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hinese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依據您的見解 我是否可以理解為:聘則為妻奔為妾算是一般社會規範的通則,實際上為妻為妾 還是要看雙方的背景、地位或是後來發展而定,先奔後聘或奔為妻在有迫切需要時 是被同意的? ※ 引述《IamNotyet (非也)》之銘言: : 「奔」字在《左傳》常見,多半是用在諸侯、卿大夫亡命出境時。 : 但也有例外。 : 《左傳‧昭公十一年》: : 孟僖子會邾莊公,盟于祲祥,修好禮也。泉丘人有女, : 夢以其帷幕孟氏之廟,遂奔僖子,其僚從之。盟于清丘之社 : ,曰:「有子,無相棄也!」僖子使助薳氏之簉。反自祲祥 : ,宿于薳氏,生懿子及南宮敬叔於泉丘人。其僚無子,使字 : 敬叔。 : 又,《左傳‧昭公十九年》: : 楚子之在蔡也,郹陽封人之女奔之,生太子建。及即位 : ,使伍奢為之師。費無極為少師,無寵焉,欲譖諸王,曰: : 「建可室矣。」王為之聘於秦,無極與逆,勸王取之。正月 : ,楚夫人嬴氏至自秦。 : 奔孟僖子之泉丘女,未言為妻或為妾,但孟懿子做為嗣子的地位是不變的。 : 奔楚平王之郹陽女,亦未言為妻為妾,但是芈建做為太子的地位是不變的。 : 我們可以說,至少這兩例中,奔女的兒子是跟嫡子享有同等的地位的。 : 雖然不知道是本無嫡妻,而即以奔女為妻;或是嫡妻無子,遂以奔女之子為嗣, : 不過其子既為嗣子,其母若無正妻之身份,也很難說得過去。 : 這裡說的「為嗣子」,意思是孟懿子跟芈建都是在父親生時就已立為嗣子。 : 至於芈建的聘妻被父親搶去,而史書記載為「楚夫人嬴氏」, : 一方面是因為尊秦的關係, : 一方面,是已經有了行聘、納采、卿逆至境,及國君親迎等禮節,自然可稱為夫人。 : 春秋時國君本來就可以有多名夫人,只要上述各禮節有做足就行了。 : 按之,「奔」之一字,應用在婚媾上時, : 應是指女方未有婚禮之儀式前,即往就男方同居,並有夫婦之實。 : 相對於「奔」字,男方往就女方時,有一「從」字。 : 如《左傳‧莊公三十二年》: : 初,公築臺,臨黨氏,見孟任,從之。閟。而以夫人言 : ,許之,割臂盟公。生子般焉。雩,講于梁氏,女公子觀之 : 。圉人犖自牆外與之戲。子般怒,使鞭之。公曰:「不如殺 : 之,是不可鞭。犖有力焉,能投蓋于稷門。」公疾,問後於 : 叔牙。對曰:「慶父材。」問於季友。對曰:「臣以死奉般 : 。」公曰:「鄉者牙曰『慶父材』。」成季使以君命命僖叔 : ,侍于鍼巫氏,使鍼季酖之,曰:「飲此,則有後於魯國; : 不然,死且無後。」飲之,歸,及逵泉而卒。立叔孫氏。 : 又,《左傳‧文公八年》: : 穆伯如周弔喪,不至,以幣奔莒,從己氏焉。 : 魯莊公跟孟任私會,乃是在正式婚禮之前, : 而魯莊公與孟任私誓,許以夫人的地位, : 其後子般也被立為嗣子,可以視為是魯莊公已經實踐了承諾。 : 至於子般後來被慶父弒殺,那是魯莊公沒有算到他這個弟弟有自立的野心。 : 而公孫敖搶了堂弟仲遂的聘妻,本來講好把莒女歸回莒國,誰都不娶, : 哪曉得公孫敖趁著公差往周弔喪的路上,居然連弔喪用的財物一起挾帶私奔, : 難怪公孫敖死後,仲遂還記恨不想哭他的喪。 : 這兩個例子中,公孫敖與己氏似乎並沒有正式的婚姻; : 而魯莊公則是在承諾了夫人的地位之後才得到孟任的, : 但兩例中無論有無承諾,在男方之「從」女方時,未有婚禮的儀式是顯然的。 : 又,如《詩,陳風‧株林》: : 胡為乎株林﹖從夏南。匪適株林,從夏南。 : 駕我乘馬,說于株野。乘我乘駒,朝食于株。 : 這首詩乃是諷刺陳靈公淫於夏姬所作, : 夏姬是夏徵舒的母親,徵舒字子南,所以又可稱為夏南。 : 這裡「從夏南」的「夏南」,乃是以「夏南」代稱「夏南氏」, : 即「夏徵舒之家」的意思。 : 陳靈公既未收夏姬為宮妃,則這裡的「從」字自然就只有行淫之意。 : 綜合看起來,無論是「奔」或「從」, : 都是指未有婚禮之前的私情。 : 至於女方是否能夠為妻,或為妾,或甚至連妾的地位也沒有如夏姬, : 則似乎要視乎男方是否已有正妻,或別有正妻而許以跟正妻相等的地位。 : 再不然就是看是否能「母以子貴,子以母貴」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4.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