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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規矩有很多層次,有法律及行政規則規定的,例如拿藥超過3天需加部分負擔。這 部分沒得商量,除非別人願意幫你墊這個錢。 另一種是健保局利用各種指標,要求醫師不可以做。例如「同一院所同一患者同月看 診次數過高」超過8次的部分,直接以檔案分析(不需審查)直接核刪。 再者,健保局授權給「中醫門診總額支付制度保險委員會」自主管理(範圍可以包括 前兩個層次的部分,例如同月看診次數更嚴格限制成6次)。違反各區(北中南東)自訂 規則的部分,就會在審查的時候刪除、擴大回推。 以上是要說明,所謂的健保規矩因區而異,因診所地位而異,因診所經營風險而異。 什麼叫做因地位而異?有些診所申報違反自主管理原則都不會被刪...但那是極少數。 如果診所經營者口袋無限深,不怕健保刪罰個幾十萬,那什麼事都可以。 關於針傷科加開口服藥,同一個療程開立口服藥是否僅限一次?只要診所的申報不會 誤報第二次診察費,也會依規矩集中申報到某一次(我忘記是首次還是末次),也沒有超 過該區規定的每月開立次數,審查時也沒有被藉故核刪(憑一句不需要就可以刪了)那當 然可以開立口服藥。也當然會遇到無法開立的時候。 西醫診所只要你間隔兩天就可以申報健保,而且每次都有診察費(針傷科連續治療6次 只可申報一次診療費),中西醫的申報嚴苛度天壤之別,『請勿相比』。 6次療程未結束可否重新開藥、申報診察費? 因區而異,因地位而異,因經營風險而異。如果能申報,醫師怎麼可能不肯? : 中醫健保是如何負擔療程 : 1.診療費似乎是6次/月 : 2.推拿? : 3.科學中藥? 簡單來說,全國平均狀況是一個月可申報5-6次診療費(看健保卡號.跳卡號就算一次) 針傷科合併開立內服藥每月人數有限,所以醫師都保留給最嚴重的患者。 針傷科同一療程,6次為同一療程,提前結束案件或夾雜內科都是核刪重點。 看內科同時做針灸或傷科,大家都不敢申報,所以會請你自費或是免費贈送。 ※ 編輯: gentlwind 來自: 123.204.147.90 (10/06 12:13)
Haha10101:那請問假如再A醫院傷科六次還沒看完,但希望到別家去看 10/06 14:21
Haha10101:內科部分,這樣子可以嗎? 10/06 14:22
Haha10101:還是傷科六次一定要看完才能換看內科,謝謝。 10/06 14:23
gentlwind:不同院所就沒有任何限制. 10/07 00:11
markkkkk:純推~~應該投稿到各大報~~讓民眾了解一下 10/07 21:19
riya:電腦系統都會按上面的邏輯跳出警告視窗 10/07 23:17
riya:大家仍然會在夾縫中,求取最大獲利值 10/07 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