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redrabbitptt:阿們 122.116.5.25 05/07 09:58
※ 引述《lestelle (希望永遠是晴天)》之銘言:
: 各位好,我又來問問題了~
: 其實我們教會一直都有教導&小組帶領
: 但是我比較喜歡多聽聽別人的意見
: 所以就來問問題啦~~~
: 是這樣的,因為其實我已經有想要受洗了
: 可是我卻卡在一個問題而有點遲疑
: 就是犯罪
: 當然我知道受洗之後還是可以認罪悔改
: 可是我想在受洗之前清楚的知道到底什麼是罪謂犯罪
: 因為我想在我要受洗的時候,恐怕聖經也無法讀完
: 所以希望大家可以告訴我,基督教不能犯什麼罪
: 當然我指的是特別的,世人不知的,
: 而不是一般如殺人這種罪,(這我想不用講也知道吧)
: 就我知道的有十誡,但是問題就是我也發現除了這十誡還有很多耶
: 例如,不能吃血,不能作保,不能淫亂,要謹守什一..等等
: (可以有人告訴我淫亂到底是指什麼嗎),謝謝大家
簡單講
不要順從肉體私欲走 要順著內心的道德良心
不愛 不公不義的事
以弗所書 2:3 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
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羅馬書 8:5 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
羅馬書 8:6 體貼肉體的,就是死;體貼聖靈的,乃是生命、平安。
羅馬書 8:7 原來體貼肉體的,就是與神為仇;因為不服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
羅馬書 8:8 而且屬肉體的人不能得神的喜歡。
羅馬書 8: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你要明白受洗的意義:
羅馬書裡提到
在我們內心之中 有個罪的律(肉體欲望) 跟神的律(道德良心)
羅馬書 7:18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
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羅馬書 7:19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做。
羅馬書 7:20 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就不是我做的,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
羅馬書 7:21 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
羅馬書 7:22 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原文作人),我是喜歡神的律;
羅馬書 7:23 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
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我們的欲望 時常與我們的良心交戰 明明有些事 知道不可為 但還是去做了
類似我們會肚子餓 性欲 我們要受道德良心的約束 要用合法的手段去滿足這些
有時逼於現實 或是為了錢 還是去做了犯罪的事
這時我們有"罪惡感"自己責備自己 良心不安
但有種人卻是喜愛犯罪的 並且一犯再犯 變成習慣
羅馬書 1:28 他們既然故意不認識神,神就任憑他們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羅馬書 1:29 裝滿了各樣不義、邪惡、貪婪、惡毒(或作:陰毒),
滿心是嫉妒、兇殺、爭競、詭詐、毒恨;
無知的,背約的,無親情的,不憐憫人的。
羅馬書 1:32 他們雖知道神判定行這樣事的人是當死的,然而他們不但自己去行,
還喜歡別人去行。
-----------------------
神 知道我們的難處
因為知道 我們人因肉體欲望問題 有時碰到現實環境問題 一念之間 就做錯事
但我們內心 是願意向善的
所以
------------------
羅馬書 8: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
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
解釋:
因為律法上所說的事 我們是願意去遵守的 但是因肉體的緣故(現實環境 無法做到)
神差了他自己的兒子﹐用有罪的肉體之樣式、為除罪的緣故、在肉體中定了罪的罪案﹐
使律法上所要求的義、在我們這不順著肉體、而順著靈行的人身上得到完成。
所以我們受洗 就代表 我們這屬罪的肉體也一同與主耶穌基督 同釘在十字架上 己經死了
所以 只要 我們願意認錯悔改
約翰一書 1:9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
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經由主耶穌基督 在律法下替我們付了那罪的工價 就是死 滿足了律法對公義的要求
神就有立場 透過主耶穌基督的血 在不違背神公義的原則下 赦免我們的罪
受洗 另一面也是宣告 我們肉體當看做是死的
我們願意以神的義為義 就是順從聖靈而活
加拉太書 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
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
他是愛我,為我捨己。
好叫我們結果子給神
羅馬書 7:4 我的弟兄們,這樣說來,你們藉著基督的身體,在律法上也是死了,
叫你們歸於別人,就是歸於那從死裡復活的,叫我們結果子給神。
加拉太書 5:22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所以受洗的意義 也代表著我們要有無虧的良心
彼得前書 3:21 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
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就像最近台灣的新聞
有個父親寫信救助 說 他為了養女兒 快要去搶超商便當了
還有父母親因為沒有錢 為了買奶粉 逼不得己 去大賣場偷東西
還有個僑生 因沒錢 就在校園 三餐洗澡都在那 最後 他忍不住 偷了東西
然後自己去警局自首
然而
主耶穌基督為我們承擔所有罪過
所以
羅馬書 7:25 感謝神,靠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脫離了。這樣看來,
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了。
這一切事
羅馬書 8:1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
阿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75.70
※ 編輯: springxx 來自: 118.168.75.70 (05/06 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