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hristianit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復活!)》之銘言: : 教宗 Honorius I 主張的基督一志說是什麼? 「基督是神這點可以確定,但是祂身上屬人性的成分呢?」 這樣的爭議可上溯到四世紀末老底嘉教會監督Apollinarius提出的: 「罪乃出於人性魂,因此若說基督有人性魂,就難免陷基督為有罪。」 「基督身上為人性魂的部分由道(logos)所取代。」 這個論說在381年第1次康士坦丁堡會議(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 I)中被定為異端。 451年迦克墩會議(Council of Chalcedon)再次重申過: 「祂有神性,也有人性」且「不混、不變、不能分割、不可分離」。 五世紀希臘教會反對迦克墩信經的定義,堅持並發揚基督一性論 (Monophysitism),倡議基督乃是神披戴人之肉身。 而且這肉身還不是尋常人的肉體,而是得勝榮耀猶如黃金聖衣般的肉體, 如果基督有真人之肉身就是犧牲基督神性的純正,他們無法接受。 此後,七世紀時,希臘亞歷山大教會的Cyrus在羅馬皇帝Heraclius慫恿下, 向教宗Honorius I呈遞由康士坦丁堡大主教Sergius所擬的基督一志論(Monothelitism)。 此派人士則認為,基督有神格(godhead),亦有人格(manhood), 但人志(human will)是墮落的,無法與神志(divine will)並存, 所以基督雖有二性,卻只有一「神人志」(divine-human will)。 當然,一志論是在希臘(一性論)羅馬(二性論)兩大集團的歧見中, 意圖開闢的中間路線,卻非黑即白地兩面都不討好。 此說在第三次康士坦丁堡會議中被定為異端。 : 為什麼被康士坦丁堡會議(Councils of Constantinpole)定為異端? : 既然有被定為異端的教宗,天主教為何還可以主張教宗無誤呢? 「教宗不能錯權」是在梵一大公會議才確立的吧,兩邊差了很多很多很多年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44.57 ※ 編輯: kd0079 來自: 211.74.244.57 (09/24 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