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ndy80209:我幫你轉吧 05/28 05:07
→ yuizero:感謝 05/28 05: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42.208.69
※ 編輯: andy80209 來自: 220.142.208.69 (05/28 05:13)
推 Andy5566:..........創作者自己都沒有權力...科科 05/28 05:12
推 netlimiter:侵犯自己著作權...... 05/28 05:16
推 kenji323:實在是超幽默的,記者快來抄啊 05/28 05:18
→ ko86600173:MU$T 不意外 05/28 05:19
推 hengyen:這要明天晚上再放上來啦,現在放沒人看 05/28 05:19
→ kenji323:"啊我該分配的報酬哩?" "我們營業都赤字沒錢可以發,科科" 05/28 05:21
→ spaz7: 強烈譴責罵斯特藉有名小站人氣,撈錢意味太過明顯 05/28 05:22
→ kenji323:最棒的是他不知道自己有加入,是公司幫他加的XDD 05/28 05:22
→ andy80209:公司應該跟MU$T有簽約吧 底下藝人都給他 05/28 05:23
推 annatzang:XD真太幽默了 05/28 05:26
推 licell:好扯,真的沒有反制著作權流氓的方法嗎? 05/28 05:27
→ gohome0083:這是什麼鬼玩意 居然會侵犯到自己的著作權=.= 05/28 05:30
推 iceonly:MU$T 不意外 05/28 05:33
推 ko86600173:阿就缺錢阿 缺錢就從這些人手中拿嘛~ 05/28 05:33
→ iceonly:這跟日本的JASRAC一樣 05/28 05:33
→ ko86600173:是說沒有辦法反告MU$T嗎? 05/28 05:34
推 MJdavid:意思是說加入MUST就等於自己的創作都屬於MUST了?? 05/28 05:35
→ ko86600173:JASRAC更萬惡....沒有宣示著作權歸屬自動規給他們= = 05/28 05:35
→ andy80209:日本那個更很 有法律撐腰 05/28 05:35
→ ko86600173:是 MU$T就這樣= = 05/28 05:35
噓 TheDark:純噓MU$T…超機歪。 05/28 05:36
推 ko86600173:先不管日本那個 台灣這個他這樣應該算違法了吧? 05/28 05:39
→ andy80209:如果依法來說 違法的是歌手 但是奇魔子來說 幹你MU$T 05/28 05:42
→ andy80209:因為該歌手著作權的確是由MU$T所擁有 05/28 05:43
推 ko86600173:可是我個人認為歌手屬於MU$T不代表歌手沒有宣傳權耶... 05/28 05:43
→ andy80209:但是本人用自己音樂你也要抓 真的太扯了 05/28 05:43
→ ko86600173:要嘛就是歌手跟MU$T共同擁有此著作權 05/28 05:43
→ andy80209:宣傳定義很模糊 不是公開播放=宣傳 05/28 05:43
→ andy80209:只能說依台灣現行法律MU$T有他的權力 但是法律不等於對 05/28 05:44
→ ko86600173:對了 之前日本JASRAC大戰結果是? 05/28 05:45
推 kenji323:這條文在日本就被人罵到翻了還搬來台灣 05/28 05:46
→ andy80209:人家錢多勢力大 官員挺他不修法 民間也不能怎麼辦阿... 05/28 05:46
→ andy80209:頂多藝人不加入 民眾不支持授權給MU$T的音樂 05/28 05:48
推 ko86600173:可是要去哪邊查哪些音樂是授權給MU$T阿 05/28 05:54
→ andy80209:去他們網站應該會有吧 05/28 05:59
推 byenewth:有夠搞笑的 05/28 06:00
推 bluetaro27:這無腦愛錢團體到底是怎麼冒出來的 05/28 06:05
推 ko86600173:因為有利可圖 05/28 06:07
推 kingrichman:模仿日本的... 05/28 06:20
推 iceonly:人家日本賺多爽 05/28 06:21
推 ko86600173:我記得JA$RAC跟MU$T好像都是同個老闆? 05/28 06:23
→ HELLDIVER:M$$T:你涉嫌侵害你自己的著作權 我要代替你來懲罰你自己 05/28 06:27
推 deepdish:這有糗到 05/28 06:48
推 Roset:................................. 05/28 07:04
推 osape:must和公司的合約怎麼簽的也要搞清楚吧?不一定must一定對啊 05/28 07:10
推 aegis144:XDDDDD 05/28 07:32
推 dust909:歌曲的版權是屬於創作人還是屬於公司阿? 05/28 08:03
→ dust909:如果是屬於公司,那創作人擅自放在網路上就是侵權囉? 05/28 08:03
→ a031819:著作權屬於創作人,但是如果簽了授權約或者賣掉他的權利.. 05/28 08:15
→ a031819:已經賣給公司而創作人擅自散布也會構成侵權啊... 05/28 08:16
推 BBQ:搞笑啊… 05/28 08:20
推 smaljohn:鬧大 這種王八團體就是要讓他倒 05/28 09:53
推 komor:記者快來抄啊!!! 05/28 09:56
推 MarioPuzo:XDDDDDD 05/28 10:06
推 chungyiju:MU$T真是個妖孽團體...記者快報啦...這爛團體趕快消滅 05/28 10:44
推 MingGeng:MU$T真是個妖孽團體 05/28 10:46
推 myguitarcc:myspace 不管有名沒名的高手都有部落格分享歌曲 05/28 10:51
→ myguitarcc:must真的腦袋不清楚 05/28 10:51
→ sunluna:MU$T 很幽默耶XDDDD 05/28 11:29
推 yugihoaoc:科科 謝和弦自己一毛都沒拿到就算 自己還侵權 05/28 11:29
→ yugihoaoc:借轉Chord版 05/28 11:30
--
我的無名:http://www.wretch.cc/blog/yugihoaoc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7.211.154
推 MilkRu:活生生實例 XDDDDDDDDD 05/28 11:50
推 mabinogi:記者快來抄阿!!!!!!!!! 05/28 11:54
→ yugihoaoc:難得有不認識的幫謝和弦說話XDDD 05/28 12:02
推 MilkRu:真的!!!! 05/28 12:11
推 highhi:妖孽阿 05/28 14:56
推 cin811104:無恥小站只會坑錢 05/28 18:14
推 abcd123rj:無恥小站XD!!!!! 05/28 20:54
推 LUCYCHA:還是好難懂....那些條例... 05/28 21:14
推 hsinikuo:關無名小說什麼事?這就是MU$T搞出來的啊!! 害我們連去 05/29 00:44
→ hsinikuo:小吃店都不能聽店家放廣播和看電視耶!! 05/29 00:44
推 LUCYCHA:好難懂 05/29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