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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者 你說的非常喜歡那應該是不勝喜歡 不甚=不很﹐沒啥誤解的可能性啊 【 在 kkben.bbs@ptt.cc (浪漫主義者)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一直以為 : 不甚喜歡 : --非常喜歡 : 怎麼有人說是 : --不是很喜歡 : 哪個對啊 -- 2007另類諾貝爾文學獎 頒給了美國普林斯頓大學的丹尼‧歐派恩海米爾﹐他進行的一系列試驗顯示﹐精心準備的 長篇演講是一種最糟糕的取悅他人的方法﹐那實際上隻會讓你顯得很愚蠢。 ※ 來源:‧水木社區 newsmth.net‧[FROM: 211.99.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