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idor (awful)》之銘言:
: ※ 引述《qcontinuum (貴族連續體)》之銘言:
: : 『因信稱義』是一種消極性作為,不是積極性的行動(立功、修練、頓悟....)。
: : 「被救贖」一方如何知道此承諾會否實現是另外一個問題。
: : (以前已經探討過了)
: 很顯然如果你認為只有信沒有行動的話不會,那耶穌對強盜的說法已經把你打槍了。
: 如果進神之國的標準是單單隨神高興的話,並不保證信徒信了就一定有效。
錯!
不是隨上帝高興,而是遵行神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太7:21 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而信沒有行動有沒有用?請把聖經讀清楚
雅2:14 我的弟兄們,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什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
嗎﹖
15 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
16 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
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
17 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
所以這樣你要怎麼去論斷那耶穌所接納的犯人呢?
而你說「耶穌對強盜的說法已經把你打槍了」
那麼就又錯了!
路23:39 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
40 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嗎﹖
41 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
事。
42 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43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耶穌知道萬人心裡所存的是什麼
約2:24 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
25 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
並且耶穌有權柄講這句話
約11:25 耶穌對他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 : 該經文包含兩部份:
: : 「耶 穌 說 、 我 也 不 定 你 的 罪 .」、「從 此 不 要 再 犯 罪 了 。」
: : 「 我 也 不 定 你 的 罪 .」:
: : 先前犯的罪,那女人做任何事也不能彌補。但是也不必彌補了
: : 「從 此 不 要 再 犯 罪 了 。」:
: : 耶穌對那女人日後行為的期望。人的需要,總有不必犯罪就能解決的方案。
: 人是軟弱的,沒有人是不犯罪的,所以這種說法其實是白搭。
: 而且如果不犯罪才符合耶穌的期待,那就是因行為稱義。
我不認為這是耶穌對那女人的「期望」
而是耶穌對那女人的「命令」
並且耶穌要人不要再犯罪
是因為神的公義、神厭惡罪惡
但卻因著神的憐憫
賜恩典給人
並命令人當悔改、不要再犯罪
路13:3 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 : 弗 4:28
: : 從 前 偷 竊 的 、 不 要 再 偷 .
: : 總 要 勞 力 、 親 手 作 正 經 事 、
: : 就 可 有 餘 、 分 給 那 缺 少 的 人 。
: : (最近很少時間可以回文,就別用推文啦)
: 明顯的因行為稱義。
但是這不是「只是」行為稱義
而如果人自認為有行為卻不信神,可以稱義嗎?
就以不信神這件事情上來說
就證明了自認為有行為的人,事實上是沒有行為的。
因為這樣的人是不接待神的
約1:12 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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