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quanhwe (消失)》之銘言:
: 照你的說法, "教唆殺人"是需要
: 1. 被定義的
: 2. 有例子被舉出來的(可是人家不是已經舉例給你看了嗎....)
: 3. 這個例子要被證明可以被歸在"教唆殺人"裡的.
: 以上是你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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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埃及記 32 : 27-29) 他對他們說,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這樣說,你們各人把刀跨在腰
: 間,在營中往來,從這門到那門,各人殺他的弟兄與同伴並鄰舍‧ 利未的子孫照摩西的
: 話行了‧那一天百姓中被殺的約有三千‧ 摩西說,今天你們要自潔,歸耶和華為聖,各
: 人攻擊他的兒子和弟兄,使耶和華賜福與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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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一個人指使另一個人去殺人的時候, 就是教唆殺人."
: 以上這句話一般人都會認同, 因為"教唆殺人"這件事並不是
: 什麼難以定義的名詞, 而是一種common sense.
: 不會有人說, "請你定義何謂吃飯"或是"請你舉個吃飯的例子"這種話,
: 所以你的這篇文章實在有點詭異, 好像失去了"對常理的認知".
good job.
你引用32章27至29節比nidor引的第9節清楚多了,
這裡比較看得出有「神教唆殺人」的意思。
不過我對聖經研究不深, 可能不太回答得出這裡這樣詮釋所需要預設的是什麼,
我想有許多聖經學者已提出對這段不少合理的解釋了。
只是我仍要指出, 這裡要能「推論」出「神教唆殺人」仍然需要預設很多東西,
這是任何一個要認真為此命題辯護的人所必須回答的,
(我想說的只是詮釋工作並不容易, 要從經文中證明神教唆殺人與要從經文中證明
神沒有教唆殺人或其餘任何宣稱都是同樣地不容易)
例如:
這段描述要符合你對「教唆殺人」的定義,
必須要能導出「神指使利未人去殺人」,
但是我們從經文中並沒有看到「神指使利未人去殺人」,
我們最多只看到「摩西向利未人說神叫他們去殺人」,
究竟神有沒有指使利未人去殺人, 或透過摩西去指使利未人去殺人,
或是神已經「後悔」所以是摩西自己猜測神的意思去指使利未人殺人,
這些都須要詳細的論述, 並無法很快的給出結論。
你說的不是common sense我承認,
因為詮釋聖經的工作本來就是需要專業的工作,
並不是訴諸common sense就可以斷定的。
要「嚴肅」地宣稱「聖經不道德」或「神教唆殺人」,
並不是用common sense可以決定的,
而是要由經過專業訓練的聖經學者來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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