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覺得不一定要採用一人一票的機制
如果回歸到小組的連署機制
根據組規只要發文以及上站次數超過200的人都可以投票
不同候選人的票源可以重疊
這樣做有許多好處
比如說有一個人他覺得有三位版主候選人都符合他心中的標準
那他可以投三票,剩下的投反對票
這樣不是比最原始的一人一票更貼近大家的需求嗎?
結論是:
還是依照組規選版主最好最好
※ 引述《lovetoday (海賊--黎明篇)》之銘言:
: 既然t版主決定重新投票,我建議採記名投票方式。
: 方法有二,
: 一是採用連署機,可由參選人至aboutnew發起連署,或是由T版主直接幫所有參選人
: 發起連署,不過連署機看到的都是14天結束,能不能縮短時間不確定。
: 二是在版上由T版主一次幫開所有參選人的文章(5位參選人就5篇文章),內含參選人
: 的政見,版眾用推文方式代替投票,不過截止後,要剔除重複投票ID以及查詢是否符
: 合投票資格。
: 採記名投票是為了了解是「那些人」投票,能確認這一點,那麼不管是何人最後勝出,
: 也可杜絕灌票嫌疑,也有利未來版務運作。
: 另外,不管最終採用記名或不記名方式,T版主應將投票公告置底,置底公告也應說明
: 如何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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