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hoboth (火流星!降臨!)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心得]從前面的問題中,我所看到的基督徒
時間Thu Jul 2 14:06:11 2009
※ 引述《Ricas (小寰)》之銘言:
: ※ 引述《Golddragon (梅登大人的吻~~)》之銘言:
: : 回顧歷史,有多少人被認為就是那位「敵基督」?連馬丁路德都被有
: : 心人士污陷成敵基督過。
: : 我們實在不應該再沉默的縱容這些擅用上主的話去迫害別人的信徒了
: : 。我們不需要和他們一樣試圖去改變別人的想法和作法;但是至少該
: : 讓外面的人知道,不是所有的信徒都是這個樣子的,我想這也不會是
: : 大部分的信徒所認為的基督信仰。
: 偽.晨興
: 剛在偽.晨興,不過只是想找「除我以外,你不可以有別神」來與出諷刺
: 媒體的「流行音樂之『神』走了」「流行『天王』麥可傑克森 心臟病發
: 過世」。可是在讀這一切資訊的過程中,我的暫存記憶體中卻順便看到並
: 暫存了聖經的另一句話,那是「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
: 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
: 不以他為無罪是雙重否定。因此,這是有罪的。可是什麼是妄稱耶和華的
: 名呢?分享剛我讀到 Golddrago 描述的:擅用上主的話去迫害。這裡、我
: 非常摸著的也是,聖經的存在真的不是讓我們拿來教訓別人用的。
: 而是讓我們改善我們與神之間的關係的。
提摩太後書3:16-17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
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
似乎聖經本身並不把「教訓別人」和「改善我們與神的關係」視為互相排斥
: 這也因此為什麼我說我偽.晨興;我晨興竟不是為著改善與神的關係,而是
: 要出言諷刺某些文字的描述;這是父說不以我為無罪的。
: 以上簡單分享,我的文字一向都非常艱澀,希望有人聽得懂我在說什麼。
勸你還是把聖經解釋得簡單一點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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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4.8.83.101
推 TheThing:有沒膽量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黑道與飆車族 07/02 21:59
→ TheThing:審判世界不是有聖經根據嗎?有老耶撐腰怕什麼?衝阿! 07/02 22:00
→ Golddragon:請先審判好自己再來審判別人吧 07/03 1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