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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這個原因﹐而是四庫的定義是“述偏方僭亂遺跡者”才入“載記類”。 《萬歷野獲編》絕對不符合這個定義。我並不是認為它不能入史部﹐而是認為它不能 入“載記類”。 你貼的這個網址我不知道是啥玩意﹐但顯然違背了這個定義。 【 在 yu2000 (書呆/痴情應如納蘭是﹐娶妻當娶李易安)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可能查過四庫全書的簡明目錄﹐裡面沒有萬歷野獲編﹐ : 不過這裡有四庫全書全目錄﹐看一下就知道了﹐ : 內容也是作者自己經歷擴展開去。 : ................... -- 余所記載﹐皆眼前膚淺之事﹐但未使僧人伸腳則可已矣 ※ 來源:‧水木社區 newsmth.net‧[FROM: 121.20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