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o4022 (Eno)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問題] 因信稱義?
時間Tue Jul 21 18:50:57 2009
※ 引述《davidleee (David)》之銘言:
: 如果神的公義,是可以允許人邪惡,這樣的神能夠算是公義的神嗎?
: 若是把神當作人來看待
: 人是絕對沒有這樣的權力去屠殺別人
: 而當然,我也會認為這是邪惡、罪的緣故,所以這種人是不能當作神的。
: 所以若是我們「只看」舊約的部份
: 我們所看到的,主要顯出的是神的公義
: 並且舊約當中隱藏著新約
: 透過舊約
: 我們就明白我們自己本是不能稱義的
: 是作那罪的奴僕,喜愛罪惡、不義
: 虧缺神的榮耀
: 所以保羅說:律法本是叫人之罪(羅3:20)
: 但是透過新約
: 因信耶穌基督並祂被釘十字架
: 因著基督的救贖,白白的稱義
: 我們才能得救
依照我讀舊約的經驗
神的公義基本上就類似默默看著XX之狼蹂躪女性的旁觀者
雖然女人哭喊著「達令,你在哪,救救我」,但他依舊保持沈默
等到XX之狼完事後,他才會過去把他揪起來,邊打邊罵「連我的女人你都敢玩?」
最神奇的是女的居然還會感激到痛哭流涕,邊抱著他猛親邊說「我就知道你最愛我」
之後獨留在地上抽搐的XX之狼,兩人就這樣甜蜜蜜迎著夕陽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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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發生在現實世界,這只會被人噓是宅宅的幻想
但如果發生在以色列人跟上帝之間,就會被叫做神的公義 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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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6.220.1
推 springxx:那我給你的建議是 = = 最好不要自己讀舊約 07/21 19:29
推 nidor:人人都是祭司的年代,又有人要出來當教皇了。 07/21 23:00
→ Cephas:這id重出江湖囉?? 07/27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