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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羅西書一章十五節,向來是譯經與解經上的一大爭議。十九世 紀解經家雷德福(J.B.Lightfoot, 1828-1889)在其解經書中,詳 細整理了從教會初期至第四世紀,歷代教父在此題上的不同見解 。一般聖經學者公認,雷德福所作的歸納,是解釋此一歷史之爭 的最好說明。他先從亞歷山太與巴勒斯坦二大舊約解經學派的觀 點,追朔「首生者」一字的來源及其所指的意義。在從此二觀點 出發,詳述歷代教父的論點。雷德福的歸納如下: 希臘文的「首生者」一詞,有二個不同的起源與解釋。在埃及亞 歷山太的猶太人,將此字看作與εικων(image) 同樣是指著 太初的「道」(Logos) 說的。另一派則是猶太教背景濃厚的巴勒 斯坦猶太人,深受舊約經書影響。將舊約聖經分節的納單(R. Nathan) 在其著作中指出,正如神在出埃及四章二十二節,立以色列為祂 的長子;祂也在詩篇八十九篇二十七節,立彌賽亞為祂的長子。 因此,巴勒斯坦學派認為,這裡的長子一詞,原指以色列族,後 轉指彌賽亞,如加拉太三章十六節所說,作為全以色列之代表。 雷德福認為,基督的身位,解決了亞歷山太猶太人的哲學疑難, 以及巴勒斯坦舊約教父對彌賽亞的期望。祂不僅是真「道」,也 是真「彌賽亞」。因此,使徒在寫本書時,才會使用了πρωτοτοκοs ,而不是亞歷山太猶太人所慣用的πρωτογονοs,來兼述 這位是「道」,也是彌賽亞的基督。 從這二個源頭中,衍生出πρωτοτοκοs一詞的雙重含意: 一面,祂早於一切受造之物;另一面,祂也在一切受造之物以上 ,做主管理祂們。前者顯然與亞歷山太的Logos 觀點有關,說到 子的先存性;後者則與巴勒斯坦的彌賽亞觀點有關,說到長子名 分的優越性。 從教父歷史來看,二、三世紀時期的初期教父,清一色的將這裡 的「首生者」認定為Logos 或「道」,而不是指成為肉身的基督 說的。雷德福所列,在其作品中表達出此一觀點的早期教父有: 殉道者猶斯丁、亞歷山太主教提阿非羅、亞歷山太的革利免、特 士良、希波律陀、俄利根、居普良、諾窪天以及安提阿信條等。 一般說來,他們認為,說到基督是首生者時,著重的是祂與父的 關係,祂是父的獨生子,從父而「生」。說到祂與受造之物的關 係時,祂乃是「道」,是萬物得以存在的法則與憑據,他們並不 認為,基督包含在受造之物當中。 未完待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8.250.48
amosvalen:這看起來像是轉述別人的說法 61.230.2.219 03/16 20:19
amosvalen:若是轉貼的話 要記得加出處 61.230.2.219 03/16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