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runicht (請叫我優布匠~~>///<)》之銘言:
: 我覺得我的意見要分成兩部分來說,原則性和技術性。
: 原則性:
: 希望維持秘密投票,因為第一次選舉是秘密投票,在選舉過一次之後改變投票方式有
: 失公平性,我覺得第二次投票應該採用和第一次投票一樣的方式,但能修正之前的行
: 政瑕疵,維持一貫性和公平性。
我不懂什麼叫做公平性
什麼樣的修改可以維持公平性,什麼樣的修改不行?
你的標準在哪裡?這樣的標準有什麼參考依據?
: 技術性:
: 連署機會造成票票不等值,有人每個候選人都投,有人只投一個候選人,那多投的那
: 一票是要計算給哪一個候選人還是不計算?版內投票沒有反對票的選項,但連署機有,
: 那連署機投出的反對票要怎麼計算。
: 留言是類似登記制,一般是我有登記所以我才能投票,我的建議是改成我先投票後登
: 記,我是認為大家想盡快選出版主所以才來投票,那在選舉公告上強烈宣示[一定要留
: 言,留言比例低於XX%,則選舉無效。]像這樣的明顯標記應該會提升留言比率,如果
: 覺得大家都不看公告所以不見得留言,那麼之前有人說的沒有公告就選舉還開票其實不
: 會是大問題,因為可以證明看公告的人很少或是有很多人想要版主選舉不成。
組規的連署機制很簡單
1.一人可投多票,最後以最高票者得
2.同意票>否決票>40
選舉人可以選擇投數個贊成+數個反對或者只投贊成或只投反對
這樣的機制降低了同票的機率
也確保當選人具有一定的民意基礎
這樣應該很簡單清楚吧!
請問您是在質疑組內的連署機制的公平性嗎?
如果是的話,是不是移駕組務區討論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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