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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ehoboth (火流星!降臨!)》之銘言: : ※ 引述《nein718 (水母狂大隊, 出動~~)》之銘言: : : 從爭論的脈絡跟所引的經文來看, : : 你很隱晦地但也很確定地將自己自比為保羅使徒, : : 又暗示這個版是你的「哥林多教會」, : : 我覺得這種比附並不恰當。 : : (如果你要說我誤會了你, : :  這並不能怪我, : :  因為你自己選擇用這麼隱諱的方式為自己說話, : :  而文字顯示的就是我讀出來的意思, : :  而且應該不是只有我一個人如此認為。) : 那只表示你沒讀懂我的意思 : 重點不在於我的身分,而在於說明「權柄不被承認的現象」是普遍的 : 即使連保羅也受過這種待遇,所以我對自己遭遇的事並不意外 我當然沒讀懂你的意思, 沒有人讀懂你的意思, 因為你引文都不說明, 然後隨著你的回應意思就一直變來變去的, 當然不可能有人能正確地理解。 我想按你這種對話的方式, 要能互相理解可能是蠻難的一件事。 : : 所以你是耶和華親自「打發」的先知, : : 奉命站在基督教版這個「神的會」中嘍? : : 既然你暗示自己是「留心聽耶和華的話並會悟的人」, : 是你們「明明的認為」自己是「會悟耶和華話語的人」 : 我就以上帝的話指出來「會悟耶和華話語的人」會做些什麼事 : 綜觀板面文章 : 各人的工程必然顯明 : : 那對以下的經文應該也不陌生吧! : : 羅馬書 第十二章 : : 信徒行事為人的準則 : : 3 我憑著所賜給我的恩典,對你們各人說,不可自視太高,高於所當看的,反而 : : 應該照著神分給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適中。 : : 10 要以手足之愛彼此相親,用恭敬的心互相禮讓。 : : 16 要彼此同心,不可心高氣傲,倒要俯就卑微的。不可自以為聰明。 : : 17 不可以惡報惡。大家以為美的事,要努力去作。 : : 18 可能的話,總要盡你們的所能與人和睦。 : : 就算其他人不管這一套, : : 對這些勸勉你也會說「我如此信,也如此行」嗎? : 我已經做了 (這句話讓我想到少年官的回答...) 很抱歉, 這些事沒被看出來就等於沒做, 因為謙卑、恭敬與和睦並不只是內心的事。 或許你做的還不夠? (當然你也可能會以此反問我,  我不妨坦白說:我有做但還是做的不夠。) : 是誰發文指桑罵槐的? : 是誰要翻舊帳的? : 是誰質問人有沒有盡力奉獻的? : 是誰對誰不願和睦、不斷質問權柄何來、權威如何被肯定? : 是誰到如今還隨同謊言指黑為白,顛倒是非? : 願上帝被尊為聖,在你們與我之間施行審判! ^^^^^^^^^^^^^^^^^^^^^^^^^^^^^^^^^^^^^^ 這句話你真的頗愛用的, 聽起來真的是氣勢十足啊! 它聽起來就是在指控有人對你做了傷天害理的事, 並呼籲上帝剪除那些惡人, 或者至少要給他們嚴厲的懲罰。 不過我綜覽新約, 似乎沒有見過有人對自己的弟兄說這種話的耶? (或者你並不把反對你的人當作自己的弟兄?) 所以我應該回答「願上帝被尊為聖,在我們與你之間施行審判!」 然後一起盧上帝趕快施行審判嗎? (仔細想想也有點讓人發噱,  我們可以假想一個情境:  如果一個教會裡有兩個小朋友在吵架,  然後兩個同時說:  「願上帝被尊為聖,在你與我之間施行審判!」  我想很多人都會覺得──「這教會的教導是怎麼一回事?」) 我並不是對那審判的主心存不敬, 而是對那種動不動就搬上帝出來, 請祂仲裁與他人之間的誤會與糾紛的做法相當不以為然。 上帝搞不好會說: 「我不是賜給你聰明智慧了嗎?  怎麼連這一點都搞不定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9.72 ※ 編輯: nein718 來自: 203.73.9.72 (10/10 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