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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andy80209 (鏡花水月)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轉錄]有加入著作權仲介團體(M$ST)的人部落格最好什麼都別放 時間: Thu May 28 05:07:59 2009 ※ [本文轉錄自 C_Chat 看板] 作者: yuizero (14) 看板: C_Chat 標題: [討論] 有加入著作權仲介團體的人部落格最好什麼都沒有 時間: Thu May 28 05:05:52 2009 因為自己的部落格放自己的圖 自己的模型 自己的文章 自己的歌 甚至自己的相片 都是侵權 第十三條 (管理契約之訂立) 會員應與仲介團體訂立管理契約,將其著作財產權交由仲介團體管理。 會員在仲介團體管理之範圍內,不得自行授權或另委託第三人代其授權。 會員有依使用報酬之收受及分配方法,請求分配使用報酬之權利, 並有繳納管理費及會費之義務。 活生生實例 http://www.wretch.cc/blog/chord76415/16891363 偉災M$ST -- 權限不夠 無法放到數字版... -- 說詳細一點,因為我知道會有人攬的點去看XD 事件主角:謝和弦(有公開表演過跟出過唱片的樂團) 事由:在自己部落格放自己的音樂,但是他大概是沒上八卦問有沒有MU$S的八卦, 他加入MU$T,結果被MU$T說他侵權,他侵犯了他自己的、他本人的著作權 當中還有牽扯到MU$T想跟無恥小站收費,但是無恥小站不爽給 所以就找部落格主人開刀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124.222
andy80209:我幫你轉吧 05/28 05:07
yuizero:感謝 05/28 05: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208.69 ※ 編輯: andy80209 來自: 220.142.208.69 (05/28 05:13)
Andy5566:..........創作者自己都沒有權力...科科 05/28 05:12
netlimiter:侵犯自己著作權...... 05/28 05:16
kenji323:實在是超幽默的,記者快來抄啊 05/28 05:18
ko86600173:MU$T 不意外 05/28 05:19
hengyen:這要明天晚上再放上來啦,現在放沒人看 05/28 05:19
kenji323:"啊我該分配的報酬哩?" "我們營業都赤字沒錢可以發,科科" 05/28 05:21
spaz7: 強烈譴責罵斯特藉有名小站人氣,撈錢意味太過明顯 05/28 05:22
kenji323:最棒的是他不知道自己有加入,是公司幫他加的XDD 05/28 05:22
andy80209:公司應該跟MU$T有簽約吧 底下藝人都給他 05/28 05:23
annatzang:XD真太幽默了 05/28 05:26
licell:好扯,真的沒有反制著作權流氓的方法嗎? 05/28 05:27
gohome0083:這是什麼鬼玩意 居然會侵犯到自己的著作權=.= 05/28 05:30
iceonly:MU$T 不意外 05/28 05:33
ko86600173:阿就缺錢阿 缺錢就從這些人手中拿嘛~ 05/28 05:33
iceonly:這跟日本的JASRAC一樣 05/28 05:33
ko86600173:是說沒有辦法反告MU$T嗎? 05/28 05:34
MJdavid:意思是說加入MUST就等於自己的創作都屬於MUST了?? 05/28 05:35
ko86600173:JASRAC更萬惡....沒有宣示著作權歸屬自動規給他們= = 05/28 05:35
andy80209:日本那個更很 有法律撐腰 05/28 05:35
ko86600173:是 MU$T就這樣= = 05/28 05:35
TheDark:純噓MU$T…超機歪。 05/28 05:36
ko86600173:先不管日本那個 台灣這個他這樣應該算違法了吧? 05/28 05:39
andy80209:如果依法來說 違法的是歌手 但是奇魔子來說 幹你MU$T 05/28 05:42
andy80209:因為該歌手著作權的確是由MU$T所擁有 05/28 05:43
ko86600173:可是我個人認為歌手屬於MU$T不代表歌手沒有宣傳權耶... 05/28 05:43
andy80209:但是本人用自己音樂你也要抓 真的太扯了 05/28 05:43
ko86600173:要嘛就是歌手跟MU$T共同擁有此著作權 05/28 05:43
andy80209:宣傳定義很模糊 不是公開播放=宣傳 05/28 05:43
andy80209:只能說依台灣現行法律MU$T有他的權力 但是法律不等於對 05/28 05:44
ko86600173:對了 之前日本JASRAC大戰結果是? 05/28 05:45
kenji323:這條文在日本就被人罵到翻了還搬來台灣 05/28 05:46
andy80209:人家錢多勢力大 官員挺他不修法 民間也不能怎麼辦阿... 05/28 05:46
andy80209:頂多藝人不加入 民眾不支持授權給MU$T的音樂 05/28 05:48
ko86600173:可是要去哪邊查哪些音樂是授權給MU$T阿 05/28 05:54
andy80209:去他們網站應該會有吧 05/28 05:59
byenewth:有夠搞笑的 05/28 06:00
bluetaro27:這無腦愛錢團體到底是怎麼冒出來的 05/28 06:05
ko86600173:因為有利可圖 05/28 06:07
kingrichman:模仿日本的... 05/28 06:20
iceonly:人家日本賺多爽 05/28 06:21
ko86600173:我記得JA$RAC跟MU$T好像都是同個老闆? 05/28 06:23
HELLDIVER:M$$T:你涉嫌侵害你自己的著作權 我要代替你來懲罰你自己 05/28 06:27
deepdish:這有糗到 05/28 06:48
Roset:................................. 05/28 07:04
osape:must和公司的合約怎麼簽的也要搞清楚吧?不一定must一定對啊 05/28 07:10
aegis144:XDDDDD 05/28 07:32
dust909:歌曲的版權是屬於創作人還是屬於公司阿? 05/28 08:03
dust909:如果是屬於公司,那創作人擅自放在網路上就是侵權囉? 05/28 08:03
a031819:著作權屬於創作人,但是如果簽了授權約或者賣掉他的權利.. 05/28 08:15
a031819:已經賣給公司而創作人擅自散布也會構成侵權啊... 05/28 08:16
BBQ:搞笑啊… 05/28 08:20
smaljohn:鬧大 這種王八團體就是要讓他倒 05/28 09:53
komor:記者快來抄啊!!! 05/28 09:56
MarioPuzo:XDDDDDD 05/28 10:06
chungyiju:MU$T真是個妖孽團體...記者快報啦...這爛團體趕快消滅 05/28 10:44
MingGeng:MU$T真是個妖孽團體 05/28 10:46
myguitarcc:myspace 不管有名沒名的高手都有部落格分享歌曲 05/28 10:51
myguitarcc:must真的腦袋不清楚 05/28 10:51
sunluna:MU$T 很幽默耶XDDDD 05/28 11:29
yugihoaoc:科科 謝和弦自己一毛都沒拿到就算 自己還侵權 05/28 11:29
yugihoaoc:借轉Chord版 05/28 11:30
-- 我的無名:http://www.wretch.cc/blog/yugihoao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211.154
MilkRu:活生生實例 XDDDDDDDDD 05/28 11:50
mabinogi:記者快來抄阿!!!!!!!!! 05/28 11:54
yugihoaoc:難得有不認識的幫謝和弦說話XDDD 05/28 12:02
MilkRu:真的!!!! 05/28 12:11
highhi:妖孽阿 05/28 14:56
cin811104:無恥小站只會坑錢 05/28 18:14
abcd123rj:無恥小站XD!!!!! 05/28 20:54
LUCYCHA:還是好難懂....那些條例... 05/28 21:14
hsinikuo:關無名小說什麼事?這就是MU$T搞出來的啊!! 害我們連去 05/29 00:44
hsinikuo:小吃店都不能聽店家放廣播和看電視耶!! 05/29 00:44
LUCYCHA:好難懂 05/29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