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dcbest ( 風雅諸 )
看板Christianity
標題Re: [閒聊] 你真的堅持因信稱義嗎-1 同性戀
時間Sat Jul 25 03:48:57 2009
你這標題系列的, 都是差不多的內容
故我就只回這篇, 其它篇就以此類推, 不一一回了.
聖經裡有記載,信耶穌的人固然因信稱義,但是若信徒犯罪或為惡,仍會被
管教、與審判。
神藉著教會審判犯罪信徒的這類審判,我們可稱作教會的審判。這是人所忽
略的。平常一般信徒都不注意這個審判。但這個審判也是神行政裏的重要一環,
且是神今天在教會中行政的一部分,我們要明白神的行政,並要活在教會裏,
就不能不注意、不知道這個審判。詳參:http://
www.lsmchinese.org/big5/02new_believer/books/read.asp?file=10-911-003-57b
神對信徒的管教:神雖然要教會如上段需審判與管教信徒,但教會在信徒
身上,有許多地方,是沒法對付的。比方一個弟兄在家裏一直和妻子吵嘴,或
是一個姊妹總是常對丈夫發脾氣,這些既不是淫亂,又不是林前五章所說那類
罪任何的一種,教會就不能審判對付,只好由神伸出手來管教對付,參:http://
www.lsmchinese.org/big5/02new_believer/books/read.asp?file=10-911-003-57c
雖然基督徒在神面前的罪,已經在基督的十字架上,經過神的審判而解決
了,但是基督徒得救以後,在神面前的行為和工作,還沒有解決,還得到基督
的臺前受審判。雖然基督徒得救以後,也有前段之教會的審判,和神管教的審
判,常來改正信徒,但是信徒得救以後的行為和工作,還沒有最終的定案,所
以還必須再有一種審判來定規、來決斷。這一種審判,就是將來基督臺前的審
判,詳參:http://
www.lsmchinese.org/big5/02new_believer/books/read.asp?file=10-911-003-57d
※ 引述《brojohn (總是想改變什麼)》之銘言:
: 果然
: 就是有無法提出任何合理解釋
: 卻無論如何都硬要相信因信稱義的人
: 如果真的那麼相信因信稱義
: 那麼以下幾種情況你真的能接受嗎
: 第一個可能的情況是
: 你教會的人有一天跟你說
: 其實他是同性戀
: 而且他覺得一點關係也沒有
: 因為他因信稱義了
: 然後過了一年
: 他跟你說他交了一個同性愛人
: 而且他還時常跟他發生關係
: 你警告他
: 他已經違反聖經了
: 他反駁你
: 請你不要論斷他
: 因為在耶穌裡他已經因信稱義了
: 他還反過來質疑你
: 為什麼要懷疑他稱義的地位
: 上帝稱為義的人
: 你沒有權力去論斷他
: 請問
: 那些堅持因信稱義的人
: 你認同嗎
: 假如你認同
: 請看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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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7.144
推 brojohn:這就是聚會所同時兼顧兩著的解經 老實說是目前最完整的 07/25 12:28
→ brojohn:不像一些認同因信稱義卻有排他條款的排他性因信稱義 07/25 12:30
→ brojohn:又對被稱義但行為不合聖經的基督徒提出警訊 07/25 12:30
推 brojohn:同時承認他們稱義的地位 但也提出警告 非常具有完整性~ 07/25 12:33
→ amozartea:目前最最最完整的解經是 "聖經不可信" 這可以解決基督教 07/26 01:47
→ amozartea:一切疑難 07/26 01:47
→ liuiii:如果用"聖經不可信"來討論,那就不用討論了,跟遊戲不需要 07/27 10:04
→ liuiii:規則一樣不好玩 07/27 10:04
推 amozartea:你可以這樣想 聖經是人寫的 有BUG 07/27 15:37
→ amozartea:但是聖經也有古人的智慧 有值得學習的地方 07/27 15:38
→ amozartea:那些BUG不過就是作者太多產生的混亂罷了 07/27 1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