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mgdream:診療是一週一次。 07/08 11:52
你文中是寫6次/4~6月. 我的患者被要求在疼痛減半前QOD
→ mgdream:讓我那麼擔心是因為氣滯不該那麼久的,例如版友經驗 07/08 11:54
→ mgdream:那位醫生還要我去質問他他才敢說實話,實在有夠沒擔當, 07/08 11:56
→ mgdream:大概我的反應很理性平靜,讓他覺得我很好打發吧? 07/08 11:57
→ mgdream:都過那麼久神經還未修復,原本腳很健康,正是我擔心之處, 07/08 12:08
→ mgdream:還是感謝你的熱心回覆。 07/08 12:08
沒有充足的證據說你被扎到大條神經,也沒有充足證據說你不是被扎到大條神經
※ 編輯: gentlwind 來自: 123.204.147.184 (07/08 12:58)
推 mgdream:6月初的意思。就是有扎到神經,扎到大條還得了…… 07/08 19:55
→ mgdream:一個把你扎到神經還不感承擔的醫生QOD,你會不會強人所難? 07/08 19:56
→ mgdream: 敢 07/08 19:57
→ mgdream:我真的很感謝你回文,但我不知道為什麼你給我的感覺是想替 07/08 19:58
→ mgdream:所有從醫人員辯護醫療疏失之感……囧 07/08 19:59
→ mgdream:其他細節,若你有興趣可調閱之前的同系列文章推文。 07/08 20:02
→ mgdream:另外那位醫生的反應我也不想多贅述,因為我只想找到治好的 07/08 20:06
→ mgdream:方法,我沒去追究疏失而放棄另謀辦法,已經對他很仁慈了… 07/08 20:07
→ mgdream:事實上他想擺脫我這個燙手山芋,我也對他的醫德醫術放棄了 07/08 20:17
→ mgdream: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但我還是感謝你的熱心回文!!^^ 07/08 20:25
→ anmissyou:不管別人怎麼說,其實從你文章的口氣,一直認定是傷到神 07/08 22:44
→ anmissyou:經,但為何遲遲不去西醫做詳細檢查或換醫生? 07/08 22:45
→ anmissyou:不覺得g大有辯護,只是從你片面主訴看來就是如此 07/08 22:46
其實不需要幫他辯護.因為文中看不出他有明確的失職.(除非他叫你不必頻繁回診)
人都會犯錯,不可能我們作什麼就會改變真實世界的鐵律。因此,重點不在犯錯。
更何況,我絕對不會因為他「見解與我不同」就說他是錯的。說不定我才是錯的。
理論上每次針灸都會扎到細微的神經.但是民眾說的「扎到神經」的狀況有兩種:
(A)真的扎到「非細微的神經」,解剖學上可以說是扎到有被命名的神經。不用很大條的
也會被命名。我不知道民眾認為要多大條才叫大條。
(B)針感感傳。委中就蠻常有此現象。也有其它穴位會有無法用神經解釋的感傳現象,而
且該穴位只有未被命名的細微神經。
真的要說我在解釋什麼,那大概是在解釋「有感傳現象的痠麻脹電」只是針感。
※ 編輯: gentlwind 來自: 123.204.147.184 (07/08 23:02)
→ anmissyou:同情你的遭遇,但並不是沒把你醫好就代表有醫療疏失 07/08 22:49
→ mgdream:所以a大的意思認為如果一位醫生在治療期間病人後的後遺症 07/09 00:36
→ mgdream:醫生不必負責嗎?重點是我健康的腳啊……Q_Q 07/09 00:37
→ mgdream:沒醫好換個醫生就算了,還增加我的病症,這才是重點啊…… 07/09 00:39
推 mgdream:扎到神經是醫生承認的,另我想換醫生,所以才來貴版詢問, 07/09 00:44
→ mgdream:版友說人都會犯錯、我認為解鈴還須繫鈴人,才給原醫生機會 07/09 00:47
推 stanlyleu:可以請樓上遵守版規嗎? 請詳閱版規最新修訂條款 07/09 00:49
→ mgdream:但原醫生後續反應讓我覺得不受尊重,說到這又是另一回事… 07/09 00:50
我覺得你趕快把腳醫好比較重要吧...醫好了之後再來慢慢討論
而且.沒有醫好、可以用療效反推病灶的時候,根本無法確定你發生什麼事情
※ 編輯: gentlwind 來自: 123.204.147.184 (07/09 00:54)
→ mgdream:s版大我能另開新文嗎?畢竟我說的是回覆感想,我是原原po 07/09 0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