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hristianit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 kaodasu: > 更正一點 基督校對於進天堂的門檻 並不是這麼容易達到的 > 不然就不叫窄門 > 不是說信就可以進去 還有配上愛人如己、樂善好施的好行為 > 兩者缺一不可 首先, 我想要反駁第三句(行)話 -- 聖經沒有一處經文提到 "信" + "好行為" 才能進窄門 (進天堂) 只是 "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羅10:10) (這有點中文修辭 "互文" 的味道, 亦即心裡相信+口裡承認 => 稱義+得救) 也就是說, 假若一個人 "信" 了, 但是沒有做到 "愛人如己" (可能是無法饒恕自己的弟兄), 沒有做到 "樂善好施" (可能在某些點仍把自己的需要看為優先), 這個人還是得救的 -- 因為經文只說到, 只要 "信", 你就稱義/得救了. 好, 重點就來到什麼是 "信" 了. JMS1978 提到雅各書 2:24 "人稱義是因著行為,不是單因著信" 這段經文不能亂套用; 我想要強調是, 這裡的 "行為" 該如何解釋, 要按照前後文. 請注意前文: 24 節一開頭寫到的是 "這樣看來,人稱義是..." 怎樣看來? 二章 21 ~ 24 節講的是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故事. 這幾節裡面講到 1) 亞伯拉罕獻以撒是因行為稱義 (v.21) 2) 他的信心與他的行為並行 (v.22) 3) 他的信心因著行為得以成全 (v.22) 4) 綜合以上1~3, 這說明亞伯拉罕是因信神而得稱為義 (v.23) 所以 "怎樣看來", 人稱義是因著 "信心" 和 "行為" 呢? (請注意我用使用引號) 是按照亞伯拉罕獻以撒的例子. 這個例子當中, 1) 亞伯拉罕的信心推動他(順服)的行為 亞伯拉罕順服神的命令, 照著上帝的話去行了. 他為什麼能順服? 為什麼他預備好殺他的獨生兒子? "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裡復活" (來11:19a) -- 他知道就算以撒死了, 他還是會復活; 因為亞伯拉罕也相信神曾經說 "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創21:12) 他是信了神(以及神的應許), 以致於能夠產生順服的行為. 2) 亞伯拉罕藉著行為表明他的信心 讓我們想像一下, 上帝對亞伯拉罕說, 要他把兒子獻上為祭. 好, 亞伯拉罕該如何展現他有信心呢? 是嘴巴上說說 "我相信你能讓我兒子死而復生啦~ 爬山, 預備柴, 把兒子用刀砍了的 這過程就免了, 反正我相信." 這樣嗎? 當然不是.用句粗俗的話來說, 這只是打嘴砲. 然而嘴巴上說的信心只是嘴巴上說的信心, 信心要怎麼樣才看得到? 當然就是以行為表現出來了 -- 信心沒有行為是死的. 這裡的行為包含態度上的順服與實際的行動, 不是狹義的 "好行為" (不過如果真的要玩文字遊戲, "順服" 也是上帝眼中的 "好行為", 是祂悅納的) 所以我們該從這段經文當中得到怎樣的結論, 怎樣的應用呢? 1) 信心帶出順服的行為 這也是 Eventis 在推文中所強調的: 順服的行為來自於信心, i.e. 先有信心. 所以我們不能說 信心 + 好行為 => 得救, 好像行為是我們努力達到的, 因為順服的行為是來自於信心的自然結果 (對神有信心, 自然就能順服祂的旨意了). 自然而然 這比較像是: 信心 ==========> 順服的行為 且 信心 => 稱義/得救 2) 行為表明信心 信心藉著行為表現出來, 而雅各書的 "行為" 也是指著能表明信心的 "行為", 非單指 博愛, 施捨等 狹義的 "好行為". 故此, 一個表明 "我信基督" 的行為可以是一個真誠的禱告, 如 "我願意接受耶穌基督作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 感謝你赦免我的罪, 求你管理我的一生. 阿們." 這個禱告表明我們的心願, 是一個順服的行為, 因為這幾句話代表我決定將自己的生命交給神, 我伏在神面前, 我將祂放在我生命中正確的位置 (歸榮耀給祂). 這樣的禱告就是 "心裡相信, 口裡承認" (承認祂是我的主); 同時也是一種順服的行為, 所以滿足雅各書中所說的信心與行為的 "問題", 並沒有違背. 因此, 的確是 "心裡相信, 口裡承認" 就可以得救; 沒有哪裡要求加上 愛人如己, 樂善好施等 "好行為" 的條件 (然而這幾點仍是重要且在信徒生活中不可或缺的). 因信稱義, 就這麼簡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9.235
doomwing:推阿220.142.138.145 08/10 13:02
kaodasu:但耶穌確有不同的說法 行為也是標準之一 140.112.25.191 08/10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