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認為
這個故事中的時代(姑且稱為後恩典時代)
跟恩典時代的基督徒
最大的不同是
那時的基督徒必須同時具備兩者
一個是信耶穌
一個是好行為
兩者都具備才能得救
這樣的解釋看似非常的合理
但又卻非常的不合理
原因如下
1.
請問得救是半買半送嗎
2.
請問耶穌有註明那時代跟這時代適用的審判標準不同嗎
3.
是耶穌獻上贖罪的祭不夠完全
需要這些人的好行為來補嗎
所以
並不是一個合乎聖經的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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