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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uanhwe (消失)》之銘言: : 照你的說法, "教唆殺人"是需要 : 1. 被定義的 : 2. 有例子被舉出來的(可是人家不是已經舉例給你看了嗎....) : 3. 這個例子要被證明可以被歸在"教唆殺人"裡的. : 以上是你的說法. : -------------------------------------------------------- : (出埃及記 32 : 27-29) 他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這樣說,你們各人把刀跨在腰 : 間,在營中往來,從這門到那門,各人殺他的弟兄與同伴並鄰舍‧ 利未的子孫照摩西的 : 話行了‧那一天百姓中被殺的約有三千‧ 摩西說,今天你們要自潔,歸耶和華為聖,各 : 人攻擊他的兒子和弟兄,使耶和華賜福與你們. : --------------------------------------------------------- : "當一個人指使另一個人去殺人的時候, 就是教唆殺人." : 以上這句話一般人都會認同, 因為"教唆殺人"這件事並不是 : 什麼難以定義的名詞, 而是一種common sense. : 不會有人說, "請你定義何謂吃飯"或是"請你舉個吃飯的例子"這種話, : 所以你的這篇文章實在有點詭異, 好像失去了"對常理的認知". good job. 你引用32章27至29節比nidor引的第9節清楚多了, 這裡比較看得出有「神教唆殺人」的意思。 不過我對聖經研究不深, 可能不太回答得出這裡這樣詮釋所需要預設的是什麼, 我想有許多聖經學者已提出對這段不少合理的解釋了。 只是我仍要指出, 這裡要能「推論」出「神教唆殺人」仍然需要預設很多東西, 這是任何一個要認真為此命題辯護的人所必須回答的, (我想說的只是詮釋工作並不容易, 要從經文中證明神教唆殺人與要從經文中證明 神沒有教唆殺人或其餘任何宣稱都是同樣地不容易) 例如: 這段描述要符合你對「教唆殺人」的定義, 必須要能導出「神指使利未人去殺人」, 但是我們從經文中並沒有看到「神指使利未人去殺人」, 我們最多只看到「摩西向利未人說神叫他們去殺人」, 究竟神有沒有指使利未人去殺人, 或透過摩西去指使利未人去殺人, 或是神已經「後悔」所以是摩西自己猜測神的意思去指使利未人殺人, 這些都須要詳細的論述, 並無法很快的給出結論。 你說的不是common sense我承認, 因為詮釋聖經的工作本來就是需要專業的工作, 並不是訴諸common sense就可以斷定的。 要「嚴肅」地宣稱「聖經不道德」或「神教唆殺人」, 並不是用common sense可以決定的, 而是要由經過專業訓練的聖經學者來判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1.111.224.87 ※ 編輯: MathTurtle 來自: 131.111.224.87 (04/01 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