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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evildragon (邪龍之鳳)》之銘言: : 這些寫的都是同一個東西ㄚ : 這裡指的不自由是指律法使人不自由 : 但是不受律法的限制不代表就不受其它事物的限制 : 這卻是這些經節所不提供的 : 這些自由的定義都不是積極地直接定義自由 : 我們只知道受律法字句的轄制是不自由的 : 但是即使不受律法 也不代表完全的自由 舊約梅瑟/摩西領猶太民族出埃及,當中就有隱含了「自由」的意義: 脫離世俗及權力的控制,而回歸到天主的應許之地。 與天主訂約,並非受役於天主的律法之中, 相反地,是以一種對等的地位,與天主訂下盟約。 至新約,更闡明了這種自由: 「因為在基督耶穌內賜與生命之神的法律,已使我獲得自由, 脫離了罪惡與死亡的法律。」(羅馬書 8:2) 「弟兄們! 這樣看來,我們並不欠肉性的債,以致該隨從肉性生活。」(羅 8:12) 「因為受造之物被屈伏在敗壞的狀態之下,並不是出於自願, 而是出於使它屈伏的那位的決意; 但受造之物仍懷有希望,脫離敗壞的控制, 得享天主子女的光榮自由。」(羅 8:20~21) 可以得知,聖經中所謂的自由, 是超越物欲、超越人性的自由,是不役於物的自由,是靈魂與心靈的自由, 即使是住在自由民主國家,一個人如果受制於金錢、慾望等,他仍是不自由的, 唯有脫離物質的控制,才是真自由。 -- 另外提供一篇《基督教對公民之言行自由的貢獻》, 由於與我的論點不太相同,因此不予置評,僅供參考: http://home.kimo.com.tw/coverbkimo/whatnojesus/06whatnojesu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03.73.251.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