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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的相當完整, 感謝感謝。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引述《MathTurtle (恩典)》之銘言: : 我想稍微整理一下... : 1. 我們對於聖經故事與社會事件,很可能缺乏一個具有一致性的標準, : 讓我們可以透過對聖經故事的評價,作出對類似的社會事件的評價。 : 而原因在於,對聖經故事與社會事件的詮釋脈絡不同,因此無法類比。 : 2. 要求對於上述兩者具有一致性的標準,可能需要某一個判準, : 但我們很難得到某一個明顯清晰的判準來判斷對兩者的評價是否出於同一標準, : 即使對於類似行為給予類似的評價,也未必是來自於一致的標準。 : 3. 一致性的標準與判準的缺乏,可能導致懷疑論的危險, : 但從聖經經文普遍化並得出可應用的教導,仍然可能是可行的。 : 只要它能夠吻合某些情境、經驗或者詮釋脈落。 : 我認為這個條件有點過強,會讓可普遍化的教導存在的可能性降低。 : 另一方面也大幅限制了聖經作為基督徒或教會道德準則的權威性, : 因為很顯然地不願意服從聖經道德要求的人,可能以情境、經驗不同, : 來推論道德要求的不適用性,進而拒絕由聖經衍生的道德要求。 這裡有一些不太一樣的議題, 我同意我前述的條件會過強, 不過那是因為整個討論已經在一個懷疑論的脈絡當中, (因著一些版友的懷疑) 所以我們在懷疑論的脈絡中不得不提高我們對知識證成要求的嚴格性。 另一種方法或許是你比較傾向的, 就是完全不理會懷疑論的質疑, 保持一致的標準, 原本不質疑的現在也不質疑。 懷疑論對我而言說服力還滿大的, 我個人是比較難不去回應。 但是否基督教倫理學會受到影響, 我覺得未必。 至少我們可以假裝詮釋這塊是沒有問題的, 然後去建立一套倫理學理論。 就好像非基督教的倫理學也多半會假裝形上學議題是沒有爭議的, 不去爭論人是否有自由意志, 不去爭論人格同一性是否是幻覺等等。 把對這些議題的懷疑留給形上學家。 當然這仍然是有程度上的差別, 到什麼程度倫理學可以不處理自由意志, 其實是說不太準的。 只是大致上我們假設解經這塊沒有爭議吧。 所以解經出來的結論, 倫理學者可以信賴, 然後從上去建立一套普遍法則, 指導信徒的行為, 並對社會事件發出遣責或認同。 不過逃不了的問題大概是是否倫理法則有普遍和先驗的基礎, 這類後設倫理的問題吧。 : 4. 某些可信賴的知識來源,包括人或者是傳統,可以幫助我們對經文作出詮釋, : 即使這些知識來源可能選擇接受某些論述而放棄某些論述。 : 但這些知識來源所作的詮釋除了信賴以外,並不優於或高於其它詮釋。 : 其實,若是接受這樣的觀點,教會的教育恐怕會很難進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31.111.22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