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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oinntu (xoinntu)》之銘言: : 單討論nein718板友提到自由與決定論的相容論。 我也很願意繼續討論, 不過由於你的提問有點過於簡短, 可能有些預設沒有充分說明。 所以以下我的回應 將針對我覺得應該要說清楚的部份, 希望你能幫我解惑... : 如果接受相容論,自由意志辯護便會失敗。 我想這應該是你的主要論點。 而你的論證是由以下三句話來表達: : 因為既然人的自由是跟神的預定相容的, : 那麼神大可以既讓人有自由,又完全控制世界使得邪惡不出現。 可以說明一下祂是如何在「讓人有自由」的前提下「完全控制世界使得邪惡不出現」呢? 換句話說,我想了解一下你對「自由」、「決定」與「相容」的定義是什麼。 個人認為只有在我們確定人在什麼意義上自由在什麼意義上被決定之後, 才有可能恰當地考慮你所說的「自由意志辯護」是否會失敗。 順帶一提: 所謂的「相容論」並不一定採取某種「調和論」的立場。 因為在「調和論」忙著在兩個對立的事物之間調解, 謀求可以在同一個層面上兼容兩者的折中之道的同時, 「相容論」卻可以在不打折扣的意義上肯定兩者各自的真實性, 承認兩者或許不能在同一個層面或基準上同時為真。 這種「相容論」聽起來或許很怪, 但我想說明的是: 1. 「相容論」並不等同於「調和論」。 2. 「相容(Compatible)」不一定是「可共量(Commeasurable)」的。 (例如,兩個截然不同的觀點,  可能說的是同一件事情。) 如果我提的這兩個論點是站得住腳的, 那麼我實在看不出來為何需要把人犯罪的責任歸之於上帝。 : 如此一來,邪惡問題的前提仍然健全,全知全善全能神的存在就被否證了。 如果神真的「完全控制世界使得邪惡不出現」, 那不管人自不自由,「惡」都不可能存在, 所以在這前提下怎麼可能會有「惡」的問題? 換句話說, 如果我們沒有減損這兩個對立的概念本身的真實性, 未曾試圖採取某種調合論的立場, (「雖然上帝有絕對的主權,   但人仍然是不折不扣地自由的, 必須為自己的決定負責!」) 那麼你的疑慮就不會出現了。 或許看到這你已經發現了那更尖銳的問題: 如果「相容論」能成立, 很多對上帝的質疑就可以被化解, 但是它真的能成立嗎? 這反而是更值得討論的問題吧! : 還是說nein718板友有比自由意志辯護更好的反對邪惡問題的方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4.220.113 ※ 編輯: nein718 來自: 211.74.220.113 (10/10 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