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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continuum (貴族連續體)》之銘言: : ※ 引述《nidor (awful)》之銘言: : : 所以就你的觀點,「因信稱義」是假口號。 : : 因為既然「『被救贖』是一種被動的行為」,那身為被救贖方的你,根本不知道 : : 「因信稱義」這個承諾是否是鬼扯。 : 『因信稱義』是一種消極性作為,不是積極性的行動(立功、修練、頓悟....)。 : 「被救贖」一方如何知道此承諾會否實現是另外一個問題。 : (以前已經探討過了) 很顯然如果你認為只有信沒有行動的話不會,那耶穌對強盜的說法已經把你打槍了。 如果進神之國的標準是單單隨神高興的話,並不保證信徒信了就一定有效。 : : 因行為稱義。 : 該經文包含兩部份: : 「耶 穌 說 、 我 也 不 定 你 的 罪 .」、「從 此 不 要 再 犯 罪 了 。」 : 「 我 也 不 定 你 的 罪 .」: : 先前犯的罪,那女人做任何事也不能彌補。但是也不必彌補了 : 「從 此 不 要 再 犯 罪 了 。」: : 耶穌對那女人日後行為的期望。人的需要,總有不必犯罪就能解決的方案。 人是軟弱的,沒有人是不犯罪的,所以這種說法其實是白搭。 而且如果不犯罪才符合耶穌的期待,那就是因行為稱義。 : 弗 4:28 : 從 前 偷 竊 的 、 不 要 再 偷 . : 總 要 勞 力 、 親 手 作 正 經 事 、 : 就 可 有 餘 、 分 給 那 缺 少 的 人 。 : (最近很少時間可以回文,就別用推文啦) 明顯的因行為稱義。 -- 「如果我沒錯認你們,你們必也自知都是天上的子民,本來不從屬於誰,即使不完全自由 ,卻都自由,平等地自由;因為地位和等級,跟自由不相矛盾,可以和諧地共存。那麼, 論理性和正義,誰能對平等的同輩冒稱帝王而君臨?論權利和光榮,雖有所不同,但論自 由,卻都是平等的,我們本沒有法律,也不犯罪,怎能拿法律和命令壓在我們頭上。」 --撒旦對天使演說。<失樂園>,彌爾敦,166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89.136 ※ 編輯: nidor 來自: 220.132.89.136 (07/20 09:26)
BPM88:要不要再確認一下義人的定義... 07/20 09:38
JMS1978:十字架上的犯人是當著眾人的面見證耶穌 並不能說無行為 07/20 11:35
riance:我覺得跟nidor再怎麼解釋都沒有用,標準驕傲的無神論者 07/20 12:31
springxx:你就讓他自嗨一下嘛 我都懶得回 看他能嗨多久 07/20 12:46
springxx:如果因信稱義像他想的那麼簡單的話 那大家還信個屁 07/20 12:48
springxx:聖經由他來寫好了 07/20 12:53
nidor:論點站不住腳就說別人驕傲,正是我上個主題傲慢與偏見(笑) 07/20 19:27
nidor:看我的預言能力多厲害!(笑) 07/20 19:28
k314181:一直跳針、重複斷章取義,不累嗎? 07/20 20:14
davidleee:nidor自婊功力一流,佩服佩服!(論點站不住腳…) 07/21 00:33
nidor:哪裡,班門弄斧罷了。 07/21 01:54
riance:nidor我經歷過你這階段,我知道你的想法 07/21 09:20
riance:這只能靠你自己突破了,永遠沒有人可以給你答案的 07/21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