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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aodasu (大叔....)》之銘言: : ※ 引述《nein718 (水母狂大隊, 出動~~)》之銘言: : : 以下兩篇文章(包括原po在內), : : 都傾向於以「安樂死」來理解「放棄治療」, : : 不過到底兩者之間是不是存在著既定的等號關係, : : 這一點還需要進一步釐清。 : : 關於這個議題,在你表態之前, : : 首先必須要問的乃是:你接不接受有「做與不做的區別」? : : (the Do/Allow distinction) : : 也就是說,你是不是會認為, : : 眼睜睜看著一個人死亡而不做任何事,這樣的舉止, : : 跟因為你的作為而直接導致他死亡,其實是沒有差別的? : : 如果不是(亦即兩者之間還是有差別), : : 那麼「放棄治療」就不能被簡單地等同於「安樂死」。 : 那如果有人答案為是呢? : 那放棄治療就是等同於安樂死啦 這就代表你採取結果論(consequensialism)的觀點。 同時你也必須接受, 所有你可以step in and make some difference的因果關係, 你都對它負有責任(因為allowing=doing)。 這意謂著無窮的拯救世界的消極責任, (也就是Williams Bernard所說的negative responsibilities), 這會威脅你的personal integrity(個人整全性)。 即使你必須迫於時勢做出殘忍的選擇, 你(而不是那迫使你做出選擇的人)仍必須為此負責。 : 這樣與各說各話 其實沒什麼差別 : 若可以這樣區分 那是不是也能去區分 : 精神痛苦而服藥自殺與身體痛苦而同意用藥物終止生命是不同的 在我看來, 這裡並未涉及道德上的區別, 而只是trivial differrence。 因為這兩者都是因為痛苦而終結生命。 而「(只)因為痛苦而終結生命」, 對康德來說這就是不可取的。 (詳情見Groundwork的section II) : 若因生命沒品質 要尊重生命 可以選擇不用藥 慢慢死去 : 若這慢慢是要一兩個禮拜 甚至一個月 : 每天過得生不如死 : 這樣生命有品質 有尊重到生命? : 為何不能選擇使用藥物提早解決痛苦 : 其實 我覺得 這兩者 並沒有什麼不同 我已經說過: 「尊重生命」不等於「一定要盡其所能地延續生命」。 因為可能存在著某種處境(situation), 在該處境中,最吊詭(paradoxical)的是: 此時放棄生存下去的機會,才是真正地尊重生命。 : : 因此,就算「安樂死」跟聖經的教導有所牴觸, : : 在承認上述區別的前提下, : : 「放棄治療」也未必會違反聖經的教導。 : 是未必 但也可能是必定 誰知道呢 如果承認the Do/Allow distinction, 那麼「放棄治療」就極有可能不會違反聖經的教導。 : : 倫理上的討論其實相當看重各種行為類別之間的「差異」, : : 因為往往微小(subtle)的差異卻會造成道德評價上的重大(significant)分別。 : : 舉例來說,「謀殺」與「自殺」最關鍵的分別, : : 正是在於有沒有行為承受者(patient,相對於agent)的同意(concent), : : 而有沒有取得同意,往往是判斷對錯的主要(或許不是唯一的)依據。 : : 那麼「安樂死」是「自殺」嗎? : : 或者應該先問:「自殺」只有一種嗎? : : 還是有許多種行為都可以被稱為「自殺」? : : 舉例來說,我認為「殉道(捨生取義)」不同於「輕生」, : : 雖然兩者都可以被算為「自殺」。 : : 如果在某種條件下, : : 「自殺」中的「捨生取義」是可以被證成(justified)的, : : 那麼或許有些「安樂死」, : : 按照類似的條件,也是可以被證成的。 : : 也就是說,或許生命中存在著某種處境(situation), : : 在該處境中,最吊詭(paradoxical)的是: : : 此時放棄生存下去的機會,才是真正地尊重生命。 : : 如果存在著這樣的條件或處境, : : 那麼「捨生取義」的「自殺」, : : 或者某些「安樂死」的行為, : : 可能反而是道德上被要求的行為。 : : (也就是說,不這麼做反而是錯的....) : 我個人是認同這樣的看法 : 一味的反對 對於正在承受痛苦與絕望的人 並不是一件公平的事 : 也不一定是神的旨意 : : 要救到什麼程度治療才會失去意義? : : 什麼時候放棄生存下去的機會才是真正尊重生命? : : 如果真的有那個「程度」或者那個「時候」, : : 那麼「捨生取義」的「自殺」或者某些「安樂死」的行為, : : 不但是僅僅被允許的(permissive),甚至是被要求的。 : 是啊 所以 我認為 安樂死並不是一定要完全反對 : : 我想,在這個議題上, : : 應該只有「聖經教導我們尊重生命」可以算作是基督教界的共識吧! : : 至於怎麼做才是真正尊重生命, : : 可能沒辦法抽離實際的狀況而做出判斷的吧。 : 只可惜 什麼是聖經教導 並沒有共識 不然現在在吵什麼..... : 有共識的只是要遵行聖經教導 : 所以常常是變成 我認為的聖經教導就是大家要遵守的 對於聖經的教導, 我不像你是個不可知論者。 「聖經教導我們尊重生命」這一命題極有可能是真的。 ※ 編輯: nein718 來自: 211.74.67.181 (07/18 05:56)
kaodasu:當然是真的 但什麼是尊重生命 沒定論 218.166.97.59 07/18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