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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mozartea (單車單車)》之銘言: : 我想 談話要從交集開始 : 像是:申命記 : 22:28若有男子遇見沒有許配人的處女、抓住他與他行淫、被人看見、 : 22:29這男子就要拿五十舍客勒銀子、給女子的父親、因他玷污了這女子、就要娶他為妻 : 、終身不可休他。 : ------------------------------------------------- 良心的衝突可以小一點的,如果你願意看完全部的律法再評論的話... 出 22:16-17 人若引誘沒有受聘的處女、與他行淫、他總要交出聘禮娶他為妻。 若女子的父親決不肯將女子給他、他就要按處女的聘禮、交出錢來。 對照你所引用的申命記,律法的描述是很清楚的: 一位年輕人如果哄騙處女與他上床,他們被發現後(申22:28的被人看見),男子必須 正式負起責任用正式的聘禮向女方提親,並且一旦結婚之後永不可離棄這女子。 但是女方可以拒絕:就算被拒絕了,男子也必須付五十舍客勒(當時的聘金)給女方。 : 強姦以後可以花錢了事 還可以娶 這也太便宜了強姦犯吧...? : 比較起來 通姦的要被石頭打死 : 那假設說還沒有許配人的處女A有了心上人B  : 但是哪一天被C強姦了 C花錢娶她 : 然後A跟B私通 結果是A&B 被石頭打死 C沒有事  : ------------------------------------------------- 換句話說這裡的律法不是在講強姦,而是在講"婚前性行為"。 希望你的良心可以好過一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88.153.63.50
amozartea:感謝你的解釋 08/02 02:52
ASROBIN:不客氣 ^_^ 我懂得也不是很多 08/02 02:55
amozartea:至少你算有對題回答..... 08/02 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