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ojohn (總是想改變什麼)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閒聊] 我應該遵守嗎-完 整本聖經
時間Fri Mar 6 11:17:57 2009
雅2:10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
我們都知道
現在已經不是律法時代了
所以很多的經文-例如吃血
我們也不是那麼看重
但是
某些經文到底該不該遵守呢
如果在一條上跌倒就是犯了眾條
那我們怎麼能不遵守全部呢
可是
一旦去做
就會發現困難重重
我小組的朋友跟我說
要遵守有3個困難
困難一 遵守整本聖經是做不到的
困難二 如果認為自己已經遵守了 其實也只守的住表面 內心守不住的
如果真的像法利賽人這樣遵守 會變成律法主義
困難三 開始不依靠白白的恩典 容易自以為義
所以
上帝對我們真的很好
他沒有在公義中審判我們
卻在恩典中赦免了我們一切的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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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GirlAlu:結論不錯 140.115.34.221 03/06 22:54
→ brojohn:謝謝妳^^218.162.106.228 03/07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