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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福是唱歌, 對流行音樂說說自身看法。 聖經,沒有禁止仁太多事情,無論是歌舞還是音樂, 從舊約開始,就有所謂的流行月吧,亞哥我想就是當時的 一種流行音樂歌詞。 〈關於雅歌純屬推論〉 之所以如此說,乃看其內文而如此認為,這算是一首情歌。 當然,神選了這歌,來說明神與人的感情。 我個人不排斥流行音樂,但是有選擇。 太過無俚頭的歌,我不聽。太過負面的歌,我不唱。 位了與非信徒接近,我唱一些有意義的流行歌, 因為神並沒有叫我與人群分哩,而這是我與非信徒 接觸的方式 之一。 聖經說:「凡事都可做,但不都有益處。 凡事都可做但不依訂造就仁。」 所以我對流行音樂不排斥但是慎選。給各位參考。 若有錯別字請來信通知,本人將修改文章。 範例:為:因為、行為。 引述《jerryen (肚咕求睡)》之銘言: : 聖誕節的確沒有聖經依據 : 但是聖經中也很難找出聖誕節是違反聖經的 : 大家可以把聖誕節當做是眾多節日的一個,然後聖誕節很適合傳福音,這樣會比較好 : 另外這篇文章中的推論品質.... ※ 編輯: schoole 來自: 59.105.134.149 (02/23 10:53) ※ 編輯: schoole 來自: 59.105.134.149 (02/23 10:55)
opoj:我完全看得懂,你寫得很好 118.167.196.62 02/23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