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lisajd (想出國玩~~)》之銘言:
: 維持風氣如何是版主責任
: 版友只是鄉民
: 檢舉制是個人自由與權益 就像社會上有法律保障公民
: 基督徒人都被酸慣啦 被酸來酸去都不會去檢舉
: 無神論者每被酸一句就立刻跳出來檢舉了
: 所以被水桶的大多是基督徒呀
: 這也怨不得人 是自己不會去維護自己的權益
: 我的現實經驗裡 有些人越放任只會越變本加厲
: 不過這種溫溫和的現行板規下,檢舉浸水桶也不會有多少效果
: 警告N次頂多來個三天 誰怕呀 頂多跟版主有交情的人會賣個面子給版主而已
: 就繼續吵吧
要我說的話
三天真的太短了
通常一週是最適當的數字
當然不是叫你學漫吐 一次桶無限期
棒球版15-60天也還算可以接受的數字
制度應該是兩黃換一紅(足球名詞 指兩張黃牌換一張紅牌)才對
先警告第一次 然後第二次直接水桶(紅牌)
嚴重的直接桶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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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多次在愛情跟友情上的傷害....
使我不信任許多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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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5.224.2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