪寺胡同 (今保產胡同)廣善寺沒有停靈、辦事業務﹐隻有前清翰林郭小祿在此停靈、治喪。 道教宮觀應停靈暫厝的隻有朝陽門外神路街的東岳廟。 東岳廟始建於元代﹐明、清兩次重建。民國初年主持為華明馨老道長。東岳廟西跨院有二十來間房﹐專用做停靈暫厝。這是因為從前靈棺不準進城而設立的。該廟在朝陽門外﹐東通通縣﹐是當地水陸要道﹐有些官員紳商死在外地﹐靈柩要運回北京安葬﹐不能運進城裡﹐隻能暫厝廟內﹐當時廟內雇有伙計三、四人專門伺候停靈。 舊時﹐一般大戶人家辦喪事都喜歡請東岳廟的道士念經﹐因為該廟的法衣多﹐有時送一回疏﹐就換一套法衣。開始﹐請該廟道士念經都不講價錢﹐事後齋主再給封“香資”﹐這隻有多封的﹐沒有少給的。後來慢慢就先講價錢了﹐民國十幾年期間﹐念經管齋一天五角﹐不管齋的每天一元。該廟因系子孫院﹐道士人少﹐不夠出一棚經﹐就與火神廟道士共同出經﹐因為火神廟道士念經的韻調、做道場的儀式都和東岳廟相同。 此外﹐可以在道廟裡辦喪事的有﹕ 火神廟﹕在地安門外大街橋北路西。始建於唐貞觀六年(632 年)元至正六年(1364年)、明萬歷三十三年(1605年)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均奉□重修。清末以來﹐該廟除對外應法事外﹐可以按佛、道兩教的儀式在此治喪(一般隻是開吊)。當時﹐主要是地安門外的一些紳商富戶﹐有喪事則求助於田子久方丈﹐要求借地方辦事。三、四十年代時﹐田子久為華北道教會副會長﹐上至政府要員﹐下至紳商各界﹐廣為結交﹐威望很大﹐因此火神廟的香火、法事都很興旺。雖不辦停靈暫厝﹐有至交者則例外。如唱京劇的武旦王長林與田關系甚密﹐死後即在這裡停靈。 呂祖閣﹕在和平門內半壁街。廟宇較小﹐喪家隻能在此開吊﹐並無停靈暫厝業務。 (資料來源﹕http://www.intercemetery.com/reports/displaydocs.asp?sectionid=4&reportid=177) -- ※ 來源:‧BBS 水木清華站 http://smth.org‧[FROM: 166.11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