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quaVase:沒想到孟小冬最後是嫁給杜月笙 08/10 12:34
梅蘭芳“金屋藏嬌”﹕情敵血洗梅公館
DWNEWS.COM-- 2007年8月8日17:57:8(京港臺時間) --多維新聞網
1961年8月8日﹐中國著名京劇表演藝術大師梅蘭芳逝世﹐享年67歲
。他與尚小雲﹑程硯秋﹑荀慧生一起被譽為京劇“四大名旦”。在唱
﹑念﹑舞﹑妝各方面形成自己獨特的風格﹐世稱“梅派”。演出代表
作有《宇宙鋒》《貴妃醉酒》《霸王別姬》《斷橋》《游園驚夢》《
穆桂英掛帥》等。新中國成立後﹐他曾擔任中國戲曲研究院院長﹑中
國京劇院院長﹑中國戲劇家協會副主席等職。
1927年9月﹐北京發生了一起京劇名角梅蘭芳宅槍擊案﹐成為當時
聞名遐邇的一樁奇聞。在這起槍擊案中﹐凶手的目標是梅蘭芳(1894
年──1961年)﹐不料當時一名叫張漢舉的辦報人卻自告奮勇前去勸
解﹐卻成了“替死羔羊”。只是關于關于此案﹐史學界卻對凶手之名
存有兩種說法﹐其中一種就是“情殺”。
說起這樁名噪一時的“梅蘭芳槍擊案”﹐還得從1926年梅蘭芳的感
情生活出現了插曲談起﹐那就是當時人們競相議論的“梅孟(孟小冬
)之戀”(見圖)。梅蘭芳與孟小冬的戀情一直為世人所艷羨﹐盡管
當時梅蘭芳已有兩房妻子──發妻王明華﹐二房福芝芳(地位與王明
華同等﹐故曰妻)﹐但孟小冬卻並不在乎。
“梅孟之戀”惹惱公子哥兒
兩人相戀的過程充滿戲劇化﹐據《檔案春秋》記載﹕1925年﹐北京
第一舞臺有一場盛大的義演﹐不到二十歲的孟小冬破例作為“坤伶老
生”被邀演出﹐大軸是梅蘭芳﹑楊小樓的《霸王別姬》﹐這場演出讓
孟小冬聲名大噪。在接著的一次堂會戲上﹐她與梅蘭芳合演《四郎探
母》﹐她唱老生而梅扮鐵鏡公主﹐人們就說﹐他倆是“陰陽顛倒”﹐
旗鼓相當﹐大為成功。以後梅蘭芳唱堂會﹐如有《四郎探母》﹐總邀
孟小冬合演﹐梅﹑孟兩人感情更洽﹐漸生戀情﹐雙雙墜入愛河。
1926年8月28日《北洋畫報》上有一篇署名“傲翁”的文章說﹕“
小冬聽從記者意見﹐決定嫁﹐新郎不是闊佬﹐也不是督軍省長之類﹐
而是梅蘭芳。”報紙還刊發了梅﹑孟兩位的各一張照片﹐照片下的文
字則是“將娶孟小冬之梅蘭芳(戲裝)”和“將嫁梅蘭芳之孟小冬(
旗裝)”﹐這也許就是在媒體上最早說破兩人戀情的報導了。
到了1927年2月﹐梅蘭芳和孟小冬相偕從上海返回北京﹐而他們的
新屋就設於東城內務部街的一條小巷內。當時﹐由于福芝芳極力反對
梅孟之間往來﹐同年4月﹐使得梅蘭芳只能“金屋藏嬌”﹐將孟小冬
安置於東四十條(有說是九條)即朋友馮耿光的公館裡。
就在梅蘭芳與孟小冬熱戀之時﹐也醞釀了一場“情殺”。原來﹐當
時京城裡有一名叫王惟琛的紈袴子弟﹐此人一直暗戀孟小冬﹐並寫過
多封書信﹐但卻得不到回復。當他聽說孟小冬與梅蘭芳相戀的消息後
﹐非常氣憤。
1927年9月14日﹐王惟琛終于決定動手了。當天正午﹐梅蘭芳和幾
個朋友正在馮耿光的公館裡吃午飯﹐這時候﹐一位佣人通報說有一個
年約二十歲左右的大學生要見梅蘭芳。在座的北京《大陸晚報》的經
理張漢舉聽後自告奮勇﹐以為可以用幾句托詞將來人打發掉。誰知他
還未開口﹐王惟琛就從口袋裡掏出一把手槍對準張漢舉叫道﹕“叫梅
蘭芳出來見我。”
張漢舉大吃一驚﹐轉身便要去回報梅蘭芳。然而﹐王惟琛卻突然緊
張起來。當他聽人說梅蘭芳不在馮宅時﹐便顫聲要求張漢舉轉告梅家
﹐要梅家賠償他五萬元﹐以作為自己失去女朋友的精神損失。張漢舉
大受驚嚇﹐便大聲呼喚佣人趕快去籌款。
這時候﹐馮耿光公館已經亂作一團﹐有人趁亂通知北洋軍警督察處
﹐又通知了銀行迅速提出五萬元現款以備急需。當這筆錢送到時﹐軍
警也已經包圍了馮宅。但王惟琛拿到這筆賠償金後又將張漢舉挾持為
人質﹐慢慢離開。(chinesenewsnet.com)
膽子並不大的王惟琛這發現自己已被大量軍警包圍﹐一時間方寸大
亂﹐不知不覺扣動了槍板﹐可憐張漢舉就這樣成了冤死鬼。人質既死
﹐軍警們怕王惟琛殺機再起﹐於是紛紛開火﹐將王惟琛當場擊斃。
對于這起案件﹐當時的《北京報紙小史》曾撰文﹕張漢舉素與梅蘭
芳最契。時有某大吏之子﹐與名坤某交往甚密﹐花費金錢甚多﹐而某
坤伶又欲委身梅郎。大吏子不能忍﹐擬以手槍對付情敵﹐數至梅郎私
寓尋仇未果。某日。梅郎應東四十條銀行家馮耿光之召﹐大吏子跟蹤
而至。適野狐亦在馮處﹐張氏素好事﹐當時聲言﹐願作調人﹐即與大
吏子同車尋某坤伶﹐未見﹐復回馮宅。馮宅驟以電話告知憲兵司令部
﹐謂有強盜持槍索款。兵至﹐即向屋內開槍。恰值張氏與大吏子談話
﹐二人同死於槍彈之下。
關於這起發生在馮耿光公館的槍擊案﹐還有一個版本的說法﹕當時
北京黎明中學青年教師李志剛因為聽說梅蘭芳家財萬貫﹐動了綁票之
心﹐于是前往劫持。李志剛被擊斃的過程與王惟琛的死情節類似﹐不
必贅述。關於要槍殺梅蘭芳的凶手究竟是李志剛還是王惟琛﹐至今仍
有多種說法﹐例如《梅蘭芳全傳》(作者李伶伶)與同濟大學許錦文
先生所著的《梨園冬皇孟小冬傳》就有很大出入。但當時流傳著一個
說法﹐這起槍擊案後﹐“梅孟之戀”大受影響。
《檔案春秋》記載﹕事情鬧得滿城風雨﹐福芝芳終于有了理由﹕“
大爺(梅蘭芳)的命要緊。”輿論很快也站到了她的一邊。梅蘭芳深
受驚嚇﹐一度避居上海﹐梅﹑孟關系由此逐漸疏淡。到了1931年﹐在
孟小冬聘請的鄭毓秀律師和上海青幫老大杜月笙的調停下﹐梅蘭芳給
孟小冬四萬塊錢贍養費﹐以作為二人感情的了結。後來﹐孟小冬嫁給
了杜月笙﹐于1949年去了香港。
說起張漢舉﹐梅蘭芳事後也深感歉疚﹐他包攬了後事﹐並贈送給張
家位於麻草園的房屋一幢和現金兩千元。但其實﹐社會輿論對于張漢
舉並沒有給予太多的同情﹐因為他曾為了得到北洋政府的重金賞賜出
賣了民國一代報人邵飄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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