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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in718 (水母狂大隊, 出動~~)》之銘言: : 雖然這論題已經被討論過很多次了, : 然而我還是覺得有一些說法可能還是需要進一步澄清, : 以下是我的簡單回應。 : 我認為原po的兩個論點是應該被否定的。 : 也就是說,我認為: : 1. 亞當(作為「人」的代表)犯罪絕不是必然的,或者無可選擇的; : 2. 「罪(作為一種)惡」並不是來自人的「是非之心」或者「血肉之體」, : 後兩者更確切地說乃是受到前者的影響。 : ※ 引述《springxx (天下布武)》之銘言: : : 人能分辨 知善惡後 使罪入了世界 罪帶來了死 : 這一句話中對事件時序的描述應該是基督徒都能同意的, : 不過對於是什麼「使」罪入了世界, : 我跟原po可能是採取不同的立場。 : 這句話是我認為最有問題的論述。 : 按照我的理解,亞當犯罪絕對不是「必然」的, : 也只有在「亞當有可能不犯罪」的前提下, : 他的「罪」才是真正的「罪」。 : 「罪」是一種有意圖的「惡」, : 而不只是無心的「疏失」而已。 : 它是在可選擇的前提下蓄意挑戰神的話的真實性(「你不可吃!」), : 蓄意挑戰祂的地位與權柄(也就是羅馬書第一章所說的「不把神當做神」)。 : 而這種自由的選擇,正揭示出「罪惡」的本質, : 補充: : 1. 按照傳統的看法, : 人為何會選擇犯罪始終是一個謎團或奧秘, : 也就是說沒有任何事物能夠解釋為何他一定會做這樣的選擇。 : 2. 承續第一點, : 人的「血肉之體」也不是「罪」的起源(原po顯然認為是如此), : 這一點在我引述奧古斯丁的文章中已經論述過了。 : : 就是因為 人有智慧 知羞恥後 就必然帶來律法的管轄 : 聖經裡說的是: : 「律法」是神針對人犯罪的情況, : 藉由摩西所頒布的; : 而不是因為「人有智慧、知羞恥」才出現的。 : 「人有智慧、知羞恥」本身並不是「罪」, : 而是與「罪」同時產生的附屬現象。 : : 而律法帶來 罪與死 : 這裡的因果或邏輯關係完全顛倒了。 : 「死」因為「罪」而進入世界或人的生活, : 後者事前者的原因或前提; : 而「律法」也是因為「人犯罪」此一事實而出現的, : 它並不是「罪」或「死」的來源或前提。 : : ------------------------------------------------------------- : : 而蛇藉著欺騙夏娃吃下那善惡樹果子 那掌死權的撒旦 就藉著律法產生的罪 :                             ^^^^^^^^^^^^ : 補充:嚴格來說, : 「律法」並不會產生「罪」, : 它並不是「罪」的起因。 :    (聖經從來沒有質疑「律法」的神聖本質。 :    若要說從一個神聖的事物中可能產生「罪」, :    這本身就是一種矛盾。) : 這種說法可能需要修正。 本來你這篇一回 我想馬上回應的 但看到 你不是提出問題或質疑 而是直接 否定我的內容 既然你都否定了 那再討論下去 只會引發口水戰 我想就此打住就好 不再回應下去 你提出的反駁 聖經裡都有答案 我會回 主要是以正視聽 就是沒想到 你那篇竟然會 m 然後下面還有三位投贊成票 這就讓我 思考兩天後 還是上來回應一下 免得你們以為 你們推測是正確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8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