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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kyflyli (萊茵哈特)》之銘言: : ※ 引述《rewrew (尖嘴雁)》之銘言: : : 基督教(更正教、新教)並不認為以死的人可以藉著在世基督徒的行為得救贖。 : 謝謝您的回答 : 請問一下 有人知道 天主教有沒有這樣的概念? 《天主教教理》 關於天主經(主禱文)中的「我信永恆的生命」這一句: 第1030條~第1032條 三、最後的煉淨或煉獄 1030. 那些死在天主的恩寵和友誼中的,但尚未完全淨化的人,雖然他們的永遠得救已確定, 可是在死後仍須經過煉淨,為得到必需的聖德,進入天堂的福樂中。 1031. 教會稱被選者最後的煉淨為煉獄,那絕不可與被判入地獄者的處罰相比。教會特別在翡 冷翠和特倫多大公會議中欽定有關煉獄的信條。教會的聖傳參照聖經某些章節談到煉淨 之火: 有關一些輕微的罪過,我們必須相信,在公審判前是有煉淨之火的。 那自稱為「真理」的一位曾肯定過,假如有人口裡褻瀆聖神,不論今 世或在來世,都不會被赦免的 (瑪12:31)。[註一] 由此引申有某些罪過可在今世得以赦免,另一些則在來世得以淨化。 1032. 這煉獄的訓導是依據為亡者祈禱的做法,對此聖經早已說過: 「為此,他(猶大瑪加伯)為亡者獻贖罪祭,是為叫他們獲得罪赦」(加下12:45)。[註二] 教會自始便紀念亡者,為他們奉獻祈禱,尤其是感恩祭,為使他們得到煉淨,進入天主 的榮福直觀中。教會也鼓勵人為亡者行施捨、得大赦和做補贖: 讓我們援助和懷念他們。假如約伯的兒子能因父親的犧牲而得到淨化, 那麼為何我們懷疑為亡者的奉獻不會帶給他們安慰呢?我們無須猶疑去 幫助亡者,為他們獻上祈禱。 《天主教教理》 關於感恩/聖體聖事(彌撒): 第1371條: 1371. 感恩祭也為去世的信友──「那些在基督內逝世,卻尚未完全淨化的信友」──而奉獻, 好使他們能進入基督的光明和平安裡: 把這身體隨便埋在哪裡吧!不要為它煩惱!我只要求你們,無論在那裡, 都要在主的祭台前紀念我。 然後,[在感恩經中]祈禱時,我們為已亡的神長、主教,總之,為所有先 我們而安息的人代禱,我們相信由於那神聖可敬的犧牲者之臨現,我們為 亡者獻上懇禱,這為他們的靈魂是有極大益處的。……當我們為亡者向天 主呈上祈禱時,即使他們曾是罪人,……我們獻上那為我們的罪而自作犧 牲的基督,如此使人類之友──天主──垂憐亡者,也垂憐我們。 [註一]瑪十二:31~32 「為此,我告訴你們: 一切罪過和褻瀆,人都可得赦免;但是褻瀆聖神的罪,必不得赦免; 凡出言干犯人子的,可得赦免;但出言干犯聖神的,在今世及來世,都不得赦免。」 [註二]瑪加伯下十二:38~45 事後,猶大率領兵馬,到了阿杜藍城;因為已到第七日,他們就在那裏照例自潔,過了 安息日。 第二天,由於事不宜遲,猶大的部隊便出去收殮陣亡的屍體,好把他們安葬在祖墳裏, 與親族在一起。 當時在每個死者的內衣下,發現都有雅木尼雅偶像的符籙,這原是法律禁止佩帶的;眾 人便都明白這正是他們陣亡的原因。 於是眾人稱讚秉公審判及揭示隱密的上主, 同心哀禱,求使所犯過惡,得以完全赦免。隨後,英勇的猶大勸勉民眾避免犯罪,因為 人都親眼看見這些陣亡者因罪所受的罰。 於是大眾募集了二千銀「達瑪」,送到耶路撒冷作贖罪祭的獻儀:他作的是一件很美妙 高超的事,因為他想念著復活; 如果他不希望那些死過的人還要復活,為亡者祈禱,便是一種多餘而糊塗的事。 何況,他還想到為那些善終的人保留下的超等報酬:這實在是一個聖善而虔誠的思想。 為此,他為亡者獻贖罪祭,是為叫他們獲得罪赦。 : 仿漢人普渡儀式的宗教儀式 : 若已死的不信者靈魂(已死信者無救贖問題) : 不能藉在世基督徒的行為(如仿漢人普渡儀式的宗教儀式)而獲得救贖 : 這樣的宗教儀式 除了自我安慰外 有何意義 : 所以我想 原作者應該有看過相關資料 才會提出這種想法 : (有錯請指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230.6 ※ 編輯: jimmyduh 來自: 59.104.230.6 (08/08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