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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 新教的另一個核心 就是"因信稱義" 因信稱義的重點在於 我們的得救"完全"是依靠耶穌的救恩 跟我們的行為完全無關 這我想很多基督徒都可以輕鬆的接受...但其實只是表面接受 當你教會有人婚外情 當你教會有人墮胎 當你教會有人有同性戀行為 當你教會有人偷教會的錢 當你教會有人未婚生子 當你教會有人不得不拜公司供奉的財神 當你教會有人偷偷玩了碟仙 你還能認為他能"因信稱義"嗎 如果有覺得似乎好像不能 代表這議題是有討論的空間 不代表天主教的觀點就是錯的 我覺得 上述某些行為似乎"越矩了" 可是一旦某些行為不受因信稱義保障 那還叫"完全的救恩"嗎 可見因信稱義還是有可以討論的空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41.126.177
Whoizit:因信稱義還必須有一個前提,上帝的恩典 08/29 00:44
Whoizit:沒有上帝的恩典,人怎能信? 08/29 00:44
Whoizit:你說的那些行為,當然是不好的,所以上帝也必審判 08/29 00:45
Whoizit:但是得不得救,就要看上帝是否撿選了 08/29 00:45
tom881221:依照大帥所持的加爾文觀點,這些教徒是沒撿選的偽基督徒. 08/29 02:13
Whoizit:按照我的觀點,我不會知道誰是否被撿選,只有上主知道 08/30 00:45
Trunicht:轉錄至看板 Catholic 01/03 22:52