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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rojohn (總是想改變什麼)》之銘言: : 我一直想整理一些我對律法的心得 : 剛好這幾天有空 : 所以簡單的說說我的感想 : 若有不足 : 歡迎補充或指正 : 羅7:4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 : 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 : 這段關於律法的經文有3個重點 : 1.我們藉著基督的身體 在律法上已經死了 : 2.我們不歸於律法 改歸於耶穌 : 3.這讓我們有機會結果子給上帝 : 根據1 : 律法沒有被廢除 : 是我們不受它的影響 : 根據2 : 我們不是屬律法的 : 而是屬於主的 : 根據3 : 我們不能因此繼續犯罪 : 反而應該結好果子報答主恩 : 感謝主 補充 罪的工價乃是死 主替我們付了那工價 就將我們從律法之下贖出來 也成全了律法(滿足了律法對公義的要求) 替世人死了 我們受洗 就代表我們與基督一同死了 而己死的人 是脫離了罪 沒有罪 律法就不能掌控我們 那律法是不好的嗎 羅馬書有解釋: 羅馬書 7:7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 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羅馬書 7:11 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 羅馬書 7:12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羅馬書 都在解釋這些事 馬書 6:3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羅馬書 6: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羅馬書 6: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87.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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