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windcanblow:不雅的文字潤飾一下較不會有水桶之災 61.217.110.206 05/04 13:23
從善如流~
※ 編輯: lssunti 來自: 211.76.175.170 (05/04 14:46)
※ 編輯: lssunti 來自: 211.76.175.170 (05/04 15:13)
※ 引述《qcontinuum (貴族連續體)》之銘言:
: 這邊提出年代記錄的目的是表示:
: 達爾文的演化論之「親緣關係認定」是靠『長相』。
: 達爾文在1831~1836間,隨「獵犬號」環遊世界,並收集各地各種動植物的相關資料。
: 1865~1910年間才逐步發現DNA遺傳物質與『長相』的關係。
: 『長相』相近的生物常常DNA並不相近。
: 這點與達爾文提出的:突變→選擇→存活。
: 有極大的衝突。
: 因為突變經常不是很多DNA一起突變,而是一點一點突變。
: 若是達爾文『長相』分類法正確,DNA應該要非常相近,才能證明親緣關係。
: 好比說:親代與子代的『長相』因DNA稍微不同而有差異。
: 但是現在反過來看:兩組DNA差異很多,就說明它們之間,沒有親緣關係。
: 即使它們有很多相近處,仍然是沒有親緣關係。
: 達爾文若是看到蹄兔,應該會認為牠是某種兔子演化的分支。
那又怎樣?早期的分類學不只從型態
還有從生活習性 器官結構等進行分類
(不否認,他選的物種的確大部份以外觀就可以分辨,
而你所謂"長像相近,卻沒有親緣關係"的物種是"常有,但在自然界佔比例不多")
現在有DNA及蛋白質體學的幫助,
可以提供另一方向的證劇來補充以型態分類的不足
達爾文把蹄兔當兔子?
掰伯經還把蝙蝠當鳥咧....
: 另外,達爾文被翻譯成『進化論』的原因也在這個理解下發生:
: 生物DNA由簡單而逐步累積漸漸成為複雜。
: 簡單→複雜→更複雜(落後→先進→更先進)
: 我們現在知道,當然不是這麼回事。
: 一般中文大眾經常將演化等同於進化,其實是錯誤的,
嗯~知道打錯人就該收手囉
: 因為性狀特征的優勢或劣勢取決於地球當時期的客觀環境,
: 比如冰河時期的生物的厚毛皮和高體脂肪可能利於生存,
: 但一旦到了冰期氣候轉溫的時候,這些性狀可能不利於調節體溫。
: 因此漫長時間演化,並非朝進步的方向演進,
: 而是決定哪種性狀特征是環境的“適者”。
嗯~
: 反對意見的證據是:
: 人類的出現,讓我們知道還是有"絕對適者"的存在。
: 而且人類絕對會破壞"天擇"過程。
: 所以人類相對於其他生物,當然是先進的。
想太多,如果有絕對適者的話
蟑螂可能還排在人的前面
人類不是破壞天擇,而是有能力抵抗天擇壓力(當然,蟑螂也是)
對其他物種有多一道人擇
這大概是自以為優越感的來源吧
: : 創造論的假設只有一個:『上帝』存在
: 另外,我想問的是:
: 創造論有哪些假設?回文列出來好嗎?
創造論解決了什麼問題?除了跟演化論者屁股後說
"對對對,遺傳也是上帝賦與的、DNA也是上帝給的、演化是上帝預先安排的..."等
倒底提出了什麼證據來支持他的說法?
--
喵的,連說三個上蒂 連午飯都差點吐出來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1.76.175.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