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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上篇,我個人要補充兩點: 1.東吳日文所湯廷池教授在所著《國語語法研究論集》(民68,學生書局)  第viii頁中說:   當語言學家開始觀察語言事實或分析語言現象的時候,語言規律並不以   「先驗的」(a priori)「命題」的形式存在,而是經過分析與歸納之   後纔以「後驗的」(a posteriori)「假設」的形式提出來,好讓其他   的語言學家共同檢驗其真偽優劣。  如果所謂「後設」就是指「後驗的」(a posteriori),那綜上所論,所  有語法都是後設的。 2.經進一步確認,《漢語語法淺說》和《文法ABC》多教授詞性及分析句  子的方法;雖有助於一般人研讀文言文、應用修辭法,但更深入的分析、  「知其所以然」、判斷如何使用才正確,則罕見著墨。因此,要知道正確  用法為何,請看《漢語語法》。  或可看劉月華、潘文娛、故韡著,臺師大鄧守信教授譯成正體字的《實用  現代漢語語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2.26.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