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erlock1103 (要快樂~不要放棄!)》之銘言:
: 標題: Re: [問題] 因信稱義?
: 時間: Tue Jul 21 17:12:4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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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118.168.85.102
: → Golddragon:若需要我相信上帝曾經主導猶太人屠殺異教徒,我寧可選 07/21 15:12
: → Golddragon:擇不信。 07/21 15:13
: → Golddragon:這代價太高了XDD 07/21 15:14
: 推 davidleee:那麼就趕快去找一個不公不義的上帝信吧 07/21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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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大這樣說讓我很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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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讓我解讀成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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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猶太人屠殺異教徒是上帝主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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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承(1),「上帝主導猶太人屠殺異教徒」這件事是出於上帝的「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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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觀點跟G大比較像,儘管我並非基督徒,也不知道上帝是否真的以一個外在聖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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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形式存在,但是如果祂存在的話,我不相信祂會主導這一類的「屠殺事件」,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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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會認為那是受到某種「邪惡」的影響,這類似於「蛇誘拐亞當、夏娃吃禁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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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後,如果那真的是出於某個叫做「上帝」的存在,我不會去找一個「不公不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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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帝去信,而是去尋找一位「真正公義」的上帝去追隨,而我相信祂的公義,將會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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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內心深處,那個包含由祂所賜予的核心價值的部份,產生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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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我對於d大推文的解讀有可能是錯的。有的話還在請d大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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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神的公義,是可以允許人邪惡,這樣的神能夠算是公義的神嗎?
若是把神當作人來看待
人是絕對沒有這樣的權力去屠殺別人
而當然,我也會認為這是邪惡、罪的緣故,所以這種人是不能當作神的。
所以若是我們「只看」舊約的部份
我們所看到的,主要顯出的是神的公義
並且舊約當中隱藏著新約
透過舊約
我們就明白我們自己本是不能稱義的
是作那罪的奴僕,喜愛罪惡、不義
虧缺神的榮耀
所以保羅說:律法本是叫人之罪(羅3:20)
但是透過新約
因信耶穌基督並祂被釘十字架
因著基督的救贖,白白的稱義
我們才能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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