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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evinsky (kevinsky)》之銘言: : 很有意思的觀念。而說實在的,以前也有聽過這樣的想法~~~深河 : 也滿想多了解一些這樣觀念背後的思維 : 所以提問 : (因為不了解)假設K大是所謂的基督徒。並且對於信仰的接受程度是新舊約以及生活體驗 : (含研究) : 個人感覺這樣的行為與動機讓我聯想到博愛。對於信仰能容忍、能包容多元。 : 只是不曉得所提到的"是在宣揚基督的真理"有何根據? : "能在自己的信仰裡安詳死去",個人認為是每個人所追求的 : 而若是"幫助"對方完成他信仰的最終需求,就好像快要死去的虔誠的民間信仰信徒, : 請你為他拜相燒錢,也去做。(當然這個比喻不比恆河救贖) : 只是是否這有違前提是基督徒的自己的信仰原則?(不曉得你的原則) : 想強調的問題─何為宣教?為何宣教? 事實上,我想到的是「憐憫」,而不是「博愛」(博愛是什麼,這對我來說有點 難以想像) 「憐憫」是一種同理心,能夠進入對方的處境同情對方,並且避免使用自 以為是的主觀意見幫助對方的行為,在耶穌宣教的榜樣中,憐憫隨處可見。 「憐憫」需要的不是去把稅吏變成一個基督徒,而是去一個稅吏的家吃飯,讓他 感受到同伴,並讓他自己與上帝和解。 「憐憫」是對著姦淫的罪過視若無睹,擋在罪犯和石頭中間,為著犯錯的人無條件 的辯護,並拒絕輕易的定罪任何一個靈魂,永遠給予機會。 「憐憫」不是抓住對方的領子,強迫對方承認自己有罪,如果沒罪也有原罪。 而是在聽眾感到無聊,只想要見識神蹟,對福音毫無興趣時,變出麵包、魚 來,滿足他們最為謙卑的生活需求。 因此,在我看來,「宣教」並不是強迫對方認罪改宗,也不是強迫對方敬拜抽象的 上帝。「宣教」是很直接的,讓對方感受到同伴,感受到被理解,滿足他們最為基 本的生存需求,讓他們自己去尋求上帝,並與他們自己的上帝和解。 其次,我不認為參與其他宗教的行為就是違反自己的信仰。對大部分的基督徒 而言,偶像崇拜的行為是不能容忍的,平常的生活中他們也不會故意去做。但是 這條教義不應該阻擋我們去憐憫其他人 -- 如果他有必要被違反的話。 耶穌曾經破壞過安息日,曾經違反過潔淨法,大部分人都以為耶穌要破除的 是「猶太人」的律法。 但我認為,耶穌之所以在某些時刻破壞猶太人的律法,故意挑戰法利賽人對虔誠 的概念,是因為他反對「律法主義」本身所帶來忽略人性的行為,如果安息日 時有家禽家畜掉入井中,尚且要去救助,何況是人呢? 該反對的是「律法主義」,而不是「猶太人的律法」。 律法主義帶來的是毫無止境的規章細則,並讓人身陷罪惡之中(律法原是叫 人知罪,沒有律法就沒有罪,一旦有了律法,罪就臨到眾人身上),唯有 「憐憫」才能向審判誇勝,將沒有憐憫的審判轉為恩典的救贖。 嫂溺尚且要援之以手了,豈能因為基督教的教義而喪失人的惻隱之心? 今天如果因為「基督教的教義」而讓人變得冷漠,甚至為了恪遵教義而忽略 了對他人的憐憫,喪失了人性,那不是和當初猶太人嚴格遵守安息日導致的 結果一樣嗎?這種信仰對我來說,是不可能遵守的。 一點個人心得,僅供參考 -- 宗教是個人與他自己的孤獨相處的東西....因此,宗教就是孤獨, 如果你從未孤獨,你就從未是宗教的! A.N. Whitehea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233.144 ※ 編輯: kockroach 來自: 59.104.233.144 (11/15 21:29)
nidor:ㄎㄎ,我論稍後出現不合聖經之可能。 122.116.167.7 11/16 01:43
fyao:好文220.132.136.111 11/16 08:15
thinkmema:GOOD 203.73.49.199 11/16 08:20
Julisia:閱讀你的文 真讓人充滿樂趣 ^^ 推~ 118.168.33.18 11/16 12:34
pork:「我們的憐憫宣告了我們的無辜清白」 125.224.81.137 11/16 13:47
Ebergies:憐憫是我很不喜歡的思想之一 203.73.222.250 11/16 17:32
Julisia:.....居然有基督徒不喜歡憐憫的....TT 118.168.37.234 11/19 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