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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ance (暱稱怎麼自動換了?)》之銘言: : ※ 引述《nidor (awful)》之銘言: : : 繼續簡單的整理, : : 信徒一方認為:1.要相信上帝用不著百分百證據。 : : 2.同樣沒有百分百的證據卻選擇性不相信其他神祇。 : : 3.由1+2,可知存在明顯的雙重標準。 : : 4.信徒認為不信者舉不出「神不存在」的證明,代表神存在。 : : 5.但是世界上沒有人能舉出耶和華或耶穌不存在的證明, : : 不過也沒有其他神祇不存在的證明,也沒有皮卡丘不存在的證明。 : : 信徒卻認為其他的神祇或皮卡丘不可信。 : : 6.由4+5,可知存在明顯的雙重標準。 : For Ensanguine : 你這個殺人的例子我想引用你的同袍戰友"windcanflow"於18003篇給我的回應 : "我很懷疑你為什麼看不出這種言論中帶有的攻擊性與抵毀性?" : 另外,組合我跟davidlee的言論,來得到唯一結論,這邏輯上有問題。 : For nidor : 我並沒有說過其他神祉不存在,也沒說不可信, : 你因此下了雙重標準的結論未免太草率, 並不是特別指你,而是單單指出某種信徒的普遍行為。 : 我不會去其他神祉的地方攻擊它們的信仰, : 我覺得這是非常不禮貌的, : 就跟有陌生人衝到你家對你家大肆評論(以挑戰的語氣)一般, 第一個,這只是個bbs的看板,不是神祇的地方。神祇的地方在天上。 第二個,這只是個bbs的討論區,也不是某人的家。 第三個,指出雙重標準或是要求證據就叫做不禮貌,那就不必求知了。 我完全贊同你可以不求甚解的相信任何事情,但是我也完全支持任何人質疑這種 過於懶惰的標準所宣稱的「事實」。 : 不知道版主要不要出面來為這討論串下個結論? : 這討論串已經駛離討論的目的了,我看到的只剩下互相攻擊 : 希望大家都能夠有互相尊重及包容的心。 : 既然話不投機半句多,那不如給彼此尊重,減少這沒必要的爭戰。 我尊重你可以保有你不求甚解的信仰標準,也包容你在此處可進行任何發言。 但是互相尊重與包容不代表不能做文字上的質問。 如果「話不投機半句多」就代表尊重,你也可以不發文不推文,從自己開始做起。 我想沒有人能夠強迫你發言的。 -- 「如果我沒錯認你們,你們必也自知都是天上的子民,本來不從屬於誰,即使不完全自由 ,卻都自由,平等地自由;因為地位和等級,跟自由不相矛盾,可以和諧地共存。那麼, 論理性和正義,誰能對平等的同輩冒稱帝王而君臨?論權利和光榮,雖有所不同,但論自 由,卻都是平等的,我們本沒有法律,也不犯罪,怎能拿法律和命令壓在我們頭上。」 --撒旦對天使演說。<失樂園>,彌爾敦,166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89.136
amozartea:有阿 耶穌能強迫他發言 08/04 01:58
amozartea:不過耶穌很慈愛 給了他自由意志 08/04 01:59
tom881221:基督教的雙重標準從羅馬時代就開始了,也因此被迫害. 08/04 02:06
tom881221:要是被抓的基督徒,說自己也願意拜其他神也拜給其他人看 08/04 02:07
tom881221:就沒有事情了. 08/04 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