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與熟悉舊約聖經的猶太人(如對尼哥底母與下文反對耶穌的法利賽人),
有好幾次只引用舊約經文的上半用以反問提問者,而不詳細引用舊約經文的下半
(但是下半就是答案),若對舊約聖經不夠熟悉,沒有把舊約經文拿來對照,
就無法了解耶穌的語義。八福也是超過一半是類似型態的講道,標題的舊約經文
只是概括的摘要命題,內文的詳細定義,描述,與答案與常常就是與被引舊約經文
同一段落卻沒有直接引用的經文。耶穌從小就以熟悉聖經聞名,由於祂聰明異常,
談話簡要精悍,常常把法利賽人氣得團團轉,基督徒讀經也會霧煞煞。
我把耶穌對自己神性的論證邏輯關係列出,因為來不及全部列出,
經文引出處就節略,以後有需要再引用。
以下A~C是舊約對自稱為神的人之統治者的篩檢(古代統治者常自稱有神性卻不公義)
A"~C"是新約對耶穌神性的印證。
耶穌使瞎子看見: 約 9:1-15 C"(1)
法利賽人爭論安息日是否可以醫病: 約 9:16-41
耶穌是照顧群羊的好牧人 約10:8-16 C"(2)
耶穌說自己是好牧人,自己有權柄捨命,也有權柄取回來:約10:11,17,18 A
耶穌說明自己的神性"我與父原為一": 約10:30 B
耶穌引用詩篇82篇說明"統治者們,自命為神的人"是假神: 約10:34
只有82:6是明白地引用,其他經節是答案,留給法利賽人
當作背經功課,自己去推理。
自命為神的人,受神託付代替神執行審判,
卻因審判不公義而被神審判: 詩篇82:1-4 C
自命為神的人必死與世人無異,無能為力: 詩篇82:6-7 A"
耶穌是父神分別為聖的兒子,更有資格接受”神格的檢驗”
約翰福音用語:”神的兒子指”有神格的獨生愛子”: 約10:35-36 B"
耶穌執行神的旨意: 約10:35-36 C"(3)
耶穌的神格可信,牧養與醫治,公義稱職更明顯該信: 約10:37-38 C"(4)
依照詩篇82篇的描述,驗證耶穌的神格:
檢驗A-A" 符合:耶穌死了卻可以讓自己復活,有生命的主權,與"自命為神的人"不同
至於10章的”使羊得生命”之永生,由11章以拉撒路肉體的死而復活
作局部驗證(信主的死者由肉體死而復活,獲得永生入天國)
檢驗B-B" 符合:耶穌與父原為一,神兒子的神性是確實的的(法利賽人無從驗證)
檢驗C-C"(1~4)符合:耶穌執行天父的旨意,憑公義盡責牧養群羊,與"自命為神的人"之
不公不義統治者不同
結論:
耶穌的神格可信: 法利賽人無法直接驗證,屬於超理性信仰的層次
耶穌對生命的主權可信:拉撒路與耶穌死而復活徹底驗證,屬於超自然神蹟的層次
耶穌的事工與公義明顯可信: 目睹這事件者就能驗證,屬於自然良心的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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