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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前) <<真理的源頭>> 我們信徒都對真理有些認識,但我們到底有多少人是在光中?光在神裡面,光 就是神自己。我們可能在光的照耀下,但除非我們被帶進神自己裡面,我們就 不是在光中。在光的照耀下是一事,在光中又是另一回事。在光照之下我們會 有真理,有認識;但除非我們在神自己裡面,我們就不是在光中。 我們一在光中,每件隱藏的事就都被暴露。 從我們得救起,我們就在光照之下,漸漸有點認識和領會。有一天我們會樂意 讓這裡面的交通把我們帶進神裡面。在祂裡面,我們就要在光中,而不僅在光 照之下。今天許多基督徒都偏離得太遠了,甚至在黑暗中。有的人是在光照之 下,但是少人是在光中。我們當中許多人可能偶爾有經歷,我們帶進神裡面, 並且認識我們是在光中。 假設你向另一位弟兄發怒,你還沒有在光中,你只在光照下,感覺你的態度不對。 你到弟兄那裡道歉,說你先前的態度錯了。對你來說,道歉已經足夠,態度不好是 普通的過錯,不必那麼認真。 有些基督徒甚至不承認向弟兄發怒是錯的,他們堅持是那個弟兄的錯。為甚麼那個 弟兄對別人那樣作?他纔應該說對不起,別人根本不需要道歉。這樣的基督徒完全 在黑暗裡。 你願意讓裡面的交通把你帶進神裡面嗎?這樣,你就會在光中。在強烈光中你會顫 抖,你會看見不只你對弟兄態度應當被定罪,甚至你這個人的每一部分都是有罪的, 完全被污染,徹底不潔淨。在光中就沒有藉口,沒有後門,沒有側門,沒有逃脫的出 口。你會哭泣、悔改、花幾個小時認罪。你手目前看來是乾乾淨淨的,可是若把手擺 在光中,就要看見你的手滿了細菌。 在這與父的交通裡們得著光,在這光中我們就有交通。(約壹一3、5、7)在光中的結 果,使我們認識自己是全然有罪的。我們身上每一個肢體都是有罪的,我們和人的每一 種關係都是有罪的,甚至連我們衣服穿法是有罪的。因為我們是在舊造裡,我們沒有一 樣是乾淨,我們受污染而且被定了罪。我們裡面每一樣—我們的感覺、存心、判斷、觀 念和意見—統統是有罪的。我們這些人是滿了罪的。我們之所以沒有這樣知罪自責,是 因為我們不在光中。當以賽亞被帶進神的榮耀中,他說『禍哉,我滅亡了!因為我是嘴 唇不潔的人。』(賽六5。) 我們雖然有一些真理,認識我們應當作這個,應該像那個,但這樣的認識還不是光,只 是真理而已。我們若是願意住在交通中,交通就要把我們帶進神裡面。這光會使一切無 所遁形,把我們徹底的暴露出來。 -- ★ kof99 駭阿在怎麼厲害 我想也敵不過歐巴桑的嘴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161.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