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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前面。由於編輯的時間很長,處理的文章也很多。 因此判斷當中若有任何斷章取義或曲解原意之處,請不吝給予意見。 若有因此而對任何一位版友有所冒犯,敬請海涵。 :) 1. f7258 版友請節制對 JMS1978 版友的發言。 在第 17461 篇文的倒數第四行寫道:「相反的愚蠢的是你」。 有違版規第二條「禁止謾罵、爭吵、不雅與人身攻擊之文章與推文。」 及第三條「禁止針對特定版友之文章,但針對版主之文章不在此限。」 請不要指稱 JMS1978 版友「愚蠢」或其它人身攻擊的詞語, 並請將討論的焦點置於 JMS1978 所提出的論點,而不要討論他本身,謝謝。 2. JMS1978 版友請節制對 f7258 版友的發言。 在第 17468 文中第二段提到:「你跟發明一切的韓國人 差別性也不大囉」。 有違版規第三條「禁止針對特定版友之文章,但針對版主之文章不在此限。」 請不要針對 f7258 本人作任何的評論,這不在本版的討論範圍之內。 雖然我認為「和韓國人差別性不大」並非負面的評論, 但是「和發明一切的韓國人差別不大」,似乎隱含自大與驕傲的意味。 若是如此可能會有人身攻擊的疑慮,進而違反版規第二條。 請將討論的焦點置於 f7258 所提出的論點,而不要討論他本身,謝謝。 以下兩篇文章已經被原作者刪除,但仍對於可能違反版規的發言提出提醒。 也請所有的版友可以共同維護本版的討論品質。 3. steelfinger 版友請節制對羅馬公教的發言。 在第 17469 篇文的推文中寫道: 推 steelfinger:聽說貴教正為了搞小男孩的神父籌賠償 → steelfinger:金,高達數億美金,是真的嗎 @@" 若要討論羅馬公教最近的新聞,請直接明指與基督信仰的關係。 並將討論的主題與主軸說明清楚,以利其它版友對此發表意見。 以免違反版規第一條「禁止發表與基督信仰無關之文章。」 如果只是單純想要詢問關於此一新聞的真確性, 請至更合適的版面發表此一問題,羅馬公教在 ptt 有專版, 相信在那邊會得到更肯定更詳細的答案。謝謝。 4. shouri 請不要發表與基督信仰無關的推文。 在第 17469 篇文的推文中寫道: 推 shouri:離婚的都去死啦 若要發表對於離婚者的意見,請明確地指出與基督信仰之間的關聯, 並避免使用情緒化的字眼。完整的論述可以幫助其它版友討論, 但在此推文我只看到你的個人意見,卻不知道能如何參與討論。 如果你是一位基督徒,請將審判的權柄交還給神,由祂來決定人的生死。 如果你不是一位基督徒,也請你在發文當中尊重離婚者。謝謝。 5. 請 brojohn 版友節制對 steelfinger 版友的發言。 在第 17469 篇文的推文中寫道: → brojohn:連你都是 不把耶穌的話看在眼裡 → brojohn:不然為何把離婚限定在天主教規裡呢 → brojohn:基督教就可以把禁止離婚當犯屁嗎 → brojohn:我從不是天主教徒 你真可悲 → brojohn:除了酸人外 從不肯誠實面對自己輕視耶穌 → brojohn:所說的話 此推文有違版規第三條「禁止針對特定版友之文章,但針對版主之文章不在此限。」 我不知道 steelfinger 版友是否不把耶穌的話看在眼裡,也不曉得他是否可悲。 當然,我更不知道他是否從不肯誠實面對自己輕視耶穌。 但不論他是否如你所論述地如此,都不是本版討論的範圍, 如果你認為他的作為在基督徒當中具有代表性,並與基督信仰相關, 請明確地指出討論的方向。若你只是要給予 steelfinger 本身信仰上的意見, 可以直接回覆至 steelfinger 的信箱。謝謝。 在第 17471 篇文中寫道: 好歹也拿耶穌的話來塞我嘴巴 不過看來那等人是不把耶穌的話放在眼裡的 他們不喜歡引用經文 只喜歡靠自己的血氣來酸人 難怪人家韓國不斷的復興 這邊卻是小群的同樂會 與上面雷同,我也不知道「那等人」是不是不把耶穌的話放在眼裡, 或者是只喜歡靠自己的血氣來酸人。但這些都與本版無關。 由上下文來判斷,我認為你指的是 steelfinger 版友, 因此在此一併請你節制對他的發言,請針對他的意見發言,不要針對他個人發言。 6. 請 steelfinger 版友節制對 brojohn 版友的發言。 在第 17471 篇文的推文中提到: 推 steelfinger:好啦 趕快回火星吧,地球不適合你 → steelfinger:你們火星推文要等2分鐘,所以比較和平 其一,我不認為這兩句推文與本版版旨有任何相關,也看不出來這與基督信仰的關係。 因此此推文有違版規第一條「禁止發表與基督信仰無關之文章」。若你認為有關, 請明確指出來你所發言的內容與基督信仰之間的關係。 其二,雖然我沒有強而有力的證據,但我不認為 brojohn 是火星人。 且我認為火星人一詞並非善意的語詞。如果你有明確地證據證明 brojohn 是火星人, 請提出來。否則這樣的指稱便可能涉及人身攻擊,而違反版規第二條 「禁止謾罵、爭吵、不雅與人身攻擊之文章與推文。」 請將討論的焦點置於 brojohn 所提出的看法,而不要針對個人,謝謝。 -- 活著的目的是為主活 然後為主死 死亡的目的是為主死 然後為主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31.132
steelfinger:瞭解 219.81.226.11 08/06 05:11
brojohn:瞭解 219.68.139.222 08/06 08:51
JMS1978:收到 感謝版主苦心 211.20.177.117 08/06 09:39
qetu1130:辛苦了140.112.228.103 08/06 16:10
rosemary1984:感謝版主辛勞^^ 125.229.225.30 08/06 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