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Christianity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 引述《praymid (97特他106號成立)》之銘言: : 我想了解基督徒在法庭上作證時說謊的教義和實際處理問題。 : 像西方國家的基督徒在法庭上宣誓,通常手按聖經,但在 : 台灣出庭作證時則沒有此動作,那麼如果有基督徒故意對法官 : 或檢察官說謊,有沒有甚麼道德上的問題?這樣有得罪上帝嗎? : 基督教怎麼看待因作了偽證,而被判重刑的教徒? 請教你一個簡單的問題 你怎麼看待三次不認主的彼得? 我很喜歡保羅在羅馬書所說 「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就有可誇的;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 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 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 惟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 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算為他義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 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 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 (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 我學著把眼光從「人的過犯」轉為 「耶穌基督並他釘十字架,現今復活升天,坐在父上帝的右邊,為我們代求」 我也鼓勵別人這麼做 你要不要也一起這樣做? : 相較於國外有按聖經,國內不必,看法有沒有甚麼差異? : 貴板前面討論有提到說謊的問題,有人提及若問心有愧, : 那就別講比較好,但在法庭上,台灣法律規定證人不得拒絕證言的 : 情況下,若不主動說出事實,也就是不夠誠實坦白,為了幫助特定 : 嫌犯脫罪,或更進一步撒謊,刻意陷害其他無辜者,這樣究竟有沒 : 有宗教上的罪惡? : 遭偽證罪被起訴的教友,一般會先暫停他們在教會中的職務嗎? : 以上問題先感謝大家回答。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12.224
Azzurri:你可以說白話一點嗎:p 218.167.66.192 09/08 11:19
rehoboth:喔,可以參考羅馬書14:4,保羅講的更白話 124.8.112.224 09/08 11:38
Azzurri:我看了,但是這和彼得三次不認主有什麼關 59.117.193.89 09/09 00:07
Azzurri:係勒? 59.117.193.89 09/09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