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okok (ookok)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天性」是否能拿來作為擋箭牌?
時間Sun Mar 22 16:19:23 2009
因為看到我的好友也上來PO,我也來湊樂鬧一下
不過我很懶,中打又不快,所以我就簡單的把我的看法與大家分享。
罪的定義與xsoteria一樣:
就是神不喜悅的(或是沒達到神的標準?)
天性可不可以成為黨箭牌?
天性的定義可能要先定一下,我假定我們的了解是如加拉太書五:十六:
『你們當順著聖靈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
.............bla bla bla....』
所以我們這裡所講的天性是肉體的情慾嗎?「情慾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
就如姦淫、污穢、邪蕩、拜偶像、邪術、惱怒.......』(十九節)
這裡所說的很明顯,我們不該去順從肉體的情慾,也指出哪些是肉體的
情慾,相反的我們該去順從聖靈,也就是說如果天性指的是肉體的情慾,
我們就不該去順從這天性‧
其實如果天性這樣一定義下來,這問題就沒有什麼好談的了,因為這天性已經
與『罪性』化為等號‧也就是說當我們讓天性戰勝我們,我們就在犯罪了‧
所以可以當黨箭牌嗎?對神來說,神不喜悅(罪的定義),但是神已經赦免了‧
這問題其實可以就變成,我可以犯罪嗎?因為我的罪性要我犯罪‧就像一個殺人犯說
:『我可以殺人 因為我想殺人』
但是這其實都是我們每個罪人的光景,我們都會犯罪,原因是? 我們有罪性,也就是
我們天性如此‧所以我們才需要耶穌的赦免以及聖靈的幫助‧
我覺得我好像有說和沒說一樣,或許是這個問題本身就沒意義,至於律法以及順從聖靈
在律法之上,加拉太書同一段講的很多,我覺得可以去參考參考‧
就一句話:基督徒不是靠遵行律法稱義,也沒有什麼可行及不可行,最重要的是活出
新性情,也就是聖靈的生命,因為順從聖靈就不在律法之下‧活出新性情,是必須
每時每刻都做出的抉擇:我要順從肉體還是聖靈‧也就是說我們每時每刻都在爭戰‧
誰說沒去主日就是罪?你可能因為路上突然遇到需要幫忙的人,你順著聖靈而去犧牲你去
主日的時間‧相反的你也可能因為去了主日而犯了罪,因為你故意對需要幫忙的人
視若無睹‧我們基督徒是被賦予新性情,而不是新律法‧
這點還可以談的更多,不過我想睡了,有機會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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