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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復活!)》之銘言: : ※ 引述《FTOI (夢想意味的是,行動)》之銘言: : : 啊..這個註的誤會稍微大了一點... : : 許多基督教朋友都引用希伯來人書的這一段 : : 認為天主教會內所舉行的感恩祭(即聖體聖事的部分,這位朋友 : : 稱之為聖餐崇拜) : : 是再次將耶穌獻為祭 : : 而與聖經砥觸 : : 但所有天主教友都知道 : : 祭台上所奉獻的乃是餅與酒,並非耶穌基督 : :     所唸經文乃是耶穌自己在最後晚餐時所說的話 : : 「你們大家拿去吃,這是我的身體,將為你們而犧牲」 : : 「你們大家拿去喝,這杯就是我的血,新而永久的盟約之血, : :  將為眾人的罪傾流,以赦免罪惡,你們要這樣做,來紀念我。」 : : 因此這個聖事的意義完全符合聖經。耶穌要我們這樣做來紀念祂, : : 且擘開的餅和分享的杯就是祂的體和血。 : ^^^^^^^^^^^^^^^^^^^^^^^^^^^^^^^^^^^^ : : 其真實的意義在於重現耶穌的犧牲,並非再次將耶穌祭獻,兩者之間有細微 : ^^^^^^^^^^^^^^^^^^^^^^^^^^^^^^ : 如果你說真實的意義在於紀念 主耶穌的犧牲,就沒有疑慮 : 但你說「重現」耶穌的犧牲,聖經卻說「一次獻上」(也就是一次受苦) : 而這就顯示了變質說的不合聖經 : 還有,如果你認為天主教在聖餐中所奉獻的"只是"餅和酒,表示你違反天主教教理 : http://zh.wikipedia.org/wiki/聖餐禮 : 提到 : 變質說 - 天主教,東正教之主張,而羅馬天主教規定甚嚴, : 而且「聖體崇拜」和「聖體出游」,希臘正教卻不跪拜餅酒(即聖體), : 此說是主張:所用的餅酒已經神哺祝謝,即變為基督真實的身體和血。 彌撒的禮儀在這裡被我簡縮了 所以有你提出的這個問題 很抱歉造成誤會 人活在時間當中 時間的先後順序對我們而言仍有不同的感受 在彌撒中奉獻餅酒時所說的禱詞是: 主禮(神父):「上主,萬有的天主,你賜給我們食糧,我們讚美你;     我們將大地和人類勞苦的果實─麥麵餅,呈獻給你,      使成為我們的生命之糧。」 信友:「願天主永受讚美。」 ..... 主禮(神父):「上主,萬有的天主,你賜給我們飲料,我們讚美你; 我們將葡萄樹和人類勞苦的果實─葡萄酒,呈獻給你, 使成為我們的精神飲料。」     信友:「願天主永受讚美。」 所以眾信友皆知,在奉獻之時所奉獻的是餅酒。在此時,餅與酒仍未祝聖, 故仍是餅與酒。神父說:使成為......的那句話,在此時仍是祈求, 並未實現。未祝聖的餅酒就是普通的麵包與酒而已。誰都可以吃喝, 更不會有人對它懷抱什麼崇拜之情。 在這段奉獻之後,才接著我之前所說的那一段話(中間仍有不少省略, 但本文只想集中在回答問題,先不談及其他禱詞了...)。 耶穌在晚餐時,拿起餅來,祝聖了擘開,交給他的門徒說: 「你們大家拿去吃,這就是我的身體,將為你們而犧牲」 晚餐後,他同樣拿起杯來,又感謝了,交給他的門徒說: 「你們大家拿去喝,這就是我的血,新而永久的盟約之血,  將為你們和眾人傾流,以赦免罪惡,你們要這樣做,來紀念我」  彌撒的成聖體聖血即在此處,在此之後我們相信,耶穌真的藉著餅 與酒,分施了祂的體與血。曾聽過一個說法是「真實的象徵」。 耶穌當然不只是餅和酒,但(祝聖)後的餅和酒正是祂的體和血 (天主教會認為)因為他自己這麼說過。 有幾個還可能有的爭議是: 1. 耶穌說的話到底只是象徵,還是說出了實在的事? 我對原文(即希臘文)沒有研究,但原文應該沒有暗示或明示 耶穌說的話只是象徵(比喻式的)。故天主教會的質變論 並不是違背聖經,而是在此處,對基督教的朋友來說,有可爭論的地方。 (只是象徵?或者是真實) 2. 主禮神父是否有權力重現這個聖事? 這個部分的問題更是困難...和基督教的朋友幾乎找不到立足點。 只能說在初期教會內,似乎已經肯認了擘餅的餅和分享的杯即是 主的體和血。當然教會內從始就相信基督已付與門徒權柄(如如洗禮) 在上面這段中的「你們」也是指著門徒說得。但是否這權柄就 如同天主教會所說她是一脈相承自宗徒,從歷史來看是這樣沒錯, 當然對基督教的朋友來說仍有可議之處。 關於初期教會肯認餅酒成為真實的體血,可見於格前/哥前11:23-29 (此處用和合本) 我當日傳給你們的,原是從主領受的,就是主耶穌被賣的那一夜,拿起餅來, 祝謝了,就擘開,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有古卷:擘開)的,你們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的血所立的新約,你們每逢喝的時候,要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你們每逢吃這餅,喝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來。 所以,無論何人,不按理吃主的餅,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的身、主的血了。 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這一段可能對基督教朋友來說,也是用象徵性的方式來處理。 不過天主教會對這段的理解是: 「若不相稱的吃主的餅或喝主的杯,就是干犯主體和主血的罪人」 (思高本格前11:27) 但這又回到問題1.即真實與象徵的詮釋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6.190.8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