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turalist (Laputa)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問題] 當投票結果變成真理
時間Sun Oct 26 23:05:26 2008
真是有夠白目的啦!
在之前的文章中nein718板友斷言: "只要「願意」就能正確地解讀聖經"
然而此論斷顯然為可受檢驗之對象
因此我要請問nein718板友:
(1)請問真理(正確地解讀聖經)是不是只有一種?
(2)請問天主教徒是不是很"願意"正確的解讀聖經?
(3)請問基督教及天主教對聖經的解釋是否"完全相同"?
如果選項(1)(2)的答案為是 而選項(3)為否
那nein718板友的斷言是否為"狗屁"?
fyao板友曾說:異端的判定是看聖經詮釋與信仰告白的內容
如果基督教對聖經的解釋可能只是"狗屁"
那教徒憑什麼拿可能為"狗屁"的詮釋到處說人有罪判人異端!
在下認為一個人是否有罪 從來就是參與其中與其有關的所有個體共同決定的
如果是拿一本跟我毫無關係的神話及其可能只為狗屁的詮釋就想判人罪豈不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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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4.52.215.93
推 opoj:是否有罪的判准乃是在乎那一位 118.167.203.90 10/27 00:25
→ opoj:而不是在於人的詮釋 118.167.203.90 10/27 00:25
→ Naturalist:樓上 "那一位"到現在為止還沒指名道姓 204.52.215.93 10/27 00:30
→ Naturalist:說過誰是異端勒~ 204.52.215.93 10/27 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