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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出埃及記19章 經文已經給我們一些線索 19:3-6 摩西到神那裡,耶和華從山上呼喚他說:你要這樣告訴雅各家,曉諭以色列人說: 我向埃及人所行的事,你們都看見了,且看見我如鷹將你們背在翅膀上,帶來歸我。 如今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遵守我的約,就要在萬民中作屬我的子民, 因為全地都是我的。你們要歸我作祭司的國度,為聖潔的國民。 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 上帝先述說祂自己為以色列人所行的拯救 然後上帝要求以色列人「你們要作屬我的子民、祭司的國度、聖潔的國民」 到了20章就「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 接著頒布十誡 接著眾百姓(以色列人和與以色列人一同離開埃及的非以色列人)害怕上帝親自講話 就要求摩西一個人去找上帝,由摩西「轉述」上帝的話,免得他們死 於是「百姓遠遠地站立」 而摩西一個人「挨近神所在的幽暗之中」,繼續聽上帝說什麼,並且轉述給眾百姓 從19章到20章,經文反覆提到上帝對摩西的指示是 「你要這樣告訴雅各家,曉諭以色列人說」 「你們若實在聽從我的話」 「這些話你要告訴以色列人」 「你要向以色列人這樣說」 「你們自己看見我從天上和你們說話了」 而眾百姓的見證是 「求你(摩西)和我們說話,我們必聽;不要神和我們說話,恐怕我們死亡。」 而21:1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 這是「風俗」,還是上帝「親自而直接」的啟示? 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是,從20章十誡頒布之後 20:23─23:33是與十誡無關的律例,還是對十誡的舉例說明? 第三個問題是 在新約,保羅大膽的說 「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像那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貪婪,或有別的誡命, 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 上帝啟示這些律法,並且留存於聖經之中 要我們思索的是「如何透過處境化,應用於現代」? 還是要我們從中學習「愛人如己」? 我的答案都很簡單,這幾天也都講過了 ※ 引述《amosvalen (黑鍵與白鍵)》之銘言: : 出埃及記21-22章節選 :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 : 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他必服事你六年;第七年他可以自由,白白地出去。 : 他若孤身來就可以孤身去;他若有妻,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 : 他主人若給他妻子,妻子給他生了兒子或女兒,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他要獨自出去。 : 倘或奴僕明說:我愛我的主人和我的妻子兒女,不願意自由出去。 : 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審判官或作:神;下同)那裡,又要帶他到門前,靠近門框 : ,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 : 人若賣女兒作婢女,婢女不可像男僕那樣出去。 : 主人選定他歸自己,若不喜歡他,就要許他贖身;主人既然用詭詐待他,就沒有權柄賣給 : 外邦人。 : 主人若選定他給自己的兒子,就當待他如同女兒。 : 若另娶一個,那女子的吃食、衣服,並好合的事,仍不可減少。 : 若不向他行這三樣,他就可以不用錢贖,白白地出去。 : 打人以致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 : 人若不是埋伏著殺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設下一個地方,他可以往那裡逃跑。 : 人若任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就是逃到我的壇那裡,也當捉去把他治死。 : 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 拐帶人口,或是把人賣了,或是留在他手下,必要把他治死。 : 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 : 人若彼此相爭,這個用石頭或是拳頭打那個,尚且不至於死,不過躺臥在床, : 若再能起來扶杖而出,那打他的可算無罪;但要將他耽誤的工夫用錢賠補,並要將他全然 : 醫好。 : 人若用棍子打奴僕或婢女,立時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 : 若過一兩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為是用錢買的。 : 人若彼此爭鬥,傷害有孕的婦人,甚至墜胎,隨後卻無別害,那傷害他的,總要按婦人的 : 丈夫所要的,照審判官所斷的受罰。 : 人若打壞了他奴僕或是婢女的一隻眼,就要因他的眼放他去得以自由。 : 若打掉了他奴僕或是婢女的一個牙,就要因他的牙放他去得以自由。 : 牛若觸死男人或是女人,總要用石頭打死那牛,卻不可吃他的肉;牛的主人可算無罪。 : 倘若那牛素來是觸人的,有人報告了牛主,他竟不把牛拴著,以致把男人或是女人觸死, : 就要用石頭打死那牛,牛主也必治死。 : 若罰他贖命的價銀,他必照所罰的贖他的命。 : 牛無論觸了人的兒子或是女兒,必照這例辦理。 : 牛若觸了奴僕或是婢女,必將銀子三十舍客勒給他們的主人,也要用石頭把牛打死。 : 人若敞著井口,或挖井不遮蓋,有牛或驢掉在裡頭, : 井主要拿錢賠還本主人,死牲畜要歸自己。 : 這人的牛若傷了那人的牛,以至於死,他們要賣了活牛,平分價值,也要平分死牛。 : 人若知道這牛素來是觸人的,主人竟不把牛拴著,他必要以牛還牛,死牛要歸自己。 : 人若偷牛或羊,無論是宰了,是賣了,他就要以五牛賠一牛,四羊賠一羊。 : 人若遇見賊挖窟窿,把賊打了,以至於死,就不能為他有流血的罪。 : 若太陽已經出來,就為他有流血的罪。賊若被拿,總要賠還。若他一無所有,就要被賣, : 頂他所偷的物。 : 若他所偷的,或牛,或驢,或羊,仍在他手下存活,他就要加倍賠還。 : 人若在田間或在葡萄園裡放牲畜,任憑牲畜上別人的田裡去吃,就必拿自己田間上好的和 : 葡萄園上好的賠還。 : 若點火焚燒荊棘,以致將別人堆積的禾捆,站著的禾稼,或是田園,都燒盡了,那點火的 : 必要賠還。 : 人若將銀錢或家具交付鄰舍看守,這物從那人的家被偷去,若把賊找到了,賊要加倍賠還 : ; 若找不到賊,那家主必就近審判官,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沒有。 : 兩個人的案件,無論是為什麼過犯,或是為牛,為驢,為羊,為衣裳,或是為什麼失掉之 : 物,有一人說:這是我的,兩造就要將案件稟告審判官,審判官定誰有罪,誰就要加倍賠 : 還。 : 人若將驢,或牛,或羊,或別的牲畜,交付鄰舍看守,牲畜或死,或受傷,或被趕去,無 : 人看見, : 那看守的人要憑著耶和華起誓,手裡未曾拿鄰舍的物,本主就要罷休,看守的人不必賠還 : 。 : 牲畜若從看守的那裡被偷去,他就要賠還本主; : 若被野獸撕碎,看守的要帶來當作證據,所撕的不必賠還。 : 人若向鄰舍借什麼,所借的或受傷,或死,本主沒有同在一處,借的人總要賠還; : 若本主同在一處,他就不必賠還;若是雇的,也不必賠還,本是為雇價來的。 : 人若引誘沒有受聘的處女,與他行淫,他總要交出聘禮,娶他為妻。 : 若女子的父親決不肯將女子給他,他就要按處女的聘禮,交出錢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10.32 ※ 編輯: rehoboth 來自: 124.8.110.32 (09/23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