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 99.04.28 中醫推拿爭議多 林委員協調決議兩年緩衝
林鴻池委員針對衛生署公告,中醫院所不得有民俗調理推拿人員一
事,於4月28日下午三點半,立法院紅樓202會議室主持協調會。其
他與會人員包括: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主委
黃林煌、 台北市中醫師公會陳志芳理事長、 台北市中醫師公會施純全
名譽理事長、台北縣中醫師公會張景堯理事長、台北縣中醫師公會洪啟
超常務理事、基隆市中醫師公會甘清良理事長、宜蘭縣中醫師公會劉德
才理事長、高雄市中醫師公會陳福展理事長。
林 委員表示,因中醫公會內部之間意見不一,為充分讓各方都能
表達意見,故安排本次的協調會。 林委員強調,非中醫親自推拿絕對
不可請領健保費,這是非常合理的;而衛生署顧慮民俗調理推拿若設置
於中醫院,容易讓民眾誤以為是醫療行為,林委員表達贊成 之意,但
長久以來,從事民俗調理推拿者眾,若斷然讓他們離開中醫診所,生計
勢必遭受影響,更將傷害無數的家庭。希望藉由本次機會,衛生署和業
界能夠以理性 的角度相互溝通,了解更多基層的聲音。
中醫院所內是否可繼續設置民俗調理區問題,各界意見不一,本次
會後作成幾點決議如下:
(一)中醫院所內是否可繼續設置民俗調理區問題,各界意見不一,惟
兼顧人情義理、醫療安全與法令規範,請衛生署針對現有中醫院所設有
民俗調理服務之部門者,酌予兩年緩衝期,期滿後,中醫院所內不得設
置民俗調理服務之部門。
(二)中醫傷科輔助人員證照制度,因涉及教考用之整體配套,請衛生
署邀集教育部、考選部、中醫師公會等民間團體、相關人原代表及學者
專家,進行可行性評估,並研議提出解決方案,讓現行推拿從業人員有
參與考證照的機會。
(三)現行中醫診所內民俗調理推拿人員,請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與中
醫師公會研議,是否可開設訓練課程,給予培訓,提升服務品質。
(四)中醫傷科推拿之健保給付,依健保相關規定辦理。民俗調理人員
之執行調理,不得申請健保給付。
---- 原文請見立法院 / 建置於院內且已上線之立法委員網站 / 林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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