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thTurtle (恩典)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討論] 教唆殺人的概念是一種common sense?
時間Thu Apr 2 14:40:52 2009
※ 引述《quanhwe (消失)》之銘言:
: 標題: Re: [討論] 教唆殺人的概念是一種common sense?
: 時間: Thu Apr 2 11:22:17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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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你這樣說, 我實在很懷疑你是怎麼讀聖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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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很多文句都是在描述事件, 它並不是一本法律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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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單地說, 它是寫給有一般性認知的人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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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聖經裡寫著"神愛世人"的時候, 以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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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還需要去定義何謂"愛", 怎麼"愛", 何時"愛"等等一堆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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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就是每個敘述句都要有定義, 佐證, 法律解釋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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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聖經的性質來說, 我覺得這樣很不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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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140.113.192.210
: ※ 編輯: quanhwe 來自: 140.113.192.210 (04/02 11:23)
: 推 Ensanguine:我想若是想討論的話~這方面的定義是 163.19.218.217 04/02 13:22
: → Ensanguine:需要的 除非已有共識 163.19.218.217 04/02 13:22
: → Ensanguine:定義分歧的話 沒討論意義 163.19.218.217 04/02 13:23
: → quanhwe:上帝曉諭摩西殺人:要明確定義何謂教唆殺人 140.113.192.210 04/02 14:28
: → quanhwe:耶穌為世人而死: 神愛世人 140.113.192.210 04/02 14:28
: → quanhwe:這難道不是選擇性地解釋聖經嗎? 140.113.192.210 04/02 14:31
這裡說的很好啊, 我覺得「詮釋」本來就是有選擇性的,
的確我承認你引的那段比較自然的詮釋是「神叫摩西叫別人殺人」,
但主要是「教唆殺人」所帶有的意涵, 會使得我們詮釋別的經文時有困難,
因此就考量詮釋原則時, 會考慮是否有其它可能的詮釋。
(神愛世人當然也須要經過同樣嚴格的考量, 我不認為「神愛世人」
可以不經詮釋地直接從聖經中「讀出」(read off),
只是一般信徒信任某些聖經學者的詮釋和歸納而已)
所謂的選擇性, 意思是在考量各種可能的詮釋後,
選擇以比較能夠一致地解釋所有經文的詮釋,
前面已經說了, 詮釋必定以企圖找到融貫的詮釋為目的,
當然若是要找到不融貫的詮釋是很容易的,
我們隨便都可以給出不融貫的詮釋,
只是那並不證明融貫的詮釋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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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31.111.224.87
※ 編輯: MathTurtle 來自: 131.111.224.87 (04/02 14:42)
推 lssunti:突然想到詩經 蒹葭 的詮釋 211.76.175.170 04/02 15:29
推 lssunti:不同的時空背景有不同的詮釋 又或者 211.76.175.170 04/02 15:35
→ lssunti:矛盾才更貼近事實的真相 211.76.175.170 04/02 15:36
推 lssunti:而非按著神就是善的大前提下 合理化所有的 211.76.175.170 04/02 15:40
→ lssunti:不融貫的地方 然後說:看~神就是善的 211.76.175.170 04/02 1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