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brojohn:推~218.162.112.252 03/27 10:52
※ 引述《brojohn (總是想改變什麼)》之銘言:
: 我一直想整理一些我對律法的心得
: 剛好這幾天有空
: 所以簡單的說說我的感想
: 若有不足
: 歡迎補充或指正
: 羅7:4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叫你們歸於別
: 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
: 這段關於律法的經文有3個重點
: 1.我們藉著基督的身體 在律法上已經死了
: 2.我們不歸於律法 改歸於耶穌
: 3.這讓我們有機會結果子給上帝
: 根據1
: 律法沒有被廢除
: 是我們不受它的影響
: 根據2
: 我們不是屬律法的
: 而是屬於主的
: 根據3
: 我們不能因此繼續犯罪
: 反而應該結好果子報答主恩
: 感謝主
補充
罪的工價乃是死
主替我們付了那工價 就將我們從律法之下贖出來
也成全了律法(滿足了律法對公義的要求) 替世人死了
我們受洗 就代表我們與基督一同死了
而己死的人 是脫離了罪
沒有罪 律法就不能掌控我們
那律法是不好的嗎
羅馬書有解釋:
羅馬書 7:7 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律法是罪嗎?斷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
我就不知何為罪。非律法說「不可起貪心」,我就不知何為貪心。
羅馬書 7:11 因為罪趁著機會,就藉著誡命引誘我,並且殺了我。
羅馬書 7:12 這樣看來,律法是聖潔的,誡命也是聖潔、公義、良善的。
羅馬書 都在解釋這些事
馬書 6:3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嗎?
羅馬書 6:7 因為已死的人是脫離了罪。
羅馬書 6:14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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