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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http://www.crts.edu/Bulletin.2009.SummerFront.pdf http://www.crts.edu/Bulletin.2009.SummerBack.pdf 兩千年來,歷代主的教會、忠心的信徒都渴望與主有更密切直接的交通與經歷 祂,祈求主賜給教會追求敬虔的意願,是每一位重生得救基督徒的願望。巴刻 (J.I. Packer)說清教徒稱這願望為「得救的確據」,衛斯理稱為「無罪完全」(這樣的說 辭頗為誤導,其實是指信徒更深的奉獻自己),凱錫克運動稱為「得勝」,而靈恩派稱為 「靈洗」等。實質指的都是同一件事,反映同一種的追求。這種渴望是好的、正確、重要 且合乎《聖經》的,主眼中看為寶貴的。沒有敬虔的追求,不僅信徒的生命會乾枯,教會 也不能成熟。 但不同歷史時期的這種敬虔追求與復興意願往往走極端,以致偏離《聖經》(或 說「正統」路線),把「真理」與「愛心 」、「教義」與「敬虔」、「教會」與「神學」 、「知識」與「實際」、「學術」與「傳福音」、「信仰」與「事奉」等對立起來,以致 教會不能全面的成熟發展。有時候教會雖有正確愛主的心願,但卻採取東方宗教和異教( 「新紀元」是今日較為流行的名詞) 的屬靈操練方法,而為異教觀念所迷惑。傳統本身並 沒有不對。但怎樣的屬靈傳統才算是合乎《聖經》呢? 起初,上帝給人的使命,並無聖俗之分。在上帝面光前,無論家庭、工作、文化 與敬拜, 都是「屬靈」、「敬虔生活」的部分。耶穌基督到世上所宣講的「天國」福音 ,就是:上帝要來作王,管理我們人生、社會和文化的每個部分與每個層面 。基督徒理 當作鹽作光,影響社會、文化,這是作基督門徒的一個「自然」的結果。因此,當馬丁路 德、加爾文、清教徒等 在德國、瑞士、英國從事信仰與教會的改革時,面對當時的社會、 風俗、文化、政權,他們絕對沒有「聖俗之分」,信仰體系也絕非「二元論」,也都作了 勇敢的見證。 「二元論」的敬虔主義直到清教徒的影響式微後才出現。其敬虔與復興注重的是 個人與主的關係,不太鼓勵主動的社會文化參與。衛斯理的復興運動興起不少的慈善事工 ,是少數的例外。歷經兩百年多種的敬虔運動,「靈命」、「靈性」、「靈修」、「培靈 」、「破碎」、「門徒訓練」、「小組」、「默觀」等,今日福音派流行的屬靈用語,往 往在《聖經》裡找不到。而《聖經》描述上帝喜悅的信徒的「心」時,較多用的是:聖潔 、敬畏上帝、敬虔、遵行上帝的道(律例) 、敬拜、讚美、信心、以耶和華為樂和指望、 仰望上帝和祂的殿、悔改、等候、智慧等詞彙。而這些卻有時在教會圈子中被忽略了。 其實,用《聖經》外的名詞並無不妥,但所用的這些名詞,往往有它們背後的世界觀, 反映某種(或多種)的價值觀。《聖經》怎樣審核這些世界觀?所用的詞彙有反映《聖經》 所教導的世界觀(教義系統)嗎?我們有從《聖經》的標準來衡量所用的詞彙與觀念嗎? 今天福音派教會對「復興」的定義,可說是從十九世紀傳下來的,可稱為「復興 主義」(revivalism);有別於更早的「復興」(revival)。而這兩種的復興有何不同呢? 「復興主義」可以芬尼(Charles G. Finney)與慕迪(Dwight L. Moody)的講道事工為代 表。向教會以外的人傳福音是它第一個特徵,因面對當時工業革命與都市化的英美城市裏 ,有成千上萬有待聽到耶穌基督救贖福音的勞工。講員靠自己的聲浪向這些教會外的群眾 佈道,是另一個特徵。呼籲聽眾作即時的決志,是第三個特徵。我們今天認為天經地義的 舉手、走到前面的決志做法,就是由當時演變而來的。筆者並非反對即時決志,只是指出 這些技巧是近世紀有的傳統,不是不變的《聖經》真理。而傳福音的過程中,較忽略對教 義的系統教導,是第四個特徵。相較於稍早的清教徒復興運動,卻是極力教導真理。十九 至二十世紀復興運動的發展,越來越不注重一些宗教改革以來公認的教義(如:亞當的罪 歸算在全人類身上、全人類都是完全被玷污的罪人) 的傳播,僅偏重福音的廣傳,而將「 福音」約化為最低的共同點(lowest common denominator) 。由於不強調向人傳講全面豐 富的《聖經》教義,造成佈道會決志者的高流失率(超過百分之九十),是復興主義另一個 值得留意的現象。 而新派的歷史學家批評復興主義忽略社會問題,慕迪先生的講道使工人更加順服 資本家的 權力,淪為資本家的工具等批判。福音派當然很難接受這樣的批判。但在美國 差不多與「復興主義」同時興起的時代論神學 (dispensationalism),其早期的確較忽略 文化使命與社會參與。這裏並不是說,所有時代論的人都漠不關心社會文化問題。其實, 特別自1980年代以來,不論是在著作與理論,或實際的社會、政治、文化的參與,時代論 都已經有很多的貢獻,拉近其與較早的路德、加爾文與清教徒復興運動的屬靈後裔間的距 離,這是好消息。 然而,相較於「復興主義」的稍早較全面、成熟、流失率低的「復興」(revival) 運動,才是值得我們來學習的。「復興」運動模式,以宗教改革本身,和改教後期的英國 清教徒運動 (Puritanism, 1555-1710),和十八世紀的「大覺醒運動」 (The Great Awakening, 1720s-1740s)作代表。威廉帕金斯(William Perkins),李察巴克斯特 (Richard Baxter),約拿單愛德華茲(Jonathan Edwards),懷特菲德(George Whitefield) 等是代表的人物。除巴克斯特和約翰衛斯理外,他們絕大多數都是改革宗信仰的,都相信 人是完全墮落,唯獨仰賴上帝的恩典才能得救;上帝藉基督十架的死,完全成就了救恩; 聖靈大能主權的改變、重生人,藉著上帝的道打動人的心,使人扎心知罪,悔改信靠基督 等。他們對「復興」的觀念,值得今天的教會重新溫習,發揚光大。 但《聖經》裏有沒有「復興」呢?有的。以斯拉和尼希米所帶領的就是復興。他 們發現上帝的律法,誦讀並教導以色列民;民聽到上帝的話,就哭了。「復興」是什麼? 是上帝與祂的子民立約後,子民離開上帝,後來上帝賜下悔改之恩,再次與子民立約,子 民再次與上帝立約。「復興」是約的更新,或重新立約(covenant renewal)。「復興」是 上帝親自按祂主權的美意臨到教會(sovereign presence),彰顯祂的大能,改變人心。因 此,「復興」不是人能製造、計劃的。人能準備、籌辦「培靈奮興大會」,但卻不能製造 復興。 1570年的英國雖已脫離天主教的統治,成為「基督新教」(Protestant)的國家 ,但絕大部分的教會會友從未聽過純正的《聖經》道理:不知悔改、信靠基督十架的大能 ,是得救所必須之路。大多數的牧師(以前的神甫)不懂如何解經式講道(expository preaching)。清教徒的心願與使命,就是去各個城鄉有系統地講解《聖經》純正的道理與 教義(doctrine) :高舉十字架,敬拜三位一體真神,呼籲人認罪悔改的真理,並以 《聖經》的真理醫治人的靈魂(cure of souls),與今天的「心靈醫治」(inner healing) 是大相逕庭的。 自1570年代開荒後的七十年,1641-1660年巴克斯特在Kidderminster的事奉,清 教徒運動已到大豐收時期,直至1710年清教徒運動結束。1730年代,北美洲公理會的愛德 華茲和北美新澤西Raritan河邊的荷蘭改革宗教會牧師Theodorus Jacobus Frelinghuysen,分別向會眾傳講悔改;聖靈賜下悔改的心,復興開始。到了1740-41年, 懷特菲德從英國到北美各殖民地講道,悔改達到高潮。一些有識之士開始思索悔改與真正 復興的火該如何延燒下去?他們所關心的,不是方法、組織,不是錢能買到或人能計劃出 來的事物,而是有素質的「工人」的問題。復興若要持續下去,他們知道必須訓練一代既 敬虔又有《聖經》、神學、文史哲學問的牧師。神學教育必須更新,於是新的學院興起, 大覺醒時期開拓了多過五十間的神學院。 這種建立在悔改與十字架的根基上,又加上教義與神學教育更新的復興,所帶來 的結果是什麼呢?是鼓勵信徒們在社會、文化、經濟,政治等層面作鹽作光。清教徒因確 信上帝揀選、拯救了他們,為了感恩、榮神益人的緣故,努力工作與積蓄,把有餘的與他 人分享,因此上帝賜福他們的家庭、生活與事業,而他們也更成為眾人的祝福。 今日福音派的處境像似當時清教徒時代的光景嗎?信徒鮮少聽聞系統的《聖經》 教義,不懂如何系統解經,而有意無意地單單追求靈命經歷、生活的得福成功;多少福音 派的神學院紛紛離開解經講道的傳統,全力推動教會增長,和所謂「內在醫治」的世俗心 理學和市場學技巧。今日的福音派,是否須要清教徒式的復興,或說「宗教改革」呢?「 敬虔、知識」就是清教徒的理想,就是「大覺醒」復興運動跟進的路線。 敬虔與復興運動,若沒有《聖經》教義的教導,必然膚淺,被異端邪說蠶食。聖 靈賜下牧師與教師,就是為了這個原因(弗四11-16)。《聖經》與教義的教導,若沒有與 敬虔、悔改結合,也必定帶來冷酷、沒有生命的教會。兩者都應注重,對兩種的偏差都應 摒棄。筆者認為教會在二十一世紀,也需要訓練大批有知識與敬虔的平信徒,在社會與宣 教工場上作光作鹽。這是宣教的策略,是教會須要發掘、發現、發揮的隱藏資產。是教會 撿起宣講悔改,教導《聖經》教義,鼓勵正統神學教育(包括訓練傳道人和平信徒),差遣 平信徒作鹽作光的時候了。(節錄自原刊登在《教會》(ChurchChina)雜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5.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